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福建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协议福建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协议甲方—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乙方—女,汉族,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根据相关的规定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约定,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婚姻存续期限,双方共同财产及债务约定如下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房产两处,一处位于省市号兰房(城私)产字第12x3号另一处位于一一甲乙双方约定两处房产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享有其它任何权利若由于其中一方过错导致双方,则过错方放弃主张任何财产权利
二、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无共同债务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