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4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C公司税务风险管控管理制度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c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经营和诚信纳税,防范和降低税务管控管理风险,根据《税收征收管控管理法》和《税收征收管控管理法实施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管控管理制度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规章第二条公司税务风险管控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公司所有的税务规划活动均应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
(二)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应当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法规定;
(三)公司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等日常税务工作事项和税务登记和账簿凭证管控管理和税务档案管控管理以及税务资料的准备和报备等涉税事项均应符合税法规定第三条本制度规章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和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参照执行第二章管控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第四条公司应当根据经营特点和内部税务风险管控管理的相关要求设立税务管控管理机构部门和相应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目前公司税务管控管理机构部门为财务中心第五条公司税务管控管理机构部门应当严格履行税务管控管理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职责:(-)制订和完善公司税务风险管控管理制度规章和其他涉税规章制度规章;
(二)参与公司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的税务影响分析,提供税务风险管控管理建议;
(三)组织实施公司税务风险的识别和评估,监测日常税务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
(四)指导和监督有关机构部门和各业务单位以及分和子公司开展税务风险管控管理工作;
(五)建立税务风险管控管理的信息和沟通机制;
(六)组织公司内部税务知识培训,并向公司其他机构部门提供税务咨询;
(七)承担或协助相关机构部门开展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和账簿凭证和其他涉税资料的准备和保管工作;(A)其他税务风险管控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税务管控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和制约和监督第七条公司涉税业务有关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资质和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涉税业务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第三章风险识别和评估第八条公司税务管控管理机构部门应当全面和系统和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等步骤,查找公司经营活动及其业务相关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价风险对公司实现税务管控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管控管理的优先顺序和策略第九条公司应当结合自身税务风险管控管理机制和实际经营情况,重点识别下列税务风险因素,包含但不限于(-)公司组织机构和经营方法方式和业务相关流程;
(二)涉税有关员工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三)相关税务管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章的设计和执行;
(四)经济形势和产业政策和市场竞争及行业惯例;
(五)法律法规和监管相关要求;
(六)其他有关风险因素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税务风险评估税务风险评估由公司税务管控管理机构部门协祠相关职能机构部门实施,也可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对税务风险实行动态管控管理,及时识别和评估原有风险的修改变更情况以及新产生的税务风险第四章风险应对策略与内部控制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根据税务风险评估的结果,考虑风险管控管理的成本和效益,在整体管控管理控制体系内,制定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合理设计税务管控管理的相关流程及控制方法,全面控制税务风险第十三条公司应当根据风险产生的原因和条件,从组织机构和职权分配和业务相关流程和信息沟通和检查监督等多方面建立税务风险控制点,根据风险的不同特征采取相应的人工控制机制或自动化控制机制,根据风险发生的规律和重大程度建立预防性控制和发现性控制机制第十四条公司应当针对重大税务风险所涉及的管控管理职责和业务相关流程制定覆盖各个环节的全相关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相关流程合理设置关键控制环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第十五条公司因内部组织架构和经营模式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修改变更,以及受行业惯例和监管的约束而产生的重大税务风险,可以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以寻求主管税务机关的辅导和帮助第十六条公司税务管控管理机构部门应当参与公司重要经营活动和重大经营决策,包括关联交易和重大对外投资和重大并购或重组和经营模式的改变以及重要协议合同或协议的签订等,并跟踪和监控相关税务风险第十七条公司税务管控管理机构部门应当协祠相关职能机构部门,管控管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税务风险:(-)参与制定或审核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中涉税事项的政策和规范;
(二)制定各项涉税会计事务的处理相关流程,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三)完善纳税申报表编制和复核和审批以及税款缴纳的程序,明确相关的职责和权限,保证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税法规定;
(四)按照税法规定,真实和完整和准确地准备和保存有关涉税业务资料,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备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对于发生频率较高的税务风险建立监控机制,评估其累计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第五章信息管控管理体系与沟通机制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税务风险管控管理的信息与沟通机制,明确税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税务信息在公司内部顺畅及时的沟通和反馈,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第二十条公司应当与主管税务机关和其他相关单位保持有效的沟通,建立和完善税法的收集和更新系统,及时汇编公司适用的税法并定期更新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根据业务特点和成本效益原则,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税务风险管控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控管理基本相关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控管理信第二十二条公司税务风险管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记录和收集和处理和传递和保存应当符合税法和税务风险控制的相关要求第六章监督和改进机制第二十三条公司税务管控管理机构部门应当对公司税务风险管控管理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审核,不断改进和优化税务风险管控管理制度规章和相关流程第二十四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机构应当根据公司的整体控制目标,对税务风险管控管理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委托符合资质相关要求的中介机构,对公司税务风险管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向税务机关出具评估报告第二十六条未能遵守本制度规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依据损失金额大小对有关机构部门和直接责任有关人员进行相应惩罚,触犯法律的交由相关机构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规章由公司制订并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合约生效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规章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控管理制度规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规章由公司负责任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