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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方案(5篇)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方案(篇一)
一、活动宗旨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紧紧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不断加强宣传教育,竭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积极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健康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名称轮台县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
三、活动主题—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年主题为“消费与发展”,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围绕这主题确定了自治区的年主题是“科学消费•和谐发展”
四、活动内容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动员布置3・15活动,公布—年十大投诉案件
(二)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大造声势,震慑不法分子,鼓舞人心
(三)举行3•15纪念大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邀请党委、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
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
3.15活动实况
(三)一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括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
(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7天左右;
(2)负责3月15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
(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
1.8米」.2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
3.15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
3.15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
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一等领导参加
3.15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
3.15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七)市局组教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注册登记科、私个协会负责宣传材料的发放市工商局、市消协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方案(篇五)
一、活动背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国家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随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师生的权益意识正在逐步增强但就目前我校的情况而言,师生的维权意识依然薄弱,许多学生甚至对此相当陌生此次活动对于加强学校的权益建设,推动“和谐校园”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目的
1、纪念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校园和谐,促进法治教育;
2、让师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通过此次活动,向师生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大家对消费者权益的意识,树立法律在人们心中的威信;
3、学生能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对学生处理相关事情起到积极的作用学生不会面对不公的消费待遇而觉得束手无策了可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
4、协助米东区消费者协会在我校做关于消费者知识普及的工作,增强国民的消费观念,在全校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舆论氛围
三、活动主题消费与安全
四、活动时间—年3月13日3月15日
五、活动地点市第112小学校园
六、活动对象—市第112小学全体师生
七、活动程序
(一)前期工作
1、准备现场横幅、宣传材料,负责现场实施工作,做好人员调配工作
2、少先队大队做好活动前期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标语、宣传板,等形式做好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
(二)、活动内容
1、向我校学生免费发放维权宣传资料,内容涉及年主题、消费警示、维权知识等;向同学们宣传基本消费者依法维权制度加强同学们法律意识教育
2、为了解我校师生消费维权意识,进行“
3.15”维权知识问卷调查活动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四)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以各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名优企业展示活动,设置假冒伪劣商品识别台,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举报,尤其要面向农村,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一会两站”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以方便农民消费者就近咨询和投诉
(五)进行市场巡查和执法检查,行政执法部门要以关系国计民生的食品安全等商品和服务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以及消费欺诈和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经营活动同时,各消协分会及投诉站要做好受理调解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的工作
五、总体安排本次活动历时一个月(3月1日—3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准备阶段(3月1日一一3月12日)
1、3月2日,3・15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3・15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宣读一年“科学消费•和谐发展”年主题宣传提纲;公布—年我县消费投诉十大案件县消费者协会在新闻发布会后要及时将开会情况、公布的投诉案件报自治州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县消协、各职能部门和重点企业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科学消费・和谐发展”系列咨询单行宣传材料和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消协职能以及《自治区消法实施办法》(维、汉两种文字)等相关材料,加大宣传力度第二阶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各项纪念活动及受理投诉、申诉、举报、咨询服务阶段(3月13日一一3月16日)
1、3月13日,县消协领导在电视台发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电视讲话
2、3月15日,召开消费者协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业参加的“科学消费•和谐发展”为主题的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届时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领导参加大会议程1)轮台县政府领导讲话;2)轮台县消费者协会领导讲话;3)向—年度优秀消费者投诉站颁奖,获奖代表发言;4)向“—年度新设立的1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授牌;5)公布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的种类、数量及标值统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宣布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开始各新闻媒体进行全程现场报道
3、3月15-16日,轮台县各行政职能部门、消协及重点企业联合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内容包括提供咨询服务,受理申诉举报,曝光假冒伪劣商品以及组织各诚信单位、产品推荐单位进行产品展示、企业公布信誉承诺等
4、活动月期间,全县工商、质检、药监、卫生、经贸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围绕各自工作重点和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商品和服务领域的集中检查同时,结合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开展好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方案(篇二)商学院社团法律协会20——20_学年第一学期日期20—年3月
一、活动名称苏州市职业大学商学院“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
二、活动背景在近、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为争取社会公正,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权益日其实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知识宣传,我们通过
3.15切实加强我们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在现实生活中学会用法律去维护消费者权益
三、活动时间20一
3.15
四、活动地点苏州市职业大学北校区操场
五、活动意义此次活动,不但增加了同学们对消费者权益日的了解,也激发了他们的维权意识在认识环境中,知道该如何对待生活中遇到的侵权事件
六、活动开展.确定横幅标语“倡导诚实守信,共筑消费和谐”.选定横幅地址.横幅制作与领取.横幅悬挂
七、经费预算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方案(篇三)为了纪念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也为了更加深入的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条文及维权知识契合新的20—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主题,使同学们在新学期迎接更加繁忙的学习生活的同时,也能留心关注身边有关消费方面的问题,特举办此次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来增强同学们的维权能力
一、活动主题新消费-我做主
二、活动目的.让当今社会大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维权知识,树立维权意识,以合法途径解决消费侵权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学生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熟练拿出应急方案,以合法途径解决消费侵权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活动的开展也是高校健全体制的体现,有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自我素养,以此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三、活动时间20_年3月4日-3月15日
四、活动主办教育科学学院团总支权益部
五、活动对象教育科学学院一级同学
六、活动安排
(一)为了让同学们更好的感受法制宣传日,我院将出一张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海报,并配合校权益部进行海报展览
(二)横幅签名参与者在横幅上进行签名
(三)举办微课大赛
(1)具体要求上6人为单位,视频5To分钟,要求画质清晰流畅且上交教学教案并于3月12日对优秀作品在厚德楼E1B-411进行决赛
(2)内容视频围绕主题,宣传消费理念、消费维权等知识
(3)奖项设置一等奖一名(院级证书)二等奖二名(院级证书)三等奖三名(院级证书)
七、活动流程.在各班进行宣传,让每个同学都能够关注身边消费维权知识,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到微课大赛中来.进行微课视频评比,若视频质量较高,则在厚德楼E1B-4n进行决赛.将评选出的获奖名单和优秀的微课视频进行宣传展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方案(篇四)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20—年3月H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
3.15咨询活动开始等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
3.15宣传咨询活动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
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
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现场活动总指挥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
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
3.15活动(包括
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
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
3.15活动有关事宜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
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一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