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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安全工作规范与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校安全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认真执行教育部等六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六项管理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范本)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学校,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社会力量和个体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第三条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应当以提高在校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逃生技能为主要内容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第二章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分工第五条校长室是学校安全工作的总负责与牵头部门
1、负责制定学校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制订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制订学校各部门安全应急预案,制订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的近远期目标、学校各部门安全教育与管理职责、各部门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奖惩制度,建立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
2、负责直接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
3、负责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和经费的落实,负责建立学校保卫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设立学校安全员,添置安全设施和设备
4、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要专门研究和部署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特制定学校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员—各班主任
二、建立安全网络,分工责任、齐抓共管、强化安全职责教育教学活动中学生的安全工作由学校总务处负责a、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各班的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b、学生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师负责,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c、学生在课外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和体育教师负责学校财产、消防、交通、食品、建造、电路的安全工作由总务处负责d、宿舍内的安全,宿舍管理员为第一责任人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在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学校将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科室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普通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赋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小学第二篇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桂阳四中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安全工作是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和整个社会稳定大局学校领导及全体教师要坚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警钟常鸣、预防为主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确保泛博师生的生命安全,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校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处室负责人,各处室负责人与具体工作的负责人、辅导员、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落实力度
二、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院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领导安全工作小组开展工作,检查落实各部门安全工作情况
三、学校副校长为分管工作的主管责任人,管理好有关处室及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所负责的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各处室负责人为所管部门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采取各种措施管理好本部门安全工作,如因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得力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部门主任责任
五、各年级班主任为本班的学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年级的安全工作,利用主题班会、班级活动等积极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好各项活动做好上传下达、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本班安全事故,直接追究责任
六、课任教师为所教本节课的主管责任人,课堂教学教师不得脱岗,发现本节课有异常情况及时向辅导员报告或者向有关领导汇报本节课发生问题由上课教师负责
七、总务处要对学校的设备、设施时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即将解决及时处理有关部门和老师反映的设施、设备安全问题,如因未能及时解决设施、设备问题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总务处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对排查、监督不力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而酿成安全事故的,漏报、瞒报、隐瞒事故隐患的,发现安全事故后而不积极采取防范措施、不积极整改的赋予行政严肃处理;不积极整改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导致严重安全事故发生,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九、如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10分钟以内上报主管领导,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对由于工作失职、溺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财产损失、败坏学校形象的,本年度不得评优评先、晋级晋职,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十、各类安全事故视其情节和造成的影响及损失,经校务会研究后按照书面检查、赔偿损失、行政记过、取销评优评先资格、解聘等处理桂阳四中第三篇中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为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温玉琳
2、副组长陈秀峰(副校长)
3、成员王清益纪奋武王玉焰林剑伟林志杰(家长代表)黄建耀(家长代表)各班年段长各班安全员
4、安全管理员黄光林吴建伟林海李廉每天的值班行政和教师各班安全员
二、安全职责温玉琳校长对全校安全工作负总责,为全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陈秀峰副校长主管安全工作,副书记主管教学工作,两位副校长对自己管辖内的安全工作负责,为本工作范围安全第一责任人
1、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各班的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
2、学生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师负责,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
3、学生在课外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和—教师负责
4、学校财产、消防、交通、食品、建造的安全工作由总务处及相关安全监督员负责
5、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的安全工作由陈炳东负责监督,食堂、小卖部的承包者对食堂、小卖部的安全卫生工作负责,为第一责任人食堂安全监督员失察,浮现事故则追究相应的责任
6、劳动课的安全工作由劳技教师负责
7、各功能室管理人员对本功能室负责,为本室第一责任人
8、教辅人员对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工作负责,为本人所管理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9、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由保卫股负责,王玉焰、林剑伟为第一责任人
110、学生在课间、午晚休的安全工作由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及政教处负责,值日领导为当天第一责任人若为外界冲击,则当天的值班保卫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1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而造成安全问题的,由施罚者负彻底责任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普通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赋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责任追究原则
1、领导谁主管,谁负责;
2、教师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
3、上课谁上课,谁负责;
4、活动谁—,谁负责
(二)行风责任追究制
1、私自向学生和家长代购、推销学习用具、教辅资料或者其他生活用品、保险等或者向家长索要或者变相索要财物
2、私自收费办班、补课;随意调停课、提前放学、留守学生、私自放假等等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或者社会不良影响
3、在对学生管理中,有过激言行,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有家长来校或者电话反映
4、在与家长交换意见时,语言过激,与家长发生争执,反映到学校,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
5、在与同事交往、共事中,因工作一口角或者动手,造成不良影响
6、在与邻里交往中,不能和睦相处,有问题不能妥善处理且有邻里反映到学校,影响学校正常工作
7、酒后上课,上课期间随便接听电话
8、煽动、鼓惑他人、聚众滋事
9、凡违反上述规定而因此造成学校声誉和经济损失,视其情节轻重,经行政研究,赋予通报批评、承担经济责任或者经济处罚、年内不评优晋级、学校内实行工作岗位调整;报上级赋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安全责任追究制
1、全体教职工应自觉保护自己和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发现有伤害学校或者师生人身财物行为而不及时报告、制止或者逃离现场,造成或者扩大经济损失或者人员伤亡的
2、岗位责任人擅离岗位、私自调停课、私自放假、提前放学、滞留学生等或者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学生失踪、溺水、—卫生事件等校内外伤害或者财物损失的
3、教职工对学生进行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造成学生不同程度伤害的
4、没有严格执行学生课前出缺勤清查制度任课老师应及时发现缺课、逃课学生,没有及时通知班主任或者教务处,班主任没有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教务处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学生失踪或者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等责任事件
5、实验室所用的危(wei)险物品,保管人员没有妥善保管丢失、被盗而造成其它安全伤害事故的
6、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应时常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如遇学生中浮现各类传染病,—发热等病症不及时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导致事态扩大的
7、体育课、课外活动,学生实验操作等实践性强的各类活动,有关老师不事先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中不注意学生动向而引起人身伤害或者仪器损坏的
8、教职工在保管、使用学校物品、设备(如借阅图书,使用录音机、信息技术设备等)时均应确保财产安全,因疏忽大意或者操作失当而引起的财产设备的遗失、失窃或者损坏
9、教职工在退休或者调离单位时不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钥匙及借用、保管的学校物品而造成损失的1()、凡违反上述规定而因此造成学校声誉财物和师生人身经济损失的,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篇乐园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乐园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安全工作是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和整个社会稳定大局学校领导及全体教师要坚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警钟常鸣、预防为主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确保泛博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乐园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校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处室主任,各处室主任与具体工作的负责人、班主任、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落实力度
二、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直接领导安全工作小组开展工作,检查落实各部门安全工作情况
三、学校副校长为分管工作的主管责任人,管理好有关处室及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所负责的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各处室主任为所管部门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采取各种措施管理好本部门安全工作,如因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得力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部门主任责任
五、各年级主任为本年级的负责人负责本年级的安全工作,做好上传下达、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本年级安全事故,直接追究年级主任责任
六、班主任教师为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利用班会、队活动等积极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好各项活动如因班主任—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七、科任教师为所教本节课的主管责任人,课堂教学始终要有教师,绝不脱岗发现本节课有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或者向有关领导汇报本节课发生问题由上课教师负责
八、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引起的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本人负责导致浮现的一切后果
九、后勤部门要对学校的设备、设施时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即将解决及时处理班主任和老师反映的设施、设备安全问题,如因未能及时解决设施、设备问题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后勤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教师—办公室的安全防范工作由年级组长负总则,教师办公设备如(计算机、教师本人自己放置在办公室的贵重物品等)安全防范为使用者
十一、对排查、监督不力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而酿成安全事故的,漏报、瞒报、隐瞒事故隐患的,发现安全事故后而不积极采取防范措施、不积极整改的赋予行政严肃处理;不积极整改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导致严重安全事故发生,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如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30分钟以内上报主管领导,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对由于工作失职、溺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财产损失、败坏学校形象的,本年度不得评模选优、晋级晋职,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各类安全事故视其情节和造成的影响及损失,经校委会研究后按照书面检查、赔偿损失、行政记过、取销评模选优资格、解聘等处理乐园学校第五篇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良王庄小学各个岗位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安全工作是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和整个社会稳定大局学校领导及全体教师要坚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警钟常鸣、预防为主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确保泛博师生的生命安全,制定本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二、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直接领导安全工作小组开展工作,检查落实各部门安全工作情况
三、学校副校长为分管工作的主管责任人,管理好有关处室及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所负责的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各部门主任为所管部门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采取各种措施管理好本部门安全工作,如因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得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部门主任责任
五、各年级组长为本年级的负责人负责本年级的安全工作,做好上传下达、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本年级安全事故,直接追究年级组长责任
六、班主任教师为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利用班会、队活动等积极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好各项活动如因班主任—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七、科任教师为所教本节课的主管责任人,课堂教学始终要有教师,绝不脱岗发现本节课有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或者向有关领导汇报本节课发生问题由上课教师负责
八、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引起的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本人负责导致浮现的一切后果
九、后勤部门要对学校的设备、设施时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即将解决及时处理班主任和老师反映的设施、设备安全问题,如因未能及时解决设施、设备问题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后勤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办公会议和中层干部会议每学期至少要有两次以上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与措施;每学期结束前一周都要召开假期安全教育会议,布置假期学校和学生的安全工作
5、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6、要时常催促、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7、负责学校安全事故和学生非正常事件的上报工作
8、负责校园网的安全和监管工作
9、负责调查校内安全事故,并负责对相关责任人的查处工作第六条政教处(德育处)是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主要实施部门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校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各项制度,制订学生安全应急预案
3、负责制订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落实
4、负责开展学生安全教育,落实学生安全应急预案,并开展各种预案的演练
5、负责学生安全的检查催促工作;负责宿舍区的安全检查
6、负责学校接送车的管理,负责学生流行疾病预防、食品卫生及学生心理安全工作
7、负责处置学生突发性事件
8、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主任会议布置安全工作,催促、检查各班主任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
9、制定并落实学校大型集会、学生—外出安全预案负责班级学生—外出的审批工作
10、负责对家长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协助
十、如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30分钟以内上报主管领导,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家长抓好学生在家及节假日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11、负责与有关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协调与沟通,负责与有关单位和周边社区的联系和协作
12、负责每天校门口“百字安全提醒”第七条保卫科是学校安全保卫的管理部门
1、保卫科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制订校舍校产安全工作制度,每天对学校财产、设施进行检查并登记
3、负责门卫的常规管理工作,负责学生与外来人员进出校门检查登记工作
4、负责学校周边环境的检查工作,及时检查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网吧、营业性舞厅的安全状况,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5、负责校内学生安全事故查处,负责学生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协助公安部门查处在校生违法犯罪案件
6、负责非教学时间(包括晚上、双休日、寒暑假)的护校工作第八条其他部门是本部门安全的责任主体,是全校安全的协助实施部门
1、教务处负责学生安全教育的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负责安全教育讲座的开设;负责实验室危化品的保管及安全制度的制订和落实
2、总务处负责学校校舍、财产安全;负责学生食堂、超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负责提供安全的校舍、教学设施和教学设备;负责学校安全设施的改善和安全设备的添置;负责安全教育与管理经费的落实;负责学校周边地理环境和设施的监督工作
3、团委负责将学生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各类活动中,协助政教处(德育处)作好学生安全工作第九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是各部门和班级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第三章学校安全制度第十条学校要建立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各学校至少应建立《学校安全议事制度》《学校安全教育制度》《学校安全检查制度》《校舍安全与检查制度》《学校消防管理制度》《学校用电安全制度》《学校食品统一配送制度》《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学校财产保管制度》《学生—外出安全管理制度》《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学校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制度》《宿舍区安全管理制度》《体育课课外活动课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幼儿接送管理制度》《学生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学校保卫工作制度》《学校流行病预防管理制度》《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一应急预案建立《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学生重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校园重大流行病暴发应急预案》《校园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第十二条学校每学期要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各种应急预案的演练活动,培养师生的应急能力和自我护自救能力第十三条学校应按规定建立保卫科和卫生室,设立门卫和校医,落实校医和保卫人员以及经费有学生宿舍的还须配设专职生活指导与宿舍区保卫人员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学校必须按有关规定,开足开齐地方课程,运用省《人、自然、社会》等教材,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并加强安全教育校本课程开辟,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第十五条学校每一个月要开设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知识系列讲座或者安全教育活动第十六条由班主任负责,利用每周班会课进行安全教育或者提醒第十七条每天上、下午放学前,由最后一节课任课老师负责对学生进行“一分钟安全教育与提醒第十八条有游泳设施的学校应对学生进行游泳技能训练,—学生游泳,提高游泳技能水平第十九条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每学期有不少于一次的针对家长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活动第二十条学校应主动与公安、交警、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安监等部门合作,积极举办小交警学校、法制学校、小护士学校等,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学生应鼓励学生—各种安全教育类的兴趣小组、社团和沙龙,让学生在活动中自我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第二十二条各学科在教学过程中要渗透安全教育的内容,特殊是体育课、实验课等课要将安全教育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第五章安全管理与处置第二十三条学校要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制订的《―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治安管理办法》《省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省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省预防中小学学生溺水事故管理办法》《—省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省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办法》等六个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学校每学年和每学期都要制订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和计划第二十五条校长每年度都要与班主任和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将学校安全目标和工作分解到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处室,并视安全工作和目标完成情况予以奖罚第二十六条校长办公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专题研究学校的安全工作,每月有不少于一次的班主任会议研究和落实安全工作每次行政会议、教职工大会、学生大型集会要强调安全工作第二十七条每周的学生集会或者升旗仪式后都要对学生安全提出要求,每次学生放假前都要进行安全教育与提醒第二十八条学校的校舍、生活和教学设施和设备要符合安全要求,宿舍区必须有消防通道、消防栓和灭火器,宿舍楼不得使用铁制防盗门电路和电器必须有防触电装置学校用水必须符合卫生标准,食堂和食品店必须在获得卫生许可证后才可经营食堂要达到食堂量化等级管理C级以上危化品的管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第二十九条新生报到后,班主任要了解班级所有学生的基本情况,与家长取得联系,掌握学生的基本特征,包括家庭情况、学习情况和心理状况等要保护学生隐私,有特殊情况(如生理缺陷、心理疾病、特殊家庭情况等)的学生要特殊―,时常沟通第三十条老师要加强师德修养,提高教育与沟通水平,平等待人,循循善诱,做到不歧视学生、不挖苦学生、不体罚学生第三十一条学校校长、分管安全副校长、法制副校长、保卫科长、安全员的名字、职责、联系方法都必须在学校的显著位置公示,方便师生联系第三十二条学校要在凡是有可能产生安全事故的场所、设施设备、实验室等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提示标志在校门口的显著位置要设立“每日安全提示牌工第三十三条幼儿园和小学低段学生接送要建立接送证制度,做到资格认定,凭证接送校门口应有监控装置第三十四条十二周岁以下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下学,学校应对骑自行车的学生核发校内牌照第三十五条学生接送用车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年检,必须按要求喷涂规定的颜色和标识学生接送车每次接送须有老师随从,接送学生都必须进行登记,不得超载和超速第三十六条学校—老师和学生—外出,—学生春秋游等,必须报经学校主管部门允许,制订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安全措施第三十七条学校―大型活动,必须报经主管部门允许,并制订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安全措施,放在校外举行的,应有当地警察参加维护秩序第三十八条学校的食堂和食品店的食品实行由有资质企业统一配送制度第三十九条凡发现学生未经请假就缺课、未在宿舍就寝等现象的,老师应即将与家长取得联系,联系不上的,应即将家访或者进行寻找学生请假应有家长签字第四十条建有校园网的学校要指定专人每天对学校的网站、网上论坛、帖吧和学生上网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即将采取措施,必要时应及时关闭网站第四十一条任课老师或者学校管理人员发现学生在校内外有非正常现象或者有不安全举动时,有义务进行制止并向班主任和学校汇报第四十二条学校安全员是学校安全的日常管理者,每天巡视检查校园和学校周边不得少于一次,食堂管理员每天要进行食堂卫生检查第四十三条各班级各处室、宿舍区每周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学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检查要做到重点突出,整改及时第四十四条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安全检查每学期不少于二次,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的学校安全检查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第四十五条学校在夏天期间,应通过给每一位家长发一封信、举行一次游泳讲座等形式,加强游泳安全事故的防范,同时应在学校周边的溪河、山塘、水库等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建立巡视检查制度,暑期家访时要加强学生暑期安全特殊是游泳安全的提醒,有效防范各类游泳安全事故的发生第四十六条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校长、分管校长、保卫科长、安全员和班主任等安全工作相关人员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即将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指挥,紧急处置,有效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努力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第四十七条学校发生师生安全事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部门,人数较多或者有伤亡现象的应即将报—和台州市教育局第四十八条凡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不管在校内校外,都必须在二小时内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和台州市教育局第四十九条学校发生有学生伤亡安全事故的,应由政府—有关部门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第五十条凡发生三人以上群体性安全事故和食物中毒事故、学生伤亡事故的,学校必须写出事故分析报告交学校主管部门和台州市教育局第五十一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者部份责任事故的,都必须调查清晰,分清责任学校的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对相关责任人及时作出严肃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五十二条本规范从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