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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资金和现金和费用管控第一条计划财务部和各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和资金和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控,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第二条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机构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机构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机构或个人代收代支和转帐套现第三条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第四条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第五条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各机构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第六条财会有关员工办理信汇和电汇和票汇(含自带票汇)和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货款支付审批单办理货款支付审批单应附入货款支付凭证记帐备查货款支付审批单由本次项目经办人负责任办理报批会款审批权限如下属预付相关货物款项和定金的,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责任公司和企事业机构正和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的(含3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3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含5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贸易相关货物款项的,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责任公司和企事业机构正和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的(含20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2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的(含30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3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自带汇票的,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责任公司和企事业机构正和副经理和财务部长共同审批;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含5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的(含2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2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购置和维修固定资产的,3万元以下的(含3万元)由下属责任公司和企事业机构正和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3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含1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万元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房地产开发和工业本次项目的,按已批准的合约的规定货款支付汇出境外的资金,外贸企事业机构的经理和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可共同审批5万美元的(含5万美元)资金,其余10万美元以下的(含10万美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万至20万美元的(含20万美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20万至50万美元的(含50万美元)由总经理审批;50美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同一本次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和支付报上级审批的本次项目,上报机构应先提出初审意见;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的,先报总会计师审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货款支付,财务有关员工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第七条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约货款支付的,应严格按合约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法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机构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机构(人)凡委托其他机构(人)代货款支付的,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第八条各机构应建立资金回笼情况的跟踪规章制度规章凡付出款(物)5万元以上的,各机构财务必须逐项跟踪基1资金回笼情况,并按月汇总后上报计划财务部和总会计师和总经理对到期的应收资金,各机构应督促经办有关员工及时催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理第九条各机构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营来收入现金第十条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第十一条严禁代外机构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严禁各机构私设小钱柜第十二条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第十三条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第十四条各机构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第十五条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和日期和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视金额大小按第六十四条审批规定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第十六条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质量验收人签外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货款支付第十七条商品运杂费和保管费和包装费和介绍费和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票号码,经经理批准后才能报销其中对介绍费和手续费,经办人还须另付合约书和说明报批2000元以下的由下属责任公司和企事业机构经理审批,2000元至1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1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第十八条业务费实行包干制,按实现利润的比例提取,由经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总经理确定提取后应专款专用,不得私分和贪污责任公司本部各部和室的业务费,由各部和室部长(主任)审批核准,1000元以下抒总会计师审批报销,1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责任公司本部责任公司有关员工的差旅费,由各部和室部长(主任)审批核准,2000元以下的由部会计师审批报销,2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第十九条探亲旅费和医疗费等按国家的规定报销第二十条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和会费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00元以下由下属责任公司和企事业机构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50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第二十一条各机构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和租用),必须先立项和作出预算,报经批准后才能购置其中,属专控商品的,还必须报经专控机构部门或科室批准后才能购置;非专控商品,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购置第二十二条各机构对中和长期投资要选好投资本次项目,节约投资费用,缩短投资回收期,提高投资效益各机构财务必须对投资的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并加强对投入产出资金的管控任何投资,均须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投入第二十三条各机构所创的外汇限于进出中贸易使用其他外汇买卖的价格由总会计师根据市场情况审定一个最低和最高价,所进行的外汇买卖均不得低于审定的最低价和最高价第二十四条下属责任公司和企事业机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原则上自行解决其贷款需责任公司担保的可报计划财务部审查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下属责任公司和企事业机构如资金周转困难需向责任公司临时借调的,应先报计划财务部签署意见后,50万元以下的总会计师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部经理审批借款按期参照银行贷款计收本息本系统内的相互借款均计收本息第二十五条严禁下属责任公司和企事业机构为外机构(含合资和合作企事业机构)或个人担保贷款第二十六条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有关员工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第二十五条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台审批有关员工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和单据后面入帐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