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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油品质量升级工作要求,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县内成品油市场状况、经营企业情况,对城乡结合部、郊区、农村加油站点的油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重点排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依法打非治违,依法依规对非法调油窝点、非法油品销售点、非法流动加油罐车、非法储存使用非标燃油、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专项清理整治,确保加油站点安全运行坚持集中清理整治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联合执法监管工作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安全稳定、监管有力、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管理长效机制,维护成品油市场公平有序经营秩序
二、整治重点
(一)无证照经营行为核查成品油经营主体《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相关证照的取得情况对无照经营、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超范围经营的油库、加油站点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到期不能整改到位的,予以关停和取缔
(二)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行为对擅自设立油罐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船)、利用流动售油车或改装的油罐车非法运输、经营成品油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拆除、查扣相关设备设施
(三)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对掺杂使假、以劣充优、采购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或与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混兑销售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偷税逃税套税行为对加油站点纳税申报销售量低于实际销售量偷逃税的;企业用户以自用油名义购进然后对外销售套取抵扣税的;加油站点或企业用户等一次性订购大量带票油品,然后将油品以无票价格对外分销,进行销售套取抵扣税的;虚列收入、成本少计少缴企业所得税的以上四种偷税、逃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对涉案金额较大的或影响较大的相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五)不符合安全、消防、环保规范的行为对不符合安全、消防、环保规范的经营站点依法取缔
(六)仿冒知名商标的行为对使用与知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导致市场混淆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公安工作和商务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发改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和州生态环境局分局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办公,由县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发改局牵头协调,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并适时组织联合执法,形成成品油市场监管合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一名领导负责该项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辖区内的违规线索,支持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推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落实
四、责任分工
(一)公安部门负责侦办非法经营的犯罪案件;对机动车非法运输成品油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擅自将机动车改装为成品油运输或存储的行为进行查处;对跨省、跨地区入境运输成品油的车辆进行安全监管;查处油罐车违规上高速公路的行为;查处清理整治行动中发生的妨害公务、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生安全事故涉嫌犯罪的企业负责人或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二)州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成品油存储单位(含自用油存储单位,下同)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对全县成品油运输企业及报备跨省、跨地区入境开展成品油运输的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审查,对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成品油运输的企业和机动车进行查处
(四)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部门负责检查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情况;提供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名单并审查成品油经营许可情况;查处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备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行为;会同其他部门将查处的油品依法予以处置,协调相关企业做好被罚没成品油的调运、保管、收储工作
(五)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查处非法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成品油行为,负责查处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成品油经营、存储企业;做好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加油站设施拆除应急救援保障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置收缴的危险化学品成品油以及用于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成品油的工具和设备
(六)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查处非法销售成品油行为,负责查处未取得成品油经营工商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行为;加大油品质量抽检力度;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违法行为;做好计量器具强制鉴定,查处计量作弊的违法行为,对使用非法计量器具或超出检定周期的加油机销售成品油的行为进行查处;做好被查封油品的抽样检测工作;对仿冒知名商标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做好流动售油车查处
(七)税务部门组织对成品油经营单位纳税的真实性核查;负责启用全县加油站加油机税控装置,确保对全部成品油经营单位实行从量足额征税;加强稽查征管,建立专项督查、举报、核查机制,对偷税逃税套税行为进行打击
五、步骤安排
(一)宣传摸排阶段(2023年3月20日一3月28日)进行全面摸排,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专项整治公告,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搜集掌握一批问题线索,并对问题线索进行甄别分类,分别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检查组进行调查核实投诉举报电话12312O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和州生态环境局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制定本领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专项行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清理整治工作专班联合执法,对全县所有加油站开展拉网式检查,做到县、乡镇联动,重点对无证照经营,非法存储、销售成品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偷税漏税等行为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工作台账有关部门要将本部门工作方案于3月24日前报县发改局,同时,各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名单于3月24日前报送县发改局
(二)重点整治阶段(3月29日一7月20日)对摸底排查的问题和群众提供的线索逐一核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按照责任分工依法依规处置,限期整改销号并及时将整改整治情况反馈到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地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区域内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混乱、违法违规现象突出、多次整治效果不佳的地区,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7月21日一7月30日)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有关部门要将专项工作总结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报送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主动担当作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担当,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亲自安排,亲自过问,抓好督办落实
(二)精密部署,确保取得实效整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日常监管,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成品油市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本次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持续打击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反弹巩固和发展专项整治成果
(四)加强宣传,动员群众参与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成品油市场相关政策法规,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曝光违法案例和整治效果,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