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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书范文申请人XX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住所地负责人电话年—月—日,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以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严重资不抵债为由,向XX人民法院(以下简称“XX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XX法院于年一月一日裁定受理XX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经XX市高级人民法院摇号确定XX市XX事务所为公司破产管理人年—月—日,XX法院召集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申请人向全体债权人汇报了XX公司破产情况债权人会议期间,申请人与债权人并未就破产事宜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XX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慎的工作、调查,现已查明
1、截至年月日,XX公司资产总额为
4265351.93元其中固定资产经评估为130890元;银行存款为
1461299.93元;应收账款为:2673162元上述XX公司的资产中,可用于清偿到期债务的财产为
1592189.937Co
2、截至年一月—日,申请人已经确认XX公司的负债总额为
3640454.80元其中,拖欠职工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为371353元;拖欠应缴纳的税款为48000元;已认定的到期普通债权为:
3221101.80元此外,原公司职工XX、高XX、郑X与XX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正在审理中,数额尚未确定申请人已分别支付XX公司员工医保费、四险费、公积金共计人民币
114780.61元截至年—月—日,申请人查明XX公司可供清偿的财产为
1592189.93元确认的到期普通债权为
3221101.80元;XX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XX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并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况,符合《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宣告的情形,特向贵院申请宣告有限公司破产申请人年一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