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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财产抵押合约编号:贷款方借款方借款方为取得借款,贷款方为确保贷款安全,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财产抵押契约双方在共同遵守国家法律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保证恪守下列条款:第一条借款方自愿以本机构所拥有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贷款方包括固定资产元;可封存的流动资产元,有价证券元;其它元(详见抵押物清单),评估现值共计万元抵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贷款方根据抵押率不得超过现值的70%的规定,同意以借款方抵押物为条件,核定借款方最高贷款额度万元在这个额度内,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贷款办法和信贷政策,可以一次申请贷款,也可分次申请借款,在抵押期限内,贷款归还后可以申请贷款,但借款期不得超过抵押期第二条经贷款方同意,抵押清单所列由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财产抵押期间借款方可继续使用和保管,并负责任保养和维修,其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在借款方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变卖和转移和租借或另行抵押在抵押期间,属借款方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坏和损失或变质,由借款方负责任,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抵押清单所列的由贷款方保管的抵押物自本契约签订之时,移交贷款方保管第三条借款方不能按期还清借款本息时,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如处理抵押物不足以收回贷款本息时,借款方应用其他资金归还第四条在抵押期间,如充当抵押物的有价证券到期兑现,由借贷双方共同负责任办理并偿还贷款第五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格下降时,贷款方相应调低放款额度第六条抵押物必须参加财产保险(有价证券等除外)如遇保险责任公司不同意保险或续保,借款方应另找意外财产损失担保人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保险到期借款方应负责任续保,并将续保的保险单交贷款方保管,如发生灾害损失,借款方必须以保险理赔款归还贷款本息第七条抵押物的保险和鉴定和登记和运输服务和保管以及合约公证等费用开支由借款方负担第八条贷款方有权随时对借方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进行监督检查,借款方须在工作上保证协助第九条抵押合约依法需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协商未成之前,原抵押合约继续有效第十条借款方发生合并和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约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第十一条借贷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定增加下列条款第十二条本契约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或盖章或签字或盖章并经公证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借款方按合约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清贷款本息),抵押物返还借款方,本契约自动终止第十三条本契约一式三份,签约方和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与借款合约一起保存附件
1.抵押物清单张..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法人代表章法人代表章年—月—日年—月附抵押物清单抵押契约编号机构元以上所列财产已在保险责任公司投保,到期后由借方负责任续保保险单据由贷方保管经双方协商,本单所列抵押财产在方保管(使用)或封存,按合约相关要求负责任管控借方公章贷方公章法人代表经办人年月日法人代表经办人年月日企事业机构名称经济性质地址电话抵押物名称规格机构数量帐面价值抵押现值折扣率抵押价值存放地点保险单保险号码起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