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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条傍城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镇消安委会)是在镇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负责研究、指导全镇消防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催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二条镇消安委会主任由镇政府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镇长担任,副主任由经济发展办公室(安监)副主任,派出所分管副所担任镇消安委会委员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总工会、经济发展办公室(三产)、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文教、卫生、民政)、司法所、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财政所、经济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文化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工商局傍城分局、傍城消防中队、交管所、城管执法傍城中队、广电站、修城供电所相关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单位确定一位业务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第三条镇消安委会办公室由经济发展办公室(安监)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两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办公室负责镇消安委会日常工作附件二:傍城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为充分发挥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成员单位的消防工作责任,现就各成员单位的消防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一、应急办1负责各类应急救援事故预案联动单位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做好各类应急救援事故处置的信息汇总工作;
2.协助落实综合应急救援人员和装备、运行经费保障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L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
2.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依法对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而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
三、总工会L依法维护职工消防安全权益;
2.组织开展职工消防宣传教育;
3.参预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三产).催促指导全镇三产服务业单位和列管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配合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并将消防安全纳入三产服务业单位和商场评先评优考核内容;配合消防部门加强对全镇三产服务业和列管商场单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安监).组织起草或者审核以镇政府及镇消安委会名义下发的有关消防工作的公文;承担镇政府召开的消防工作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4负责危(wei)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予核发有关许可证件;5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评内容;6做好重大危(wei)险源的排查、辩识、登记工作,催促指导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及时通报重大危(wei)险源信息;7参预并协助做好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教育)L负责教育系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指导学校建立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2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对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3将消防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内容,加强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七、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卫生)L催促指导医疗卫生系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并将消防安全纳入医院考核内容;
1.配合消防安全部门催促指导社会福利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社会福利机构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对必须经消防行政许可方能开办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消2•催促指导民政事业服务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3按规定做好灭火、抢险救援中民政对象伤亡人员的优抚工作
九、司法所L积极推动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将消防法律法规旦传列入普法教育内容在农村地区要突出《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的宣传,推进农村地区消防工作法制化进程;.维护公民、法人消防安全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责职能,及时向公民、法人提供消防法律法规咨询和法律援助;在职责范围内认真执行和完成上级机关和镇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决定、决议或者领导批示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有关议案、提案
十、村镇建设管理服务所
1.按照职责负责城镇燃气、市政设施等管理工作,按照职责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2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3•严格房屋产权办理,对需消防设计而未通过消防验收合格的房屋,不得办理房屋产权登记;4•加强下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催促指导单位全面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并催促整改火灾隐患5•根据城镇消防规划,严格控制消防站等消防设施建设用地,确保消防设施与其他镇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
6.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根据城镇总体规划,结合城镇危旧房改造,对影响城镇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场所适时规划调整,改善城镇消防环境H^一■、财政所
1.研究制定全镇消防经费保障及经费管理规章制度;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建设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使消防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2将消防业务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消防业务费按时、足额划拨
十二、经济服务中心.严格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管理,要求企业消防安全设施与主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对科学技术系统的消防工作履行监管责任;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教育范围4依法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生产和经销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指导协调全镇消防标准化管理工作对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电气、燃气等设备,应制订标准对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指导管理危(wei)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以及危(wei)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十三、农业服务中心.催促指导系统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2在农业收获季节、山林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等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安全检查;
十四、文化中心L催促指导全镇文物保护单位和图书馆、影剧院、文化馆等社会文化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演出活动、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管;.严格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办的审查许可,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4•催促指导广电系统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5时常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义务宣传教育,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广告;
6.协调、指导广播电视媒体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等进行舆论监督
十五、社会保障所
1.协调做好消防转业干部安置工作;2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就业教育、上岗培训内容,指导加强流动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推动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指导、规范合同制消防员的招聘和使用
十六、傍城工商分局
1.催促指导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2依法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严格市场准入,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的单位,不予办理登记注册和年审手续;依法取缔和吊销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单位的生产、经营资格;依法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格为
十七、派出所
1.负责对辖区内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2•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加强消防队伍建设;
3.组织开展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4负责危(wei)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催促、指导和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第四条镇消安委会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指导各村(社区)、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催促各村(社区)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三)研究、审定并催促落实消防发展规划
(四)催促落实消防经费、完善消防基础设施、更新消防装备、创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总结和推广消防工作先进经验
(六)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检查,催促各成员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七)催促指导火灾隐患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研究、协调解决可能影响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的火灾隐患问题
(八)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九)制定消防工作考核量化标准,定期组织消防工作考核,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十)受镇政府委托,组织公安、消防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普通以上和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4^一)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五条镇消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委员调整办法如下
(一)镇消安委会成员单位应由相对稳定的人员担任成员和联络员
(二)因成员单位机构调整或者职能变更,需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单位时,由具体单位向镇消安委会办公室提出申请,镇消安委会办公室提出调整意见并上报镇消安委会主任审批后,以镇政府名义行文调整
(三)因人事变动或者分工调整,需变更镇消安委会委员时,成员单位应将继任者名单书面报镇消安委会备案,经镇消安委会主任允许后,以镇政府或者镇消安委会名义行文调整第六条镇消安委会委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镇消安委会的部署积极开展工作,催促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遵守镇消安委会制定的各项制度,带头执行镇消安委会下发的相关文件和会议做出的决定
(三)按时参加镇消安委会会议,及时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催促本单位联络员做好资料采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五)定期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催促整改火灾隐患,大力推进四个能力〃建设
(六)完成镇消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七条镇消安委会办公室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承担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及时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拟订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全面掌握消防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火灾和消防工作形势,及时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三)针对全局性消防工作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和解决办法组织集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对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出意见
(四)制定村、社区及各部门、各行业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和量化标准,并组织实施消防工作考评
(五)组织协调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开展调研、检查、督查等各项工作
(六)负责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会议筹备、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催促整改火灾隐患
(八)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各类消防安全培训I
(九)协助公安、消防、行政监察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以上和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
(十)提供消防行政许可办理手续咨询服务
(十一)完成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第八条镇消安委会原则上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味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扩大会议
(一)镇消安委会会议主要研究全镇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具体对策和解决措施
(二)镇消安委会会议由镇消安委会办公室请示镇消安委会主任后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应向会议通报本地区、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并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三)镇消安委会委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镇消安委会主任请假,同时委托本单位其他负责同志参加
(四)镇消安委会办公室应编写会议记要,并印发各成员单位第九条镇消安委会可对各成员单位、村(社区)、工业集中区行文以镇消安委会名义发文的,由镇消安委会主任或者授权副主任签发第十条镇消安委会原则上每月编发一期工作简报,由镇消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编发简报内容主要包括各村(社区)消防工作的落实情况、成员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亮点、上级领导对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总结推广各级先进工作经验通过简报使各级领导和成员单位及时掌握和了解全镇消防安全工作最新动态第十一条建立镇消安委会工作调研制度
(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工作调研
(二)调研课题应针对本镇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限制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
(三)采取走访基层、学习交流、外出考察等形式开展调研,并鼓励各成员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调研活动
(四)镇消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调研报告的采集整理,对优秀调研报告可刊发简报或者印制成册,并下发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第十二条建立镇消安委会联络工作制度
(一)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并将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报镇消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各成员单位需变更联络员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报镇消安委会办公室
(二)联络工作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由镇消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联络工作可采取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或者填报《工作联络反馈单》的方式进行
(三)联络员负责采集汇报本单位消防工作情况、重大消防问题和火灾隐患整改等情况,提请本单位每半年向镇消安委会全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四)镇消安委会办公室应及时在消防工作简报中反映各单位联络工作开展情况第十三条建立镇消安委会工作督查制度
(一)镇消安委会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查,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火灾高发季节、专项管理等全镇性重要消防工作期间应加大工作督查力度
(二)镇消安委会工作督查实行委员带队负责制,采取联合督查、分片包干督查和分行业、分系统督查等形式开展
(三)镇消安委会工作督查内容包括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情况
(四)工作督查情况应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镇消安委会办公室第十四条镇消安委会应建立经费保障制度镇消安委会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如遇较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突发性自然灾害救援、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和重大课题调研等情况,可向镇政府申请专项经费第十五条镇消安委会应定期通报各成员单位消防工作开展情况通报方式包括定期在镇消安委会全体味议上通报、不定期通过消防工作简报进行通报、特殊情况以镇政府或者镇消安委会名义行文通报通报内容包括各成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专项工作实施发展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和突发重大火灾事故等第十六条镇消安委会应建立健全工作约谈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不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开展明显滞后、因相同事项被镇消安委会连续通报两次或者消防安全责任制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单位,镇消安委会领导将约谈该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或者包片挂点领导约谈内容包括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措施被约谈人必须就改善本单位消防工作的措施和期限做出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