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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自己,做社会发展的推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把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首要工作,这对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的安全绩效起到了重要作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企业的主体责任,需要企业自主完成,但对于以生产、经营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来讲,完全靠自主创建还是比较困难的,他们需要社会化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我一个朋友告诉我,他们企业是全新建设,专业设计单位设计,规范招标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建设施工,所有建设施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要求,工厂已验收并于2022年投入使用最近,他们聘请的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在对他们的现场服务中提出的问题,让他们很难面对,咨询我该如何处理?主要问题是,对正规生产厂家提供的设备,第三方在现场检查后,认为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对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正确的对待、处理首先要确定,提供设备的厂家是否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如果有,说明该企业的生产活动是合法的,该企业有能力设计、生产出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第二,问询企业购买的设备生产厂家并非首次生产,且在中国市场还有一定的知名度,这就说明,第三方提出的问题本身可能就不是问题,而是第三方人员对相关标准的认知产生了偏差,建议第三方把引用标准的具体条款及内容再好好看看第
三、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设计生产设备的厂家,其对国家标准的认知和技术要求的把握,比第三方人员应该更加专业和有效,建议第三方机构的服务人员三思而后行,避免给企业带来困惑和混乱第
四、如果第三方服务机构提出的问题是对的,那设备生产企业、国家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国家职能部门运行等都可能存在问题,比如设备制造厂家生产了不合格产品却流入了市场,存在产品质量监管不到位;第三方出具的安全“三同时”评价报告是建设单位合格验收的基本文件,那评价报告对现场的验收合格就没了基础等等希望第三方在如此重大问题上谨言慎行!如果设备真有问题,建议第三方服务人员向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机构举报!第
五、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2年投入使用的设备应该还没有超过质保期,做为消费者的企业随意对设备实施改造可能保护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管我们干什么工作,都要加强自身学习,事实就是,做社会发展的推动者与大家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