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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
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审批类别行政许可项目编码:000164210000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从事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许可证》的申请和办理
三、办理依据
(一)设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二)实施依据《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管理办法》受理机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务服务中心
五、办理机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司
六、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七、许可条件.具有符合疫木加工板材要求和标准的生产设施.疫木板材加工工艺流程符合疫木除害处理要求.疫木板材加工管理措施和制度健全
八、申请材料
九、申请接收网上办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http://www.forestry.gov.cn/中的“行政审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网上行政审批平台网址:https://ydbg.forestrygov.cn/adminapproval/
十、办理流程1受理2审查部分情况下开展专家评审;部分情况下开展现场勘验3决定4送达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依法进行专家评审另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时限
十二、审批结果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无期限.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全国
十三、结果送达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送达、直接送达或邮寄方式将行政许可决定文件送达申请人
十四、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五、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平等取得行政许可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知情权;.要求听证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向行政机关提交与申请有关的材料;.反映真实情况;.按照《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许可证》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接受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六、咨询途径部门名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联系电话
(010)84239633
(二)电话咨询
(010)84239633
(三)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务服务中心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邮政编码100714联系电话
(010)84239633
十七、监督和投诉渠道部门名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机关纪委联系电话
(010)64213811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邮政编码:100714
十八、公开查询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打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http:〃www.forestrygov.cn/点击右侧的“行政审批”.直接点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网上行政审批平台网址https:〃ydbg.forestrygovcn/adminapproval/查询审批状态和结果附表.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申请表工厅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要求备注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原件.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填写手机和固定电话.备注中应注明疫木加工板材企业所在的县级行政区为松材线虫病发生区2具有符合疫木加工板材要求和标准的生产设施的材料复印件3疫木板材加工工艺流程符合疫木除害处理要求的材料复印件4疫木板材加工管理措施和制度健全的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