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模具加工合同(委托方)甲方(加工方)乙方
一、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以人民币万元整含税17%的价款,委托乙方制品名为保护壳塑胶成型模具壹套
二、甲方提供产品设计图(3D)和CAD平面图于乙方请乙方按甲方已确认图纸尺寸(公差)为准
三、乙方保证模具正常使用情况下,使用寿命为三十万生羟模次于保证期间若因模具材质或模具操作不当所产产生的损坏,乙方得无条件修复,若无法维修时,乙方以违约论,不得异议
四、乙方同意于2014年月日完成模具^立,交试模板20SET于甲方检验,2日内乙方提供检验数据,会同甲方认可;乙方接获订单,7日后配合产能pcs/0;若因故延误,每逾一日,甲方得由模具款中扣除百分之五为滞延金,最迟不得逾三十日,若因逾期而导致甲方无法如期上市蒙受损失,乙方得以违约论,不得异议
五、甲方委托之模具,乙方未经甲方之同意,不得以同一模具或图纸交付第三者,否则乙方须依本合约金拾倍金容直赔偿甲方
六、双方未经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合约关系,否即依违约论处
七、甲方违约,己交付款项由乙方没收;乙方违约,即以已交款之双倍金赔偿甲方,双方不得异议
八、倘若乙方欲停止生产或价格上有变动而未能由甲方接受时,需将模具无偿交付甲方
九、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要求,提供模具、产品相关之技术、资讯、图纸等予甲方
十、乙方不得将此产品之相关的资讯、图纸,泄露给第三方,若有泄露,乙方应负法律及赔偿责任
十一、经双方确认同意之交货日期,乙方每延误交货期限一日,按延迟交付产品总价之百分之三为每日延误之赔偿金,若乙方延吉吴交货达十日以上,甲方可解除合约,乙方不得异议
十二、乙方应妥善保存、维护、使用此模具,并承认此模具乃甲方财产,不得出售、转让、抵押或任何足以损害甲方权益之处置
十三、乙方同意本案各相关之智慧财产权均甲方所有,任何相关之技术结构改良等,其智慧财产权亦为甲方所有,如由乙方提出之改良技术结构,不在此限
十四、乙方因违约而致合同终止时,甲方不须履行其对乙方应付未付款之义务,乙方应立即将所有相关之设计图、技术资料、模具、样品、模型交付甲方
十五、本合约书期满自然终止,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所有相关之开发技术文件资料归还甲方
十六、乙方须提供模具设计图系合甲方确认.
十七、成品使用材料ABS+PC
十八、模具制作进度表约定如附件1乙方同意并配合提供模具进度给甲方进行进度稽核,若实际模具进度有落后时,乙方需全力加班赶上进度
十九、付款条件
1.模具付款方式首付40%开始开模,第二次是模具交样2天内付40%余款模具承双方认可0K后在7天内付清,同时乙方在三天内为甲方开具发票,并于7日内快递给甲方模具尾款未付清之前模具资产还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