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教育管理及培训规定第一条为实现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对技术人员的录用、考核作出以下管理制度第二条确定用人单位岗位编制的原则.符合长远发展规划、经营战备目标的需要;.符合目前或近期业务的需要;.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促进业务开展,避免人浮于事;.能适应用人单位领导的管理能力和管理幅度第三条聘用人员均首先要求具有良好的品德和个人修养,在此基础上选择具有优秀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才能的人员各岗位人员要力争符合德才兼备的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或多条者,不得成为我单位员工.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被判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参加非法组织;.品行恶劣,吸食毒品;.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经体检,本单位认为不合格;.年龄未满18周岁第四条新录用人员,与签订《试用协议》,持该协议向工作部门报到,由部门主任安排具体工作,人力资源部同时向财务部发《试用人员上岗通知书》第五条培训制度
1、业务学习培训计划由信息化负责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作出安排
2、成立业务学习小组,定期组织业务学习;
3、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20个课时的专业培训
4、工作人员必须完成布置的学习计划安排,积极主动地参加信息部组织的业务学习活动
5、有选择地参加其它行业和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鼓励参加其它业务交流和学习培训
6、支持、鼓励工作人员结合业务工作自学第六条培训内容.计算机安全法律教育定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网络安全制度》、《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提高操作员的防范能力.计算机职业道德教育1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工作制度
2、不得制造,发布虚假信息,向非业务人员提供有关数据资料
3、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漏洞偷窃客户资料
4、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计算机技术教育
1、操作员必须在指定计算机或指定终端上进行操作
2、机房管理员,程序维护员,操作员必须实行岗位分离,不得串岗,越岗
3、不得越权运行程序,不得查阅无关参数
4、发现操作异常,应立即向机房管理员报告第七条培训方法.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学习.有计划有针对性,指派人员参加相关学术会议.每月举办一次部门间学术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所有上岗工作人员或换岗工作人员应经过培训上岗.自订学习计划,参加专业函授学习成绩及时反馈有关部门,良好学业者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