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投标文件一式X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X份投标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公章投标书的任何一页均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均须投标人在改动处盖校正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改动处签字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可单独密封封装,也可以密封封装在一件包装内密封包装的最外层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密封处应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须由专人送交投标人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开标地点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记、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与开标地点相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投标人则按招标人书面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