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破产清算组参与分配债权申请书范文人民法院已于年月―日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还债,并指定成立了破产清算组全面接管了该破产企业清算组在清理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时,发现债务人尚欠该破产企业款(写明款项性质)元,且该债权已由人民法院以()—字第一号民事判决(或调解书或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书)认定破产清算组经调查,并与债务人联系,证实到你院申请执行该债务人的债权人还有一家,债权总额达元,而该债务人现有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7条、第298条、第299条之规定,特申请参与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分配以维护该破产企业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此致人民法院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