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仅供参照【整理】民办幼儿园园长与随车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随车老师一定在搭车前认真比较搭车名单,确认核实当天搭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若有幼儿因特别原由改正上、落点或改乘其余线路车辆,家长须提早通知幼儿园,随车老师一定在当天志录中做特别说明,免得遗漏
三、随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一定比较搭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四、随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一定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保证每一个幼儿安全下车
五、随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一定再次检查搭车记录,并在搭车表上署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署名并存档存案
六、敦促校车司机一定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防止全部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七、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行程中能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不论该站点能否有人上落
八、提示校车司机一定在幼儿上车坐稳后,随车老师表示能够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九、校车站点及搭车幼儿名单需改正时,随车人员需实时见告司机
十、此责任书一式二份,随车教师和学校各执一份()幼儿园园长(署名)随车教师(署名)年代日年代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