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4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浙江省市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2022浙江省市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正文内容第一章合同常事人出卖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委^代理人联系富优舌委^销售经纪机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经纪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富1^买受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工证号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重【委^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工证号: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的定如下O第十六条设计变更
(一)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供热、采暖方式;全装修住宅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室内装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商品房使用分区和设计功能发生改变;.增加或减少室内楼梯的数量;.主要使用空间层高降低超过10%;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的定如下O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十七条商品房质量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出卖人承^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商品房交付使用时,买受人对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提出异议的,出卖人应当予以说明;买受人认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双方委^进行质量检测经检测合格的,因此发生的检测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百分之】【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0
(二)其他质量问题该商品房质量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质量规范、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发现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质量问题的,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及时更换、修理;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O
(三)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该商品房应当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地方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的定的标准涉及安装的还应符合国家的、地方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的定的标准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方式处理(可多选)⑴及时更换、修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具体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的定
(四)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L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耦标准文号O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耦标准文号o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由出卖人: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仍由出卖人承担因整改导致该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卖人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该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该商品房的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技术措施为
(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书》承^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愤议详细的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二)下列情形,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因买受人不当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o
(三)在保修期内,买受人要求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出卖人—日内,出卖人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第十九条质量担保为该商品房质量提供担保出卖人不按照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由—承担连带责任第八章合同备案、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第二十条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一)出卖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日内】(不超过300)到当地房产管理部门辨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并将本合同备案情况告知买受人
(二)有关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其他的定如下o第二十一条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
(一)双方同意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辩理该商品房交易手续和不动产登记
(二)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日内完成该商品房的房屋交易手续和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一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交易手续和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部完成房屋交易手续和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2.o
(三)因买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的定期限内完成该商品房的房屋交易手续和不动产登记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二十二条前期物业管理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
(二)物业服务时间从到O
(三)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收费计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物业服务费为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四)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并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卖人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情况书面告知买受人
(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物业服务用房座落该商品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第十章其他事项第二十三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的定如下.规划的车位、车库;.会所;.o第二十四条税费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部门缴纳因该商品房买卖发生的税费因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导致买受人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增加的税收负担,由承担第二十五条销售和使用承^.出卖人承^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全装修住宅不得对室内装饰装修部分拆分销售.出卖人承^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按照规划用途辩理交易确认和不动产登记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出卖人承^对商品房的销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规划属于买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处分.出卖人承^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第二十六条送达出卖人和买受人保^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快递】【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的,应在变更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买受人信息保护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部门、审判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第二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常事人愤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相关机构^解;或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二十九条补充癌议对本合同中未的定或於;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癌议补充愤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於7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第三十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及附件共一页,其中出卖人一份,买受人一份出卖人(签字或盖章)买受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te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时间一年—月一日签订时间一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浙江省市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正文内容结束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重考舌(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一条商品房性质该商品房为【全装修住宅】【其他类型商品房】第二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于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权^止日期为一年—月—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耦为建设工程规划官午可证号为施工I■午可证号为O.全装修住宅对装修部分单独领取施工^可证的,装修部分的施工^可证号为第三条预售依据该商品房已由批准预售,预售^可证号为O第四条商品房基本情况.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建筑总层数为一层,其中地上一层,地下一层.该商品房为第二条规定项目中的【幢】【座】—单元—层—号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资质证书号其预测建筑面积共一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一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一平方米该商品房层高为一米,有一个阳台,其中一个阳台为封闭式,一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该商品房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编号绿色建筑等级为【一星】【二星】.有出售(或赠送、出租)车位、车库或者停车设施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予、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的定.有出售(或赠送、出租)储藏室、绿地或其他物业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予、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的定第五条抵押情况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抵押类型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登记机构抵押登记日期僮务履行期限O抵押类型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登记机构抵押登记日期债务履行期限0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的定第六条房屋权利状况承^.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本合同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辨理合同备案、房屋交易确认以及不能在不动产登记部门辨理不动产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第七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一)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种)__元,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种)元,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按照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按照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
(二)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说明商品房价款内容.总价形式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分价形式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其中装修部分价款为(币种)元(大写)第八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币种)元大写),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期房价款】时【抵作商品房价款】【返还买受人】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一年一月—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一年—月—日前分一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币种)元(大写),应当于一年—月—日前支付.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币种)元(大写)剩余房款(币种)元(大写)由买受人申^贷款支付买受人应当于—年_月_日前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It材料,辨理贷款审批手续—年—月—日前贷款没有发放或者发放的贷款不足以支付剩余房款的,按照下列的定处理O.其他方式o
(三)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耦为账号为o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的定第九条逾期付款责任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的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一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和
(2)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⑴项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该比率不低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八条及附件四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第十条商品房交付条件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
1、2项所列条件.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实测测绘报告;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瞪书》全装修住宅还应当符合下列所列条件该商品房已取得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住宅分户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第十一条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一)基础设施设备.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燃气【住宅商品房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保瞪燃气供应】【非住宅商品房】;.^^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供暖;以上第
1、2项由出卖人^^辩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
3、
4、
5、6项需要买受人自行辨理开通手续如果在的定期限内基础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以上设施中第
1、
2、3项在的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的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第4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元的违约金;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元的违约金;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元的违约金第一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元的违约金出卖人采取措施保^相关设施于的定交付日后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可为准).小区内绿地率—年—月—日达到;.小区内非市政道路—年—月—日达到;.规划的车位、车库—年—月—日达到;.物业服务用房一年—月—日达到;.医疗卫生机构—年—月—日达到;.幼儿园—年—月—日达到;.学校—年—月—日达到;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小区内绿地率未达到上述的定条件的.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达到上述的定条件的.规划的车位、车库未达到上述的定条件的.物业服务用房未达到上述的定条件的.其他设施未达到上述的定条件的
(三)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的定
(四)全装修住宅内的装修和设备还应的定以下内容.厨房交付时可以正常使用;.卫生间交付时可以正常使用;以上内容中第
1、2项在的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的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第—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元的违约金;出卖人采取措施保^相关设施于的定交付日后一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第十二条交付时间和手续一出卖人应当在一年—月—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二该商品房达到第十条、第十一条的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期届满前—日不少于10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辩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本合同的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辩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辨理交付手续的地点交付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第十条的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十条的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索直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三查验房屋.辨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除外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辨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日内:ft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2管道堵塞;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5吊顶开裂;6瓷砖剥落开裂;7墙面剥落、开裂;8地砖、地板起翘、开裂.查验该商品房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该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2)o第十三条逾期交付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二条的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一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照1)和
(2)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九条第1
(1)项中的期限),自第十二条的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九条第1
(1)项中的比率)
(2)逾期超过—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⑴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_(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1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十四条面积差异处理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测绘报告,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第四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按照第一种方式处理.根据第七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的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根据第七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怒7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3)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愤议.根据第七条按照套计价的,出卖人承^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的定误差范围(若未的定误差范围,则视为双方的定误差范围为零误差)该商品房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的定的误差范围,双方的定如下o双方自行的定0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十五条规划变更
(一)出卖人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I■午可证^可的内容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双方签订合同后,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言午可内容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