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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买卖合同集合15篇口头合同的有效适用情形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现代合同法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口头合同不宜采用的情形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当事人孰对孰错很难划分因此,《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本规定,不动产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涉外合同、价款或者报酬10万元以上的合同除即时清结的以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依照其规定但是,鉴于我国东西部、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例如10万也可以减少因为第三人加入债权债务关系而带来的纠纷,此为其三不过有学者认为,如若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成为债务人,未经债权人同意,那么第三人只能作为债务人的履行辅助人而不能作为债务人存在笔者对此不敢苟同,毕竟债务并存和第三人代为履行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对于前者,债权人可以主动要求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如果第三人加以拒绝,那么债权人有权采取法律救济措施;而在于后者,第三人作为债务人的履行辅助人则是第三人主动参加的,债权人没有理由请求第三人为履行行为,若第三人加以拒绝,债权人也无权强制其履行前者,第三人受合同约束,第三人是以明确的意思表示方式作出的;在于后者,第三人则不受任何法律关系约束,第三人并未事先允诺要替债务人履约按照《合同法》85条之规定,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这一点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都应适用产生债务的合同存在无效原因,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移转债务的不存在;债务履行期限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此外,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集资房买卖合同10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一、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集资房名额指标转让给乙方,由甲方出面并以甲方的名义购买单位一套平米集资房,但是所需的‘购房款一律由乙方来承担(因房子尚未建造,楼层、房号以及具体位置后定),并由乙方支付甲方经济补偿金肆万伍仟元整
二、由于所需的购房款一律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支付甲方经济补偿金肆万伍仟元整故此套房屋所有产权自始到终已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异议
三、按本单位集资房建房进展所需一切报名费、集资款,由乙方及时如实支付甲方转交给单位,每次甲方要出具相应收款证明给乙方由甲方取回的单位收费凭据交乙方自行保管
四、建房阶段中,一切建房费用有所变化,均与甲方无关,一切由乙方自行支付(建房费用为集资房标准)
五、因不可抗拒原因,此集资房不能建成使用时,甲方应无偿退还乙方所支出的全部各种费用,即报名费、集资款和乙方支付甲方经济补偿金
六、房子建好后,交乙方入住使用
七、甲方应无条件地将房屋过户给乙方,当允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甲方要出具各项证明,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房产转让手续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八、如有违约,将支付违约金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支付乙方伍万元整违约金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支付甲方伍万元整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一日集资房买卖合同n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乙方鉴于
1、甲方单位现准备通过集资建设楼房,甲方根据其单位的规定,具有参于建房的资格
2、甲方愿意将其单位本次建房的资格转让于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向甲方单位缴纳集资建房款
4、甲方同意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其单位缴纳集资款项
5、甲方确认以其名义取得的本次集资建房房屋产权属于乙方所有
6、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房屋产权过户于乙方名下期间,甲方只是该集资房的名义产权人,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协议第一条集资房屋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
1、甲方依据其单位的规定,可通过集资建房取得位于第层,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的产权
2、自协议签订之日始,乙方即为上述第1款约定房屋的实际产权人第二条集资款项缴纳
1、甲方根据其单位集资建房的要求按其单位要求及时缴纳于该单位;在缴纳每笔集资款项后,应保存好单位开具的收款凭证原件第三条、集资建房手续办理甲方应按本单位的要求,及时办理其单位集资建房过程中所需各种手续的办理工作,及时提交各种资料,以确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响乙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第四条、集资房屋交付、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一)房屋交付若协议约定的房屋建成后,若甲方单位将房屋交付于甲方,则甲方应在其单位交房日起全部付款予乙方二)注意事项
1、乙方只与本校教职工签订房屋合同
2、乙方应督促建筑商做好顶层房屋的防水、防热设施
3、乙方应统一规划水电入户到家
4、乙方应做好房屋的排水等附属设施
5、甲方应按学校规定遵守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第五条除集资款外的费用承担本协议履行中,甲方只向乙方交住房集资款外,学校的附属设施建设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声明及保证鉴于本协议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碍,对乙方权益影响重大,甲方承诺其签署本协议时,对此协议的签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员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员保证放弃所有不利于协议履行的.主张和权利第七条争议的处理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补充与附件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九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年—月—日年—月—日公证人(签字)签订地点年月一日集资房买卖合同书范文二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单位房坐落于—太原—市路区号房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附四至平面图一张)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乙方支付甲方协议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协议,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协议,定金不退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万元;第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万元
五、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集资房买卖合同12甲方身份证号码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鉴于
1、甲方单位通过集资方式建设员工住宅楼,甲方根据其单位的规定,具有参于建房的资格
2、甲方愿意将其单位本次建房的资格转让于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向甲方单位缴纳集资建房所有款项
4、甲方同意收取乙方缴纳的集资款项,并以自身的名义向其单位缴纳,若涉及按揭贷款用甲方名字开户月供由乙方按月准时缴纳不得无故拖延还款日影响甲方个人还贷信誉
5、甲方确认以其名义取得的本次集资建房房屋产权属于乙方所有
6、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房屋产权过户于乙方名下期间,甲方只是该集资房的名义产权人,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集资建住房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协议第一条集资房屋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
1、房屋坐落于路—号小区第一栋—层号,房屋结构为—室—厅—厨—卫(原始结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注签协议后由乙方参加抽签选房,甲方不参与抽签故乙方所抽到的房子如不合自己心意也不能反悔,乙方有可能会抽到高层故此同时也可能会面临不同的楼层房价都有所不同,但无论乙方抽到什么房甲方都按照乙方所抽到的每平米要一千元转让报酬金于车库所有款项乙方须按照甲方单位相关规定进行支付,甲方不能向乙方索要车库资格转让报酬金)
2、房屋为甲方单位集资建设的房屋,甲方依据其单位的规定可通过集资建房取得的房屋的产权甲方须保证其有权处分该房屋,即甲方单位允许转卖、所有产权人一致同意处分,且该房屋上不存在产权纠纷、抵押、债权债务及其他权利瑕疵
3、自协议签订之日始,乙方即为上述第1款约定房屋的实际产权人第二条集资款项缴纳甲方根据其单位集资建房的要求,收取乙方的房屋集资建设款项,在收取每笔集资建房款时应向乙方出具相应数额的书面收据,并按其单位要求及时缴纳于该单位;在缴纳每笔集资款项后须向乙方交付该单位所开具的收款凭证原件第三条集资建房手续办理甲方应按本单位的要求,及时办理其单位集资建房过程中所需各种手续的办理工作,及时提交各种资料,以确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响乙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第四条集资房屋交付、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协议约定的房屋建成后,若甲方单位将房屋交付于甲方,则甲方应在其单位交房日即行将该房屋所到手的相关手续资料及其附带全部钥匙转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使基于实际产权人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注乙方必须保存好该房屋所有手续资料以免丢元在深圳、上海的经济往来中不属于数额巨大、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却属于数额巨大,因此《合同法》第10条修改了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不动产转让合同、涉外合同、价款或报酬在当事人认为数额巨大、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否则发生合同纠纷时举证困难口头合同的效力认定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希望以上内容对您了解口头合同的相关内容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惑,欢迎免费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他们会给您具体专业的解答合同上的默认是什么意思合同上的默认是什么意思?哪些情况是属于合同默认?我国法律对此有哪些相关规定?针对上述问题,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合同默认的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失影响到后期办理产权证,丢失甲方将不负责)
(二)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1、甲方在取得该集资房屋的产权证后,则立即配合乙方办理所有产权过户乙方(法定税及过户所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应自办理完毕之日起的5日内将房屋产权证书原件交由乙方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请求之日起30日内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转让过户至乙方名下(配合该转让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法定税、涉及房屋所有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致该房屋产权暂时无法办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间,乙方基于实际产权人仍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张任何异议第五条甲方转让报酬因甲方出让其单位集资建房名额予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当日内给付甲方相应转让报酬保证金万元整(大写万元整)等抽完房后又支付余款—万元整(大写万元整)第六条除集资款外的费用承担本协议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转让本次购房资格的转让报酬总价万元整(大写万元整)外,不再向乙方收取除集资款外的任何费用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协议履行中,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应退还乙方全部向甲方单位已缴纳的集资款和转让报酬款外,还应向乙方承担与甲方单位所建设房屋(协议约定的房屋应缴集资款和收取乙方转让报酬款项数额20%的违约金
1、甲方擅自终止履行本协议的;
2、甲方违反本协议,将房屋卖与他人的;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未经乙方同意在房屋上设立其它权利的;
4、其它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屋产权的违约行为
(二)乙方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乙方无故不履行协议,除有权取回其已交购房款外,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收取的转让报酬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1、鉴于本协议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碍,对乙方权益影响重大,甲方承诺其签署本协议时,对此协议的签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员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员保证放弃所有不利于协议履行的主张和权利
2、该房屋如因继承等导致产权变化时,新的产权人承担甲方全部责任第九条:协议的变更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15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条争议的处理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补充与附件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文本及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共五页,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一月―日年—月—0签订地点签订地点集资房买卖合同13甲方姓名住址乙方姓名住址鉴于
1、甲方通过集资建设楼房,在吉新返迁地拥有住房一栋
2、甲方愿意把其通过乙方现金方式集资建房取得的房屋第四层左边一套所有权归于乙方
3、甲方确定乙方取得的本处集资房第六层右边一套房产权完全属于乙方所有
4、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到房屋产权乙方名下期间,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拥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吉新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合同第一条、集资房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1、甲方集资房屋坐落于吉新返迁地一梯2户九层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为上述鉴于第二条约定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3、整栋楼梯间为甲乙双方共同通道第二条、集资房交付、产权的办理与取得房屋交付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将该房屋直接交付予乙方乙方即可行使实际产权人权力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1、甲方应在取得该房屋产权证书后,在可以过户之日起3个—月内,将自建房5栋第六层右边全套壹佰伍拾平方米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协助乙方过户至乙方名下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至该房屋权暂时或永久无法办理至乙方名义下,乙方为实际产权人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张任何异议和纠纷第三条、除集资款的费用承担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除收取本套集资房的房款和报酬外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乙方证明人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除应全部退还乙方付给甲方的集资款外,还应向乙方承担违约当时房屋市场价值数额相等的违约金第五条、声明及保证鉴于本合同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碍,对乙方权益影响重大,甲方承诺签署本合同时,对此合同的签署取得了其家庭甩有成员,共同权人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员保证放弃所有不利于合同履行的主张和权利第六条、该合同签订,代表甲方签订人及其家庭所有成员、共同权人的意愿签订后,无论发生任何情况,甲方家庭所有成员、共同权人不能损害乙方的权益第七条、附加条件如果乙方要转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甲方第八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共3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证明人:年—月一日集资房买卖合同14甲方姓名住址乙方姓名住址鉴于
1、甲方通过集资建设楼房,在吉XX新XX返迁地拥有住房一栋
2、甲方愿意把其通过乙方现金方式集资建房取得的房屋第四层左边一套(面积为壹佰伍拾平方米,包括楼梯间)所有权归于乙方
3、甲方确定乙方取得的本处集资房第六层右边一套
(601)房产权完全属于乙方所有
4、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到房屋产权乙方名下期间,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拥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吉XX新XX(自建房5栋)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合同第一条、集资房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1、甲方集资房屋坐落于吉XX新XX返迁地一梯2户九层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为上述鉴于第二条约定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3、整栋楼梯间为甲乙双方共同通道第二条、集资房交付、产权的办理与取得
(一)房屋交付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将该房屋直接交付予乙方乙方即可行使实际产权人权力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二)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1、甲方应在取得该房屋产权证书后,在可以过户之日起3个—月内,将自建房5栋第六层右边全套
(601)壹佰伍拾平方米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协助乙方过户至乙方名下(过户所需费用由乙方给付)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至该房屋权暂时或永久无法办理至乙方名义下,乙方为实际产权人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张任何异议和纠纷第三条、除集资款的费用承担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除收取本套集资房的房款和报酬外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乙方证明人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除应全部退还乙方付给甲方的集资款外,还应向乙方承担违约当时房屋市场价值数额相等的违约金第五条、声明及保证鉴于本合同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碍,对乙方权益影响重大,甲方承诺签署本合同时,对此合同的签署取得了其家庭甩有成员,共同权人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员保证放弃所有不利于合同履行的主张和权利第六条、该合同签订,代表甲方签订人及其家庭所有成员、共同权人的意愿签订后,无论发生任何情况,甲方家庭所有成员、共同权人不能损害乙方的权益第七条、附加条件如果乙方要转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甲方第八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共3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证明人:年一月一日集资房买卖合同15甲方姓名住址乙方姓名住址鉴于
1、甲方通过集资建设楼房,在吉埠新村返迁地拥有住房一栋
2、甲方愿意把其通过乙方现金方式集资建房取得的房屋第四层左边一套(面积为壹佰伍拾平方米,包括楼梯间)所有权归于乙方
3、甲方确定乙方取得的本处集资房第六层右边一套
(601)房产权完全属于乙方所有
4、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到房屋产权乙方名下期间,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拥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吉埠新村(自建房5栋)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合同合同上的默认是指当事人无言语、文字表示,又无任何积极的行为,以沉默方式进行的意思表示在通常,要约生效以后,承诺的意思表示必须由承诺人明确表示,并把意思表示通知给要约人因而默认一般不会构成成承诺但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在特殊情况下,默认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的我国与之相关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的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在有效期内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了承诺期限,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此处为对合同成立的默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此处为以行为默认了合同的成立第一条、集资房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1、甲方集资房屋坐落于吉埠新村返迁地一梯2户九层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为上述鉴于第二条约定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3、整栋楼梯间为甲乙双方共同通道第二条、集资房交付、产权的办理与取得
(一)房屋交付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将该房屋直接交付予乙方乙方即可行使实际产权人权力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二)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1、甲方应在取得该房屋产权证书后,在可以过户之日起3个月内,将自建房5栋第六层右边全套
(601)壹佰伍拾平方米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协助乙方过户至乙方名下(过户所需费用由乙方给付)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至该房屋权暂时或永久无法办理至乙方名义下,乙方为实际产权人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张任何异议和纠纷第三条、除集资款的费用承担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除收取本套集资房的房款和报酬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乙方证明人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除应全部退还乙方付给甲方的集资款外,还应向乙方承担违约当时房屋市场价值数额相等的违约金第五条、声明及保证鉴于本合同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碍,对乙方权益影响重大,甲方承诺签署本合同时,对此合同的签署取得了其家庭甩有成员,共同权人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员保证放弃所有不利于合同履行的主张和权利第六条、该合同签订,代表甲方签订人及其家庭所有成员共同权人的意愿签订后,无论发生任何情况,甲方家庭所有成员、共同权人不能损害乙方的权益第七条、附加条件如果乙方要转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甲方第八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共3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证明人年月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视为默认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届满以后,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做表示的视为同意购买即默认愿意购”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是十一条规定“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利息”以上就是这次小编为您带来的合同默认的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问题没有在本文中得到解答,可以向我们的专业律师进行免费咨询双方都签字的合同就能生效吗?一份合同只是要求了乙方要承担的责任,没有一条是甲方要承担的责任.双方都签字了.这样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请看下文一般这样的合同是有效的,可以起诉请求确认显失公平,但是具体的还要看这个合同是什么合同这是关于合同效力的问题,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的约束力对于合同效力的含义,应从以下三方面来理解:第一,合同效力是合同本身的强制力,表现为对合同的自觉遵守和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责任乃至制裁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履行而实现的在履行中,当事人对合同义务的遵守,其根本动因不在于合同利益的驱使、诚实信用等道德因素,而在于合同的强制力;同时,不履行合同义务,一定会产生相应的责任,并因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第二,合同效力是一种法律保护力,合同和合同权利是依靠法律的保护力维持的依法成立的合同本身,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及非法侵害;合同和合同权利的实现,均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由此说来,不被法律保护的合同,不可能存在合同效力的问题第三,合同效力,实际上是合同的实效力合同实效力,是实现合同目的的确定性合同目的实现,包括对合同遵守的必然性和对违反合同制裁的必然性如果能够做到履行合同义务、实现合同权利,则说明该合同是有实效的每个合同失去了实效力并不一定意味着失去效力因此,我们认识和把握合同效力的含义,应当更多地从合同的实效力方面来理解,离开合同的实效力谈论合同效力,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因此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首先考虑你要实现怎么样的合同效力,然后细心地去审查合同的条款怎么认定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根据《合同法》第79条之规定及其解释,有效债权的存在是债权让与合同的根本前提以不存在或无效的债权让与给他人或者以消灭的债权让与给他人,都将因标的不存在或者标的不能而导致债权让与合同无效,让与人对受让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失负赔偿之责有效的债权,应该从宽解释,只要是该债权真实存在且并未消灭,都应认定为有效至于其能否实现,债权人不负有物的瑕疵的担保之责,因为债权人并不享有处分债务人之物的权利,他只负权利瑕疵的担保之责,只要债权是真实的,就应允许其转让
2、被转让的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由于债权转让本质上是一种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减少乃至消除财产流转的障碍,增加社会财富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绝大多数合同债权能够被转让但问题总是有另外一面的,因为债权毕竟是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的人身信赖色彩,为了尊重这样的社会关系,《合同法》第79条明文规定了三种债权不得转让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一般有一定的规律性,本文不在此赘述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应作符合当事人合意的解释,但是我国合同法对于禁止让与的约定具有何种法效未作明文规定德国民法认定为有效,但在1994年德国商法典中增加了一项规定,即如果当事人是在商业交易中达成的协议,则在合同中的禁止让与条款无效;日本民法承认其效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与日本民法持同样态度根据日本和台湾地区民法的原则,债权人违反禁止让与的约定而让与债权,如果债权让与合同符合有效条件,受让人只要是善意的,不管有无过失都取得该债权,债务人无权对抗善意的受让人,待债务履行期限届至时,受让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清偿不过,债权人擅自让与禁止让与的债权,违反了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受让人为恶意的债权让与效力,存在不同的观点其中,债权效果说认为,让与行为仍属有效,但是债务人可以依据恶意提出抗辩,主张债权让与行为无效;物权效果说认为债权人负有不得转让的义务,违反约定之转让即为无效,在这里可以主张无效的不局限于债务人,第三人也可以主张债权让与行为无效,并且这种无效不仅是指债权让与对于债务人无效,而且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也归于无效,原因在于受让人明知该转让行为属于禁止之列而为之,那么当事人之间的合意不具备合法之因素,故而准物权行为无效,不过,债务人事后承认该转让行为时,则可使之有效按照崔教授的观点,认为“禁止债权让与的约定有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为这区分了法律禁止债权让与和当事人约定禁止债权让与的不同范围,兼顾和平衡了财产权的流通性、意思自治、交易安全几项价值,区分了当事人的不同主观心理状态,值得我国借鉴总结德国民法理论,并且对其作适宜的改进,笔者以为可以形成以下规则其一,在受让人为善意时,债权让与合同有效,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关于禁止转让的约定不得对抗善意受让人,待债务履行期限届至时,受让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不过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追究违约责任其二,在受让人为恶意的场合,如果债务人不提出抗辩,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转让合同有效;如果债务人提出了受让人为恶意的抗辩,主张债权让与合同无效,应当维护债务人的利益,对其主张予以支持并存的债务承担之探讨按照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将债务承担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两类前者即为债务人全部移转债务的情况,债务人退出合同关系,不再承担合同债务;后者即为债务人部分移转债务的情形,由第三人加入债权债务关系,和原债务人共同成为债务人,承担合同义务之履行通常情况所指之债务承担即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在此不再赘述,我们主要探讨一下债务并存并存的债务承担是在以原已有效存在的债务为前提的,这时的债务仅限于原来的范围,债务参加人和债务人不会因债务承担而增加或减少原先应负之债务范围,其实此时的债务参加人和原债务人可以视为新债务人这一个主体来考虑,那就相当于没有发生债务承担,而只是在参加人和原债务人之间来重新划分债务对于按份承担债务的情况,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因为很有可能债务参加人不具备偿债的能力,债权人会因此而承担不必要之风险,根据民法之等价原理,债权人不可能同意不具备资质之第三人来履约;对于连带债务的情况下,《合同法》84条规定“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笔者认为不应适用因为第三人作为连带债务人加入合同关系,对于债权人来说,对他的权利保护就多了一层保障,有益无害,他可以向参加人主张,也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履约,债务人并未退出债权债务关系,此为其一;如果参加人是债权人的债权人,那么在两个债务的履行期限届至之际,可以主张抵销,这样做可以方便交易、降低成本,满足当事人各方最大利益的追求,促进债权的快速流转,加速资本周转,此为其二(这也是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的立法初衷);如果由“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改为“须通知债权人”,那么既可以使债权人债权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