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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办结制度限时办结制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对象到本机关或下属单位办事,在符合有关规定和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在承诺限定的时间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的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局机关各处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限时办结制的负责人
三、相关事项单位、团体和个人向本局及下属单位申报、审批、核准的有关事项;本局相关规定中规定了办理时限的工作事项;上级机关和其他部门转达(交办)本局办理的有关事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各类公文(函),包括本局内部的公文往来,领导批件的阅办事项
四、工作要求对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办理时限的事项,按规定时期办理;对局政务公开制度承诺办理时限的事项,按承诺时限办理;对上级转达(交办)的事项、领导批件,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按明确的时限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应在要求时限内办结对其他办理事项,也应及时办理能即时办理的事项,应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要在5个工作日办结;对涉及社会性重大事项、情况复杂等事项,5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要请示有关领导,给服务对象一个明确的办理时限;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公文,承办部门应在收到交办通知当日提供书面退办理由,交由办公室退回交办单位
五、来信来访处理直接受理的信访事项,能当场处理的,应当即办结;不能当场处理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反馈信访人;情况复杂需深入调查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同时将延期反馈决定告知信访人;上级转办或领导交办的信访件,要尽快予以办结,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必须在要求时限内办结;
六、监督管理对限时办结事项,经办部门受理后应在申诉、诉求材料或公文、批件上注明收件时间、办结时限和经办责任人,以备检查;对限时办结的事项,经办部门应认真审核有关材料对办理的事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决定不予办理的,要及时登记备案,重大问题要报请局分管领导批准,并将不予办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服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