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向外国人转让林草植物新品种申请权申请表填表说明.申请人是指符合植物新品种保护法规规定的具有植物品种权申请资格的自然人或法人.申请权受让人是指符合植物新品种保护法规规定的具有植物品种权申请资格的自然人或法人.品种培育过程应说明品种培育方法、亲本或母本来源、培育时间、品种主要特性等.申请人签章要求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申请人签字;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和平里东街18号邮政编码100714联系电话010-842391031申请人(代表)姓名或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联系人2申受请让权人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联系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申请对属(种)品种名称为的林草植物新品种申请权转让汩O4品种培育过程及转让申请权理由5申请人签章年月日6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意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