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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为保证全市文化旅游行业安全,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方针,推动文化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文化旅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清单
一、总体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规定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文化市场和旅游行业实施安全监管组织制定文化市场和旅游行业安全管理综合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负责所属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对文艺演出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化场所进行安全监督管理;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进行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负责旅行社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自助游、自驾游等新兴业态的安全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A级景区、星级坂店的安全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
三、责任分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市文化和旅游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总体工作;负责市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各单位、部门、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中心)、下属单位,各文化旅游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统筹协调好业务工作和安全生产的关系全面推进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负有监管职能的股室单位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帮助指导企业分析研判危险有害因素,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追责问责“生命重于泰山”,各单位要以“零容忍”的态度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非法违法行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非法违法行为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落实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企业的责任,又要依法倒查政府监管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应急值守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要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控制险情,及时上报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严格执行“六个第一时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