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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枣庄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编制目的进一步增强应对、防范能力,及时、有序地处置我市发生的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工作原则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是事故处置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责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快速反应有关部门要与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密切协作,保证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并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处置活动,确保事故处置快速稳妥L
2.3以人为本、保证安全处置应急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抢险人员生命安全L
2.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公开透明,做好引导及时、准确、统一发布突发事部门报告事故涉及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单位均应当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的时限,将所发生事故的简要情况报告本级政府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3)市行政主管部门接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市政府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4)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事故应急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L2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2启动预案响应.
2.1一般事故处置程序
(1)事故单位发现事故,立即向事故发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区(市)政府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及影响程度;涉及消防、救10-护等工作的应拨打“no”报警电话、“119”火警电话、“120”急救电话等,并报相关主管部门
(2)事故发生地区(市)政府立即向主管领导和市指挥部报告,并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市指挥部根据事故影响规模、程度、时间,决定是否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事故发生地区(市)政府立即启动本地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事故现场处置程序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4)市指挥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决定是否指派人员前往出事地点,协助当地区(市)指挥救援
2.2较大及以上事故处置程序
(1)事故单位发现事故,立即逐级向事故发生地区(市)政府、市指挥部报告,并将事故简要情况立即书面上报,由于事故现场情况变化导致伤亡人员数量变化时,应及时补报涉及消防、救护等工作的,应拨打“no”报警电话、“119”火警电话、“120”急救电话等,并报相关主管部门
(2)事故发生地区(市)政府立即启动本区(市)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市指挥部立即向市政府和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该预案;根据市指挥部指示,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各成员单位,成立工作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随时等待接受下步工作安排
(3)抢险救援组先行赶赴现场,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整理事故相关信息,及时向市指挥部汇报情况,为市指挥部决策提-11供基础资料;市指挥部研究、决策救援方案,确定委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和救援专家组人选,各成员单位及工作组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4)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可向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申请,协调调动上一级应急救援力量增援及时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上报事故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向媒体公布3应急救援
3.1现场保护当地政府和住建、应急、公安、交通等部门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做好现场保护,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因排除险情、抢救伤员和减少财产损失等原因,确需移动现场物品的,需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并拍照、录像,最大限度地保护现场、保留痕迹和物证
3.2救援抢险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清理事故现场,搜寻、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监控潜在险情并及时消除对发生在人口密集地区的事故,应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与技术专家及时救援,防止事故继续扩大
(3)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和互救工作,并迅速撤离出危险区域12-4及时切断现场电力和燃气,防止引发火灾和爆炸对可能造成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等危害的物品,应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并由环保、卫生等部门进行监测、处置4新闻发布事故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要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5应急结束担任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由市指挥部做出撤离现场、结束救援、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5后期处置后期处置工作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确保社会稳定1善后处置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2抚恤、补助和补偿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3调查和总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及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管理,制定防范措施6保障措施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对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俣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1信息保障依托现有的有线、无线通信系统,构成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通信畅通预案中涉及的单位、人员应保证相互间通讯、信息的畅通,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定期调度,保证预案的及时启动2技术保障成立技术指导专家库,负责研究、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科学、迅速、准确决策3物资保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应急救援的物资储备工作各相关单位、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14-4应急队伍保障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应急实际需要和特点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明确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职能,开展培训和演练;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应急救援力量的准备预案中涉及的单位及人员,如发生工作变动,应及时补充,保证预案的有效实施
6.5资金保障处置事故所需资金,按现行事权划分原则,多渠道筹集,分级负担,满足应急救援需要6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6.1宣传教育通过广播、报纸、专栏、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预防、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2培训和演练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有计划地、针对性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提高专业技能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注重总结经验,保证应急系统在发生事故时能正常有序地运行7附则1预案管理市指挥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预案,并-15-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区(市)可根据本预案制定或修订本地区的应急预案2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6-附件2枣庄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以下简称供热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供热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供热条例》《山东省城市供热系统重大事故急预案》《枣庄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工作原则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在市政府领导下,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供热企业、咨询机构等职责,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有效处置供热突发事件和突发紧急情况统筹安排,协调配合统筹安排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急处置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共享信息,形成处置合力分级管理,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城市供热安全保障与应急处置体系,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的社会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分级,落实供热突发事件应急-17-责任机制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的供热突发事件,具体包括
(1)热源厂锅炉、机组以及辅助设施等发生故障、爆炸、火灾,导致无法正常供热或人身伤亡的;
(2)供热管网发生爆管影响大面积区域供热的;
(3)换热站出现运行故障导致大面积停热或人身伤亡的;
(4)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破坏供热系统,导致大面积停热的;
(5)供热企业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的;
(6)战争、恐怖活动导致影响大面积区域供热的2组织领导1组织机构成立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见附件1)负责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的现场指导和协调,开展抢险救援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供热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根据市政府应急工作方案,指导、协调较大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供热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落实供热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加强敏感、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供热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监测预警,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协调调度全市供热突18-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根据供热突发事件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落实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各项部署;指导、协调有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和职责,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起草、修订、演练与实施;建立供热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供热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依法依规报告信息;负责供热应急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1综合协调组由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参加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信息简报、文字材料,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资料收集归档,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2抢险救援组由突发事件发生地区市政府牵头,应急、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工信、城管、生态环境、气象等相关部门参加负责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制定应急处置具体措施,按照应急预案处置规程要求迅速组织力量、设备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3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事发地区市卫生健康部门为主,当地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19-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枣庄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响应房屋市政工程事故分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信访局、枣庄日报社、枣庄广播电台等部门及事发地区(市)政府参加组织做好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等相关工作,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研判、引导,以及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
(5)交通治安组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事发地区(市)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为主,负责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管控及秩序维持,对已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做好应急运输保障等
(6)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区(市)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枣庄供电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应急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提供应急所需通信、电力保障及其他应急处置保障;提供应急救援现场人员办公、食宿的后勤保障等
(7)善后工作组由突发事件发生地区(市)政府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及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8)突发事件调查组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突发事件调查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管理局等部门组成
(9)专家组由市场监管、应急、消防、设计及区(市)供热管理部门、供热企业、热电联产企业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参加各项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要求研究分析突发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持,参与突发事件调查
2.2供热企业供热企业要建立企业供热突发事件预防体系并组织实施;按照市、区(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组建应急队伍,配备抢修物资及抢修设备;做好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及时、准确上报信息;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及恢复供热工作;完成其他各项应急任务3预防监测1重点风险隐患我市集中供热主要存在以下重点风险隐患热源厂锅炉、供热首站、换热站等压力容器存在爆炸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供热中断;老化的蒸汽管网和高温水管网存在破裂泄漏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供热中断;极端恶劣天气下热源供应不足,导致供热中断;自然灾害、煤炭不足、停水停电、施工破坏、人为因素、其他行业突发事件等导致供热中断
3.2预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机构要组织相关供热企业进行重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供热突发事件预防工作要建立与能源供应部门的沟通机制,对燃煤、燃气资源的供需状况实施动态监控;检查供热企业应急预案、交通、通-21讯、仪器、抢险工具、专业人员的落实、维护保养等情况,定期组织抢险应急演练;加强非采暖季集中供热设施的检修,加强采暖季供热安全运行检查;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供热设施的安全监控;采用技术手段,定期对供热管网、电气设备、锅炉房进行安全检查,并建立数据档案;加强新建供热设施的施工监管;建立危险源档案,定期开展供热设施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监测预测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要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等多渠道收集信息,应对重点部位、危险源等进行持续性监测,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要求;要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及时作出预测判断;对于市外发生的突发事件,要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我市的防范预测工作,及时完善防控措施4分级响应与预警1分级响应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将供热突发事件分为一般、较大、重大3个级别一般供热突发事件造成1千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较大供热突发事件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重大供热突发事件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22-以上的一般供热突发事件由区(市)政府或授权有关部门启动应急响应,较大供热突发事件由市政府或授权有关部门启动应急响应重大供热突发事件由省城市供热系统重大突发事件指挥小组启动应急响应预警供热突发事件预警分为蓝色、黄色、橙色3个级别可能发生一般供热突发事件时,启动蓝色预警;可能发生较大供热突发事件时,启动黄色预警;可能发生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时,启动橙色预警预警发布与解除蓝色预警由区(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机构负责发布与解除,黄色、橙色预警由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发布与解除各区(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机构要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及时收集、上报供热监测信息,实施预警发布符合黄色预警条件及以上的,要及时报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预警发布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预警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博、内部专用网络等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4预警响应各级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机构要向有关部门单位发布预警信-23-息,及时采取预警响应措施;各区(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机构要对热源厂、供热企业运行状况及主要参数实时进行监控供热企业要按照企业应急预案实施预警响应,迅速调集应急队伍、设备、物资、车辆,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向当地应急机构报告预警响应情况5信息报告1报告程序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向供热企业应急电话报告供热企业应急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派抢修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等级供热突发事件一经确认,供热企业应立即向当地应急部门和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机构报告,当地应急部门和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机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报同级政府,并逐级上报突发事件情况市、区(市)两级政府应当在接到供热突发事件报告后,半小时内通过直报系统报告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属于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的,还应当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供热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24-
5.2报告内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含环境影响)、人员伤(病)亡和失联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现场救援情况和已经采取的相关措施等6应急处置1先期处置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专营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突发事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突发事件发生地区(市)应急部门和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机构要立即赶赴突发事件现场,摸清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突发事件类型及突发事件原因,对潜在危险性作出评估要按照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趋势,确定突发事件等级和发布预警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当供热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市)应急力量不足时,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要及时调配全市供热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突发事件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突发事件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突发事件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突发事件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25-中期处置安全警戒设置警戒线,部署警戒力量,实行交通管制,防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影响救援工作疏散人员将居住在突发事件波及区域的群众及时疏散到安全区域,并做好突发事件波及区域的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工作抢险救援现场抢险人员要按标准进行安全防护,根据救援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理措施要求,充分利用各种抢救设备,实施切断泄漏源、抢救伤员、保护或转移供热设备、封闭现场等工作,迅速排除险情要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如发现爆炸征兆时,应立即报告,并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2.4医疗抢救要迅速在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及时将重伤人员送至医院治疗
2.5热源应急供应及时切换热源或采用其他应急措施、设备,对供热重点区域、人群进行应急保障,避免更大损失
2.6环境监测立即组织对突发事件波及区域的大气环境进行监测,及时掌握气体浓度动态情况后勤保障及时组织抢险抢修物资,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后期处置现场清理采取有效措施,清理突发事件现场,对突发事件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26-
6.
3.2善后处置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并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要依法依规给予抚恤或补偿有关保险机构要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6.
3.3调查与评估一般突发事件由区(市)政府组织调查;较大突发事件由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调查,并向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书面报告;重大供热突发事件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突发事件调查
6.
3.4恢复重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区(市)政府负责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并组织实施7信息发布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在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信息由事发地区(市)政府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由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发布8应急保障
8.1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27-
8.L1救援队伍建设各供热企业要根据热媒性质、设备设施类型和供应规模,建立企业应急抢险队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要建立满足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各应急抢险队伍是本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要服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的调度、指挥,明确联络员及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救援联系渠道畅通和应急救援队伍快速反应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供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上级政府给予支援
8.L2救援物资设备保障各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机具、车辆和物资,建立完善的抢险物资管理制度和定期检查、保养、更新制度,每年10月15日前向区(市)供热应急机构报备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并接受区(市)供热应急机构督导检查
8.L3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共享机制各区(市)供热应急机构要定期向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报备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可调派或临时征用各区(市)或相关企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各单位要予以支持
8.2资金保障供热企业应在年度预算中留足应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和维护抢修设备、组织应急演练等处置供热突发事件所需各项经费,首先由突发事件责任单位承担,突发事件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突发事件发生地区(市)政府协调解决-28-3技术保障逐步实施热电联产主干管网互联互通,满足不同区域、不同企业间的供热相互调度供应形成以热电联产为主、大型锅炉房热源为辅、清洁能源供热为补充的集中供热管理新格局加快供热自动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建设,及时掌握供热参数运行及预警情况市应急局应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建立集通信网络、调度指挥中心、移动指挥平台为一体的通信指挥体系,提高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与专业处置队伍的应急通讯质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关注供热技术的发展趋势,组织供热专营企业对先进技术进行研究,培养高素质的运行管理人员和抢险抢修人员,不断提高全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9培训和演练1教育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2应急演练要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适时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各供热企业要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演练音像资料等应及时归档10责任追究-29-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2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指挥机构设立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分管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事故发生地区(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枣庄日报社、市总工会、枣庄军分区保障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城市管理局、武警枣庄支队、市气象局、枣庄供电公司、枣矿集团、枣庄华润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枣庄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按照本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协调、指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即时状态及时研究部署应急救援的实施工作;随时掌握救援实施情况,并对救援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办理市委、市政府或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助现场指挥抢修;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协调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供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11附则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要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要参照本预案,制订本辖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枣庄市城市供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19年版)同时废止附件3枣庄市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高我市应对燃气突发事件的能力,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燃气突发事件的危害,高效、有序地进行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燃气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市燃气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编制依据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枣庄市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燃气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枣庄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编制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行政区域外但影响我市燃气供应,应由我市处置或参与处置的燃气突发事件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政企联动,协同应对;专业处置,公众参与;公开透明,正确引导风险评估燃气作为一种清洁、便利的能源,广泛地运用于居民生活、工业、商业、交通等领域目前,我市管道燃气用户70余万户,燃气管道长度超过4200公里,天然气门站、分输站、燃气汽车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总数达53座燃气属于易燃、易爆和压力输送气体,存在燃气泄漏、火灾、爆炸、供应中断等风险,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燃气突发事件往往呈现连锁性、复杂性和放大性的特点,容易引发次生、衍生的火灾、爆炸、房屋倒塌等灾害燃气设施运行过程中,受行业自身和外界因素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各类场站燃气储存设施存在发生燃气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正常供气;天然气输配系统存在发生燃气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正常供气;存在因用户违规使用燃气、用户燃气设施故障等因素导致燃气泄漏、火灾、爆炸等风险,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存在因上游气源供应不足、上游输配设施故障导致天然气供应中断的风险,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事件分级燃气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L
6.1特别重大燃气突发事件-3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燃气突发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以上包括本数,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气48小时以上的L
6.2重大燃气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燃气突发事件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造成2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气24小时以上的较大燃气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燃气突发事件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造成1万户以上2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气24小时以上的一般燃气突发事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燃气突发事件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33-
(2)造成1千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气24小时以上的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1市燃气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或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事发区(市)主要负责人担任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安委会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区(市)、枣庄高新区主要负责人和燃气专家组成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临时增减成员单位市燃气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燃气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2)组织指挥较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给予支持;
(3)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4)根据燃气突发事件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视情组建现场指挥部;
(5)指导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一般燃气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6)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建立燃气突发事件工作流程和有关制度,在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做好对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燃气企业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做好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并组织开展事故统计尽快恢复被损坏的市政道路、燃气设施等,市城市管理局协助
(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以及做好过渡性受灾群众安置工作,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协助总指挥部做好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3)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会同媒体做好舆论引导,稳定民心,防止不实报道
(4)市能源局负责协调供电部门尽快恢复电力供应
(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各电信运营商提供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的通信保障
(6)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及协调特种设备专业抢险救援单位做好燃气储灌站、气化站和汽车加气站内压力容器的事故抢险工作-35-7市公安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秩序维持和交通疏导工作;协助组织受灾群众迅速疏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事发现场及周边社会治安秩序8市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组织灭火减灾,做好燃气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的抢救工作9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医疗急救队伍,做好中毒和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和转送治疗工作,及时报告伤病员的救治情况10市财政局负责为处理燃气突发事件所需经费审核、拨付和保障工作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提供人员疏散所需交通车辆和抢险交通工具工作12市民政局负责做好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符合救助条件的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13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实施辖区内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开展疏散、安全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工作,保障社会稳定14枣庄供电公司负责城市燃气突发事件影响区域电力系统安全控制、电力设施抢修、恢复供电等,为抢险救援提供用电保障,配合做好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15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制定本企业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实施专业处置;配合有关部门支援同行业相关企业的燃气应-36-急抢险抢修工作3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市燃气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传达和执行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的决定;
(2)承担燃气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等综合工作,并做好与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的衔接;
(3)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市级燃气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与实施;
(5)建立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抢险专家库和抢险队伍联络网络,组建应急抢险专家组;
(6)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向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
(7)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召开会议,研判会商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对突发事件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信息发布相关工作4现场指挥部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处置需要,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根据燃气事件响应级别,提请相-37-关领导担任现场指挥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1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态蔓延和扩大;2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分析、快速研判,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3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4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2.5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现场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秩序维护、后勤保障、信息舆情、事故调查、专家组等8个专业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1综合协调组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按照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命令具体负责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并根据市燃气应急指挥部要求,起草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的文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协调工作2抢险救援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事发地所在区市人民政府、燃气经营企业-38-等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燃气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及燃气供应工作;根据需要组织、调集应急队伍、物资,申请上级支援;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掌握燃气突发事件情况,防止事件蔓延扩大
(3)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医疗救治方案负责燃气突发事件现场伤(病)员的救治、转运及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并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和伤(病)员医疗救治相关信息
(4)秩序维护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燃气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疏散燃气突发事件事发区域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卫重要目标和物资,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等工作
(5)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所在区(市)人民政府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枣庄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参加,负责应急抢险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提供应急所需通信、电力保障及其他应急处置保障;负责组织运送伤员等
(6)信息舆情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事发地所在区(市)人民政府等部门(单位),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对燃气突发事宜等工作;组织开展本预案演练市委宣传部配合做好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的信息发布工作,做好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市委网信办负责网络媒体舆论引导和网络信息监控工作枣庄日报社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市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枣庄军分区保障处协调部队参加应急处置,参与灾难救援、生化救援等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各基础电信企业有线、无线通信,保障信息传递畅通市公安局参与事故现场指挥、事故调查、取证、分析工作;负责现场保卫与警戒工作;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市民政局妥善处理遇难者遗体火化事宜,对受灾困难群众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依政策给予救助市财政局负责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相关资金保障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审核对在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指导监督当地政府做好工伤保险政策落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为救援工作提供地理信息资料和推荐单位提供测量;参与事故调查处理事件信息实行集中统
一、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规定要求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7)事故调查组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邀请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
(8)专家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成立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提供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对策;对特别重大、重大燃气突发事件处置方案进行评估;参加特别重大、重大燃气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及事故调查和损失评估;为燃气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咨询服务6区(市)级应急处置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般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调查处理、会同燃气经营企业做好较大及以上燃气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负责受影响区域人员通知、疏散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工作,做好房屋修缮、受损财产调查登记等燃气突发事件善后工作;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后勤保障工作;协助燃气经营企业恢复供气工作7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经营企业指在本市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负责建立燃气突发事件预防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40-件信息;负责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燃气供应中断、燃气泄漏等突发事件风险源的应急预案编制,以及与市、区(市)燃气专项预案衔接和备案工作;负责组建应急队伍、配备抢修装备物资及抢修设备;负责做好应急培训、演练和评估总结;负责组织实施供应区域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专业处置工作;负责燃气用户安全用气的宣传教育;负责供气恢复工作;完成市燃气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其他应急任务8人员代替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单位及部门负责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由补位人或临时负责人代替3预防监测1预防坚持预防第
一、预防和应急相结合,立足于防,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风险评估,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燃气安全生产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2监测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区(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建立完善燃气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警机制通过专业监测、视频监控、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41一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气象、地震、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发布预警后,应对重点部位、危险源进行持续性监测,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工作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应制定内部监测制度,保证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转,保障采集、上传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监测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燃气安全信息;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通报的燃气安全信息;燃气经营企业报告的燃气安全信息;来自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及移动网络等媒体上的燃气安全相关舆情信息;其他渠道获取的燃气安全信息4预警1预警分级依据燃气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势态和紧迫性等因素,结合城镇燃气实际情况,将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I级、II级、III级、IV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1.1红色预警级别I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红色预警1可能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气48小时以上的;2因上游天然气输配设施故障、上游气源严重不足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燃气突发事件的;3经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燃气突发事件的情形-42-
4.L2橙色预警级别(II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橙色预警
(1)可能造成2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气24小时以上的;
(2)经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重大燃气突发事件的情形
4.
1.3黄色预警级别(in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黄色预警
(1)可能造成1万户以上2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气24小时以上的;
(2)经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较大燃气突发事件的情形L4蓝色预警级别(IV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蓝色预警
(1)可能造成1千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气24小时以上的;
(2)经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一般燃气突发事件的情形2预警发布蓝色、黄色预警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红色预警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发布
(1)蓝色预警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建议,报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后,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或授权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2)黄色预警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建议,报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市长)批准后,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或授权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3)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逐级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发布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预警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博、内部专用网络等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3预警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相关区(市)人民政府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实施预警响应措施燃气经营企业按照企业应急预案实施预警响应,迅速调集应急气源、队伍、设备、物资、车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向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预警响应进展情况
3.1蓝色预警响应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
(2)向受影响的用户发布有关信息;
(3)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3.2黄色预警响应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加强对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组织专家对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强度、事件级别进行研判,并提出相关建议;
(2)按规定发布可能受到燃气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3)采取各种方式,提示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做好燃气供应中断的应对工作;
(4)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燃气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
(5)指令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6)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4.
3.3橙色预警响应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45-
(1)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受影响范围居民应急供气的准备工作;
(2)做好限制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气的准备工作;
(3)组织市级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协同处置;
(4)做好省领导或工作组来枣指挥的相关准备工作
4.
3.4红色预警响应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做好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气的准备工作;
(2)做好启动储备气源等其他应急供气措施的准备工作4预警变更与解除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进展,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对预警级别和处置措施作出调整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燃气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预警信息的发布解除可以通过通信、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和其他方式进行5信息报告
5.1报告责任主体事发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单位)-46-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燃气突发事件信息的责任主体2报告时限和程序发生燃气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要及时向所在区(市)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事件事发地所在区(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接报即报、随时续报的原则,在接报后20分钟内以电话方式、5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中心、市政府报告有关初步情况对于要求核实报送的情况,也应于2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5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告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对首报时要素不齐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在初报基础上,报告事件进展、发展趋势、后续应对措施、调查详情、原因分析等信息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经研判确定为敏感突发事件的,不受突发事件分级标准限制也应于1小时内向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中心、市政府相关领导报告3报告内容
(1)突发事件发生单位、报告人姓名、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泄漏程度、设施名称、气源介质;
(2)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损失程度,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3)事件发生后采取的警戒、疏散、工艺处置等先期处置措施及现场应急救援情况;
(4)由此事件引发次生灾害或社会影响的初步分析;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支援的有关事宜;
(6)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7)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6应急处置与救援1先期处置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接报的市、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2分级响应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及其有关部门,事发地区(市)、镇街及事发单位等根据突发事件现实结果(事件等级)、处置难度和可能后果等,综合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的,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必要时报请市级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启动上级层面的应急响应根据分级响应原则,市级层面应急响应根据突发事件现实结果(事件等级)、处置难度和可能后果等,由低到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6.
2.1四级响应由事发地区(市)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区(市)政府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根据区(市)政府的请求和实际需要,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应急响应配合处置
6.
2.2三级响应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区(市)政府,以及燃气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6.
2.3二级响应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区(市)政府以及市综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6.
2.4一级响应-49-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管控及秩序维持,做好应急运输保障等工作市城乡水务局负责所涉市政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开展伤员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疏导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市应急局协助市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应急救援力量以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事故救援;协助市指挥部办公室做好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或委托,负责组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参与制定处置方案,负责组织实施救援工作;负责灭火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抢险方案的制定;提供事故现场特种设备处置专业意见、建议并协助处置;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技术、质量分析市信访局密切关注信访动态信息,认真做好涉应急事故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处置影响应急事故的群众规模性聚集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对事故造成的道路损坏修复、事故处理后的现场清扫及其他配合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武警枣庄支队协助做好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维护以及人员疏散等工作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3扩大响应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随时跟踪燃气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如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并可能超出现场处置能力,经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提高应急等级当预计我市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险情,或者燃气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按程序报请省政府予以协助4指挥协调
(1)一般燃气突发事件区(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或区(市)人民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对于一般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区(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燃气应急指挥部进行协调处置
(2)较大燃气突发事件区(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对于较大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的事件等,区(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应赶-50-赴现场或到市燃气应急指挥部进行协调处置
(3)重大燃气突发事件区(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4)特别重大燃气突发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涉及我市两个以上区(市)行政区域燃气突发事件处置的,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省、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6.5处置措施
6.
5.1一般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1)通知燃气经营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
(2)调度处置燃气突发事件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
(3)视情况进行交通调流;
(4)视情况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5)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
(6)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51-居民恐慌;7关闭相关阀门,放散相关区域燃气,对燃气浓度进行实时监测;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6.
5.2较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1视情调度其他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2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3启动应急储备气源,最大限度保障居民、医院、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用户基本用气需求;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5.3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1对于大面积停气事件,限制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气量,优先保障居民用气;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5.4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在采取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52-项措施1对于大面积停气事件,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气优先保障居民用气;2采取各种可行的方式从其他区域调气;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6信息发布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1发生一般燃气突发事件后,市燃气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更新信息2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燃气突发事件后,市燃气应急指挥部要在事发后及时汇总信息,并第一时间按规定权限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要求等,最迟应在24小时内视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7响应结束应急处置结束,经组织专家会商,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启动响应的负责人宣布结束做出响应结束的决定后,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有关情-53-况及时通报至各联动部门,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响应结束消息7恢复与重建1善后处置事件处置结束,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组织开展燃气突发事件损害调查核定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提供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妥善解决因处置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燃气突发事件后,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2调查评估燃气突发事件结束后,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分析和总结评估,15日内书面报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3恢复重建事件处置结束,事发地区(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54-8应急保障1应急队伍保障各燃气经营企业应建立满足处置一般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当发生燃气突发事件时,以燃气专业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各区(市)政府应建立满足处置较大突发事件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当发生燃气突发事件时,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及时调派所属抢险救援力量赴现场参与处置市燃气应急指挥部依托枣庄华润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枣庄昆仑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市级燃气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完善物资储备当发生燃气突发事件时,根据现场处置需求,及时调遣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当燃气事故所在单位、部门的应急力量不足,需要支援时由市燃气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应急力量进入现场支援应急处置工作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权调派或临时征用各区(市)政府或相关企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8.2资金保障市、区(市)人民政府保障燃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所需经费,应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分级负担,由市、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55-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燃气经营企业要将燃气抢险设施购置和维护、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等费用纳入企业年度预算,并按计划实施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责任险体系,鼓励相关企业、公民参加保险3物资保障各燃气经营企业、各区(市)政府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要建立完善的抢险物资管理制度和定期检查、保养、更新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使用状况台账,定期检测和维护,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4通信保障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处置燃气突发事件通讯网络和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日常畅通调度,确保燃气应急工作联络畅通应急响应期间,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发地的事故信息;指挥部领导、成员及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保持通讯渠道畅通5交通冶安保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除专用抢险车辆外的运输、起重车辆和交通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的登记备案外,还要根据现场应急救援需要,迅速征调相关车辆和人员用于现场应急装备、人员疏散、抢险物资和必要生活资料的运输-56-市公安局负责现场交通管制和指挥疏导,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应急抢险装备、人员和物资运输畅通;负责组织设置警戒线控制和保护现场,并根据需要组织受灾群众迅速疏散,控制事故肇事人员
8.6医疗卫生保障市卫生健康委根据《枣庄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做好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有关应急物资准备工作,确保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9演练与宣教1预案演练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市燃气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至少每2年应进行1次演练各燃气经营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演练音像资料等应及时归档保存备查2宣传和培训
(1)市、区(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和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开展安全用气、燃气设施保护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2)市、区(市)和有关部门、企业要结合实际,有计划-57-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应急培训,增强防范意识,提高处置能力10附则1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各区(市)政府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规定进行备案2评估与修订市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58-市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提供天气预报并加强对极端天气的监测和预警枣庄供电公司参与实施电网设备设施的抢修及处理枣矿集团参与事故抢修及调查处理枣庄华润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参与事故抢修及调查处理枣庄广播电视台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2办事机构市指挥部设立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本预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做好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等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组织事故应急救援专家顾问,为事故应急救援的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向上级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并核发事故通报,迅速、如实发布事故消息;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工作机构市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事故发生地区(市)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为主,负责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管控及秩序维持,对已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做好应急运输保障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地区(市)政府牵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城乡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及事故单位和有关质量、安全专家参加主要负责制定救援和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抢险救援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改方案及措施;准确及时向市指挥部汇报进展情况;调集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抢救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事故发生地区(市)卫生健康部门为主,当地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开展伤员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疏导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区(市)政府牵头,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枣庄供电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参加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应急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提供应急所需通信、电力保障及其他应急处置保障;提供应急救援现场人员办公、食宿的后勤保障等
(5)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区(市)政府牵头,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市城市管理局、有关保险机构等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6)宣传舆情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枣庄日报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信访局、枣庄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及事故发生地区(市)政府参加主要职责是组织做好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新闻发布等相关工作
(7)事故调查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区(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主要职责是查明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事故性质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和整改措施等3监控与预警机制1房屋市政工程危险目标的确定及评估可能发生工程建设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目标为深基坑、大跨度建筑物(构筑物)、地下暗挖、外电、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使用,房屋及市政构筑物拆除等2预警预防各区(市)政府应当对突发事件进行研究分析,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及时做出必要的预警预警应当以可靠方式通知到相关应急机构及相关部门单位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时红色预警,重大事故时橙色预警较大事故时黄色预警,一般事故时蓝色预警3房屋市政工程应急体系及演练
3.1应急救援体系1施工现场事故以该施工单位为主要救援队伍;2我市成建制的二级以上施工企业作为事故应急救援的后备队伍,按就近原则调遣;3使用中的建筑物构筑物倒塌事故,以当地公安、消防和后备救援队伍为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
3.
3.2应急救援演练救援演练由企业结合日常施工作业自行组织实施,内容包括熟悉掌握各类建设项目承重体系特点,安全拆除和清理现场的方式方法、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等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4.
1.1报告程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市、区市两级政府应当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半小时内通过直报系统报告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属于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还应当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带班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一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