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废弃物处理控制程序
一、目的对废弃物进行有效地管理和处置,以减轻或避免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对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
三、引用文件《管理手册》第
7.7节环境安全运行控制
四、职责
4.1行政部负责办公区域的废弃物的处理2各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产生的废弃物并按规定堆放到废弃物贮存场所
五、作业内容1废弃物分类
5.
1.1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或国家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弃物
5.
1.
1.1可回收危险废弃物可为社会物资回收部门回收,有利用价值的危险废弃物(如废柴油等)
5.
1.
1.2不可回收危险废弃物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危险废弃物(如粘油的碎布、手套或报废的灯管、电池等)
5.
1.2一般废弃物没有危险性的废弃物,不在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之中
5.
1.
2.1可回收废弃物指不属于危险废弃物,但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如废纸等)
5.
1.
2.2不可回收废弃物指不属于危险废弃物,又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5.2废弃物的整理收集
5.
2.1一般废弃物的收集和贮存
5.
2.
1.1行政部负责组织各部门设置废弃物分类放置场所与容器,并做好分类标识(如废纸和生活垃圾等)
5.
2.
1.2各部门将废弃物送到公司指定的废弃物放置场所
5.
2.
1.3其他可回收一般废弃物的收集和贮存
5.
2.
1.4不可回收一般废弃物放置到公司指定场所
5.
2.2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贮存
5.
2.
2.1各部门按危险废弃物特性分类收集和存放,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弃物不得混合收集和存放
5.
2.
2.2设置危险废弃物放置场所和容器,并做好识别标志各部门将危险废弃物分类收集关存放到指定场所
5.
2.
2.3危险废弃物场所应具有防晒、防雨、防渗漏和防二次扬尘等功能
5.
2.
2.4运输危险废弃物时不能倾倒、洒漏,并严禁野蛮装卸
5.3废弃物的处置
5.
3.1废弃物的处置应遵循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
5.
3.2一般可回收废弃物的处置行政部每月同物资回收单位联系,将一般可回收废弃物卖掉卖掉时应填写“废弃物产生登记表”
5.
3.3一般不可收废弃物的处置由行政部将生活垃圾交于环卫站进行处理”
5.
3.4危险废弃物的处置
5.
3.
4.1行政部选择合适的处理机构危险废弃物处理机构应具有营业执照和环保局颁发的《危险废弃物经营许可证》
5.
3.
4.2行政部与处理机构签定合同,明确处理废弃物的要求和方法;并建立《合格废弃物处理厂商清单》
5.
3.
4.3行政部将危险废弃物交于本公司认可的处理机构进行处理,并填写《废弃物产生登记表》
5.
3.5废弃物运输过程中禁止野蛮装卸,防止洒漏,以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搬运危险废弃物时必须使用防护用具需要转移、运输危险废弃物时,应选择安全和不污染的包装材料和方式,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散逸和破损
六、相关文件无
七、相关记录《废弃物产生登记表》《废弃物处置一览表》《合格废弃物处理厂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