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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与工作纪律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训练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搞好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与XX工作是我校近三年的中心任务,为确保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与XX工作的顺当进行,特制定以下工作纪律
一、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与XX工作领导小组(含下设的评估办、15个评建业务工作组)、各部门、各单位及全体教职职工或员工必需认真对比评估指标体系,明确工作职责,高标准,严要求,脚踏实地开展评建工作
二、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与xx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和责任人工作制各部门、各单位对相关评建业务工作组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评建业务工作组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与XX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建业务工作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三、各部门、各单位及全体教职职工或员工必需自觉听从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与XX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听从其对人员、资产、场地的总调度,及时参加其召开的各种会议,自觉接受评估办下达的任务支配,及时按质按量履行工作任务严禁以任何理由相互推诿、相互扯皮、贻误时机、贻误工作对职责、任务理解不清时,由评估办负责说明
四、建立表彰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将评建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按相关规定进行奖惩评建工作的优劣将作为单位、个人年度考核评优或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并实行一票拒绝对违反评建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校通报,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资质;对于构成教学和教学管理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按《XX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方法》(湖工教字[2021)17号)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