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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检查考核评价表被检查项目部所属单位被检查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考核检查时间注检查记录根据评分标准的内容,逐条记录相关的文件和依据内容,对扣分事项,给予说明考核检查组组长(签名)考核指标考核内容扣分检查记录责任体系(4分)未成立职业健康领导机构,扣2分(注以正式文件为准)未按人员和部门制定职业病防治职责和要求,扣2分(注以正式文件为准)规章制度(10分)未建立以下规章制度
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3、食品卫生与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4、职业健康警示与告知制度;
5、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6、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8、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处置与报告制度;
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制度;
10、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缺一项扣1分,最多扣10分(注针对项目特点,管理办法要求的其他规章制度应有而未有的,缺一项扣1分,最多扣10分)管理机构(4分)未将职业健康管理纳入安全管理部门及并设立相应岗位,扣2分(注以正式文件为准)考核指标考核内容扣分检查记录未根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配备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扣2分(注以正式文件为准)前期预防(9分)未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扣2分(注以申报文件为准)作业场所不符合以下7项内容的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5、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室等卫生设施;
6、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里健康的要求;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一项不符合扣1分,最多扣7分(注现场检查)未在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内容,扣2分(注作业现场检查,并拍下照片)未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扣2分(注作业现场检查,并拍下照片)未按管理暂行办法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开展防护工作,扣2分(注作业现场检查)考核指标考核内容扣分检查记录劳动过程中的防护和管理(33分)未按管理暂行办法对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扣2分(注作业现场检查)违反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对分包队伍和临时用工规定,扣2分(注以分包合同内容为准)未按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开展职业病危害监测工作,扣2分(注以检测报告为准)未按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扣2分(注以贯标文件的职业健康现状评价内容为准)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扣2分(注以作业现场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为准,并拍下照片)未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扣2分(注作业现场检查)未对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扣2分(注抽查作业人员的合同)未按本办法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进行岗前、岗间、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扣2分(注抽查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未给劳动者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具,扣5分(注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为准)劳动者未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具,扣3分(注作业现场检查)考核指标考核内容扣分检查记录职业病防护用具不能使用,扣3分(注作业现场检查)档案管理(6分)
1、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
3、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记录;
4、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
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和记录;
6、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有关人员职业健康培训资料;缺一项扣1分,最多扣6分(注针对项目特点,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资料应有而未有的,缺一项扣1分,最多扣6分)培训教育(6分)未对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扣2分(注以培训通知、培训记录、培训总结等为准)未按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扣4分(注以培训记录为准)应急管理(4分)未编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扣4分(注以正式下发的文件为准)合计7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