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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强基补短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入实施科技强国、交通强国及科技强桂、交通强区的战略部署,加快构建与“全国前列、西部领先”交通大省相匹配的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广西交通强国试点和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支撑引领作用,结合我区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目标,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提出的“五个更大”重要要求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交通运输提出的新要求,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以“全国前列、西部领先”的目标为引领,以构建高效、协同、开放的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体系为主线,依托交通大投入大建设,强基础固优势,推专项立标杆,补短板缩差距,提品质促融合,增效能激活力,全方位全领域提升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为建成“全国前列、西部领先”的交通大省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行业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科普基地等平台,积极争取航运技术与安全、疏浚技术装备、内河航道整治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在广西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设立院士工作站,组建运河研究院、广西运河协会,推动建设平陆运河产学研用融合创新基地,构建具有集聚效应的平台建设体系促进优秀人才向运河工程流动和汇聚,打造运河体系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将平陆运河工程项目创建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依托平陆运河推进专家顾问组建设,建立交通运输部与广西人才双向交流培养机制,推进中组部、团中央博士服务团等平台的优秀年轻科技人才到广西挂职锻炼,服务运河工程建设.催生运河体系成果高效产出支持在平陆运河工程探索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模式创新,推进科技成果区域协同转化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和水平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与运河工程建设营运的融合应用,支持平陆运河工程率先在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绿色低碳等领域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成果,加速技术迭代升级,持续推动科技成果赋能运河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以满足平陆运河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标准化需求为导向,在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智慧运河、运输服务、安全保障和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加大标准供给力度,加强标准规范体系研究,推动平陆运河技术标准化水平达到全国领先、世界一流,为湘桂、赣粤运河等国内乃至世界运河工程提供全流域全过程的标准体系支持科研机构、高校、行业企业依托平陆运河科技项目共同申报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和行业协会奖项;支持项目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百年品质工程和平安工地示范工程,打造“平陆运河品牌”,树立世界运河品质标杆.加强运河科技对外合作交流积极对接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申办世界运河大会等高峰论坛,考察学习世界运河科技创新发展经验与成果,推动水运科技人才、科研平台、成果转化、重大关键技术研发、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世界性交流与合作支持依托平陆运河等工程项目建设中外联合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和创新中心,推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标准国际化进程
(三)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实施补短板缩差距计划高水平科研平台不足、高层次科技人才紧缺、高质量成果奖项偏少是我区交通运输行业最大的弱项和最明显的劣势,科研经费投入不足是最大的制约因素,必须以问题为导向,下最大决心、用最大力气补短板、强弱项、扭劣势、破制约、缩差距.加强梯级科研平台体系建设出台广西交通运输行业科研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以提升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培育创建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为导向,按照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科技宣教与普及等四类布局,构建广西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创新联合体、重点实验室、野外科学观测站和科普基地,培养方向分别为广西技术创新中心、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广西科技创新合作基地、广西创新联合体、交通运输部行业协同创新平台、广西重点实验室、交通运输部行业重点实验室、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站、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业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广西科普教育基地和国家交通运输科普基地,形成“定位清晰、布局合理、运行高效、梯级建设”的行业科研平台体系加强行业科研平台分类管理,完善考核评价和优胜劣汰机制,强化稳定支持机制,争取培育创建一批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弥补高层次高水平行业科研平台紧缺的短板,充分发挥平台激活创新资源、集聚科技人才、促进成果转化、实现创新驱动的支撑作用.加强科技人才梯队培育建设出台广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坚持“四个面向”,聚焦交通运输重点前沿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对标对表省部级以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标准,在我区交通运输行业中组织评选一批广西交通运输行业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行业重点科研领域优秀创新团队、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行业最美科技工作者以及行业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作为培育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及基地的后备力量,申报广西卓越工程师、广西最美科技工作者、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等自治区级人才,争取申报一批全国交通运输行业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全国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等行业高层次人才,在人才梯队配套、科研条件配套、管理机制配套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形成持续推进、滚动发展、稳定支撑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支持积极申报科技成果奖出台奖励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个人及团队的政策措施,引导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建立申报科技成果奖激励机制,对获得科技成果奖励的科技人员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建立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创新岗位或获得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创新团队和一线优秀科技人才倾斜建立与国家级行业学会协会的长效联动机制,密切与中国公路学会、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联系沟通加强对申报科技成果奖的服务指导工作,组织专题辅导讲座和培训,完善专家指导把关机制,规范成果申报预审制度,确保科技成果奖的申报质量鼓励广西公路学会、广西航海学会、广西运河协会、广西道路运输协会等行业社会组织对应设立广西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科学技术奖,并优先从行业社会组织设立的科学技术奖获奖对象中提名申报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加大行业科研经费投入强化国有交通企业创新龙头引领作用,鼓励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3%以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新增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成果推广、智慧交通试点、绿色交通试点等预算项目,进一步提高标准化建设资金总量支持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应列尽列编制研究试验费,加大建设项目科研投入.组织实施智慧绿色交通试点项目制定出台智慧交通试点实施方案,以智慧赋能交通强国试点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为引领,紧扣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主线,依托区内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组织实施一批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物流、智慧枢纽、智慧铁路和智慧机场等智慧交通重点领域试点项目制定出台绿色交通试点实施方案围绕节能降碳、生态环保和资源集约等要求,坚持全寿命周期理念,秉持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和高效率的核心价值观念,在公路、航道、港口、枢纽、铁路和机场等领域,通过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应用与管理创新,创建一批绿色出行、绿色公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枢纽、绿色铁路和绿色机场等绿色交通试点项目在推进智慧绿色交通试点工作中建立完善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强力破解项目存在难题,通过评优评先优先推荐、科技项目优先推荐、标准化项目优先推荐、专项资金补助等政策激励,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对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低碳的建设投入,制定智慧绿色交通试点成果推广清单,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经验交流会、技术研讨会、学习培训等形式,宣传典型成果和先进经验,全面营造加快建设智慧绿色交通的良好氛围,形成多渠道、多方式的应用推广模式以智慧绿色交通试点项目为带动,构建创新新场景新动能新优势,培育创新发展新的增长极,进一步拉动科研经费投入,催生资金、平台、技术、人才聚集效应,形成一批智慧绿色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成为补短强弱、换道领跑的有力支撑
(四)以行业需求为牵引,实施提品质促融合计划需求牵引是核心驱动力,品质提升是创新的内在要求新技术与交通融合发展、科技成果与产业对接转化是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必须聚焦行业发展需求,坚持“四个面向”,明确创新主攻方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全面提升创新质量推动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打通科技成果向产业转化通道,引领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L强化交通运输高质量科技供给立足广西实际,瞄准技术瓶颈和短板,聚焦行业“规建管养运”迫切需求,加强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长期性能观测、可靠性设计建造、绿色智能融合、全寿命周期性能演化规律及致灾机理等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力度,突破岩溶与膨胀土等不良地质处治关键技术、绿色低碳交通建造技术、交通安全保障与提升技术,确保大跨径桥梁建养关键技术优势地位,强化新材料应用技术研发,提升专业软件自主可控能力加强现代工程技术研发,突破特殊复杂自然条件下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建造及健康保障技术,研发在役交通基础设施性能提升与扩能改建技术,推动基础设施数字化、网联化,实现重点领域交通感知网络全覆盖加强前沿引领技术研究,突破高速公路智慧化、运营管控智能化、运输组织自主化、仿真测试智能化、身份认证和数据保护智能化技术支持创新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加强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服务指导,精准对接行业需求,精心设计研究课题,合理配备研发人员,强化研发过程服务,不断提升科研项目申报成功率和研发质量.促进新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云计算和新一代无线通信、北斗导航、卫星通信、高分遥感卫星等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发展结合5G商用部署,协同推进对重点交通基础设施的网络覆盖,推动基于5G的泛在感知网络建设、车联网、船联网技术应用,构建融合北斗系统与5G网络的通信导航一体化路侧系统,打造覆盖全区的高精度交通空间专题地图建设公路、水路沿线的带状北斗地基增强网络,提高北斗终端在营运车辆与河海船舶的应用比率,探索推动北斗系统与车路协同、ETC等技术融合应用,在部分区域探索实现基于北斗的自由流收费、港口自动作业等新模式体系化应用加快构建全生命期周期BIM技术标准体系及数据协同传递体系,大力推广基于BIM与数字李生技术的交通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与数字化展示平台,开展区块链技术在危险品全链条监管、全程物流可视化、智慧停车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开发新一代智能交通系统,加快人工智能在自动驾驶、智能航运等领域的应用,加快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码头、堆场、客货运枢纽自动化改造健全部门间协同监管、数据共享、系统互联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构建“陆海空天”一体化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与智慧监管服务体系重点持续完善西江多梯级多线船闸群综合通航调度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北部湾国际门户港智慧监管服务体系促进先进制造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发展,加速新材料、增材制造、先进成形与连接技术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领域的深度应用,加快工业机器人技术在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重大基础设施检修领域的应用,促进传感测量和过程控制技术在智能交通领域应用示范促进安全绿色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发展,加强人机交互、安全事故(征候)人因机理与干预;推动资源集约节约及再生利用、碳达峰碳中和、生态修复等理论方法及技术攻关;推广应用新型动力系统、高效清洁载运装备、新能源安全储运装备、船舶和码头油气回收和安全检测成套设备.推动科技成果与交通产业高效对接围绕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难问题,以交通建筑业、重点交通装备业、运输服务业等为重点领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在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绿色低碳等领域积极推广应用引领产业变革的技术成果,推动交通运输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实现“蛙跳”式发展全面落实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将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情况作为行业应用类科技项目立项和验收的重要内容和依据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发布工作,组织征集和汇编交通运输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产品目录,每年分批定期发布;凡列入推广目录的成果,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交通运输领域科技成果推广证书》,在组织开展行业科研平台建设、科技示范工程等成果推广工作中优先选用列入推广目录的成果,优先推荐列入交通运输部科技成果推广目录,支持形成行业规范和地方标准鼓励和支持科技成果及标准纳入交通工程项目设计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服务,健全技术需求和成果推广服务体系,组建科技成果推广综合服务平台,建立科技需求信息遴选及发布机制,定期开展科技供需信息推介会,按照市场机制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激发供需双方能动性,促进技术成果与技术需求精准对接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引导力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支持和鼓励供需双方积极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对利用科技成果推广综合服务平台完成成果交易的技术出让方、技术受让方和技术经理人,协助争取财政资金相应奖励补助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支持交通运输行业企事业单位扩大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的应用,支持通过强制采购、预留份额、优先采购等措施,积极采购科技创新产品与服务
(五)以管理创新为动力,实施增效能激活力计划坚持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双轮驱动,着力破除一切阻碍行业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落实科技工作“放管服”要求,切实为项目管理“放权”、为经费管理“松绑”、为科技人才“清障”、为科研评价“减负”、为交流合作“搭台”,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元素竞相迸发、科技创新活力充分涌动L更高站位加强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充实科技专家库组建行业高端智库,建立厅级层面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高端智库和专家在政策、规划、项目评审等方面的咨政建言作用,凝聚行业智慧,加强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与统筹规划.更严要求规范科技创新工作印发实施《广西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项目管理办法》《广西交通运输厅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和《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及标准化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明确职责分工,规范管理流程,理顺工作机制,构建完善高效顺畅的科技创新体系.更大决心给项目管理“放权”精简项目申报程序,最大限度简化放宽申报前置条件除申报指南和通知另有要求外,行业科研机构、中央驻桂交通企业、行业科研平台、创新联盟可以直接申报,不再通过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除涉密项目或申报指南另有规定外,行业科技项目实行科研项目管理系统无纸化申报改进科研项目立项方式,由竞争性申报、专家评审为主向竞争性申报、择优遴选、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多种方式转变创新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模式,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建立统一管理服务科技项目的专业机构,建设统一的交通科技项目管理服务平台简化项目过程管理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项目关键环节的评估以信息化手段为主,项目承担单位只需按合同规定时间节点,上传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出等有关数据原则上科技项目以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重大关键项目监督检查制定有关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检查统筹,避免在同一年度对同一项目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建立跨部门的科技项目监督、检查、审计结果互认长效机制改进项目验收方式,根据不同类型科技项目,可采取提交科技报告、同行评议、第三方评估、用户测评、研发目标实现程度比对等方式进行验收验收实行一次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全国前列、西部领先”交通大省相匹配的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体系,行业科技研发投入持续加大,梯级科研平台体系构建形成,科技人才梯队培育格局初步成型,科研数量质量巩固提升,标准化建设保持优势地位,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成效显著,平陆运河科技专项高质高效推进,科技体制机制运行效能明显提高,多项科技创新指标达到“全国前
10、西部前5”部分领域同比排名明显提升,科技实力从点的突破逐步迈向系统性能力提升,为最终建成“全国前列、西部领先”的交通强省奠定坚实的创新发展基础——行业科技研发投入持续加大到2025年,争取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研经费投入年均增长25%左右,行业科研经费总投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万人平均科研经费投入由2020年的
2.96亿元、
0.21%8613元增加到
9.04亿元、
0.43%、
2.6万元,三项指标从全国排名第
15、第
20、第22位争取提升到第
12、第
15、第18位,科研经费总投入争取稳固在西部前4位,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万人平均科研经费投入从西部排名第
7、第9位争取提升到第
4、第7位——梯级科研平台体系构建形成到2025年,认定广西交通运输行业科研平台15个以上,争取申报获批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6个左右,其中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或技术创新中心由2020年的3个、19个增加到6个、22个,从全国排名第
18、第5位分别争取提升到第14位、稳固在前5位,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从西部排名第6位争取进性综合绩效评价,不再分别开展单独的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出具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表作为结题依据,取消科研项目结题财务审计..更大权限给经费管理“松绑行业科技项目给予的科技成果推广、标准化建设、智慧绿色交通试点等经费补助,包括设备费在内的直接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不需项目主管部门审批;除设备费外的其他直接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不需项目承担单位审批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提供明细在独立法人的行业企事业单位、行业科研平台和创新团队中推行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不设科目比例限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充分尊重项目负责人意见,合理确定补助经费拨付计划鼓励项目承担单位设置科研财务助理提供专业化服务,所需人力成本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情况通过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统筹解决项目完成目标任务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的,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推进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试点对厅直属学校等事业单位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允许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5•更大力度给科技人才“清障”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和项目调整权,科研项目实施期间,除涉及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更改外,项目负责人可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绩效目标的前提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合作单位、项目参与人员和科研团队,向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即可加大对承担重大科研任务项目负责人的薪酬激励,对承担交通运输部、自治区科技厅、交通运输厅重大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或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任务的项目负责人,鼓励实行一项一策、清单式管理和年薪制,年薪所需经费允许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并单独核定,不纳入项目承担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开展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可从基本科研业务费等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不超过20%作为奖励经费,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对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由项目组聘用、无其他固定收入来源的人员的劳务费预算不设比例限制竞争性科研项目绩效支出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但不受单位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控高线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鼓励国有企业完善内部科研人员收入与创新绩效挂钩的奖励制度分配绩效工资时要向承担交通运输部、自治区科技厅、交通运输厅科研任务较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员倾斜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要求限制.更实举措给科研评价“减负”清理科技人才评价“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进一步健全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加强分类绩效评价,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突出原创导向,以同行评议为主;社会公益性研究项目突出需求导向,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应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突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以用户评价、第三方评价和市场绩效为主实施科研项目任务书约定绩效评价制度,突出代表性成果、刚性技术指标和项目实施效果评价,适当降低论文、专利等短期量化指标权重强化科研绩效评价应用,将科研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价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项目承担单位加大后续项目支持力度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绩效评价应用管理,引导科研资源向优秀人才和团队倾斜,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更高水平给交流合作“搭台”积极对接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争取在广西设立中国国际可持续交通创新和知识中心中国一东盟分中心,创建中国一东盟交通科技创新联盟,支持定期举办中国一东盟交通科技创新论坛等高峰论坛,推动科技人才、科研平台、成果转化、重大关键技术研发、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建设中外联合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和创新中心,推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标准国际化进程深化企业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合作,鼓励区内交通企业与国内高水平科研机构、高校等建立科技创新研发合作机制,培育打造新型交通智库,实现科研资源共享,加快提升交通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厅长领衔的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年召开高规格的全区交通科技创新工作会议,专题检查总结和研究部署交通科技工作,表彰科技创新先进单位和个人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强基补短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厅科教处具体负责对三年行动计划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并组织实施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直属各单位和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将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工作重点,组建或健全科技专责机构,充实科技管理力量,建立相应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加强组织实施
(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厅科技主管部门与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属各单位和行业企业、高校、社会组织等单位的工作会商机制,加强协调沟通,共同研究提出创新需求,梳理凝练交通领域急需攻坚的关键核心技术,共同推动科研项目落地见效加强与交通运输部科技司、自治区科技厅等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交流,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积极争取支持和指导
(三)加大政策支持强化与国家、自治区政策制度的衔接落实,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我区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从项目、资金、评奖、绩效等方面支持行业科研平台、人才团队和成果转化工作,推动项目、平台、人才、资金一体化高效配置加强上下政策联动和部门协同配合,提升创新服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科技司、自治区科技厅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推动各种创新资源向广西、向交通运输领域集聚
(四)加强监督考评完善科技监督与科研诚信建设政策体系,建立权责更加明晰的监督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全行业研发投入和财政性科技投入报告统计制度,完善全行业研发投入监测机制将重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设区市交通运输部门、厅直属各单位和行业企业,相关指标考核纳入综合绩效考评体系,组织第三方机构按季度、半年、年度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确保按时序按目标要求有序高效推进,并给予实施成效显著的单位适当奖励
(五)优化创新生态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注重开放、宽容失败的良好科技创新氛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科研诚信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定期发布最新技术动态和成果,及时宣传报道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进展和成效,注重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调动全行业全社会广泛参与和支持交通运输科技创新的积极性附件5《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强基补短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任务责任分工表入西部前3位(并列),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或技术创新中心争取稳固在西部第lo——科技人才梯队培育格局初步成型到2025年,组织评选广西交通运输行业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5人左右、创新团队15个左右、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15人左右、最美科技工作者15人左右,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6个左右;争取申报获批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省部级创新团队6个、省部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个;万名从业人员研发人员数和全国交通运输行业领军人才、创新团队从全国排名第
16、第
32、第19位争取提升到第
9、第
10、第H位,从西部排名第
9、第
7、第7位争取提升到第
5、第
3、第3位——科研数量质量得到巩固提升到2025年,广西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重点科技项目清单和创新典型案例申报数量和立项(入选)数量年均增长15%左右全国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申报活跃度稳步提升,获立项3个以上;全国交通运输重点科技项目清单申报数量和入选数量年均增长20%左右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数量年均增长15%左右,其中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获立项3项以上、重点研发计划获立项100项以上获批全国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争取保持全国、西部领先位置;获批全国交通运输重点科技项目清单数量稳固在全国前10位、西部前3位;获省部级以上奖项从11项增加到33项,从全国排名第25位、西部排名第8位争取提升到全国第17位、西部第4位——标准化建设保持优势地位到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广西地方标准、广西交通运输行业指南申报数量和立项数量年均增长15%左右;获批交通运输领域广西地方标准数量争取稳固在全国、西部前3位主编或参编国家标准2部以上,主编或参编行业标准8部以上,力争全国、西部排名明显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成效显著到2025年,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从2020年74项、产生经济效益9亿元增加到100项以上、产生经济效益超
14.5亿元以上,两项指标排名稳固在全国前10位、西部前3位——平陆运河科技专项高质高效推进推动平陆运河工程成为全国水运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人才锻炼成长的重要平台,力争突破和掌握一批工程建设关键共性技术,努力创建绿色高效运河试点示范应用全国典范,加快搭建一批省部级以上高水平科研平台,培育一批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有影响力的科技人才团队,取得一批标志性重大科技成果,为湘桂、赣粤运河等国内乃至世界运河工程提供全套可复制可推广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养护、营运的技术方案、规范标准和实践经验,使平陆运河成为交通强国建设科技创新标志性工程科技体制机制效能明显提升专业型顶层设计组织体系构建形成,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科技资源高度整合,创新要素实现一体化配置,新型举国体制机制优势充分发挥,科研项目选题立项方式明显改进,项目组织管理更加规范高效,协同开放的行业科技创新格局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以工程项目为依托,实施强基础固优势计划行业企业门类齐全、涵盖面广、国有企业龙头引领作用突出是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创新发展最坚实的基础和最宝贵的资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投资大是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科技创新最大的优势和最足的底气,也是当前科研标准化项目申报与立项数量全国领先最大的依托和最根本的原因,必须继续发挥工程项目建设优势、集聚创新资源、夯实创新基础、强化创新主体作用,推进科研标准化项目数量质量稳固提升.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成为科技研发应用的主战场加大工程建设项目研究试验费对科技研发和成果推广的支持力度,明确大型工程项目科技创新的目标要求,调动参建单位依托工程项目开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应用的积极性,大力创建一批智慧绿色试点示范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工程建设做科研、育人才、产成果、出标准,将交通基础设施大投入大建设的优势转化为创新活力大迸发科技成果高产出的优势,确保科技研发活动数量规模在全国同行保持领先.推动行业更多优质创新资源集聚以项目为纽带,汇聚政府、行业、市场、社会等各方面力量,将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铁路、轨道交通、邮政物流、民航系统以及开设有综合交通学科的相关高校、驻桂的交通领域央企、知名民企、行业社会组织等机构全部纳入我区交通科技工作服务对象,共享科技政策信息、参会、培训、项目申报、评奖、资金补助等同等服务,最大范围地统筹整合区内交通运输科技资源培育壮大行业科技基础力量.建立滚动接续的项目储备机制围绕“十四五”我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目标,以前沿先进技术为引领,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以工程建设项目为依托,发挥行业科研院所、高校、咨询机构的专业优势,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做好科技项目谋划工作以报送自治区科技厅备案的《科技创新助推交通强国试点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交通科技项目、“十四五”交通运输领域重大科技项目为基础,不断充实和优化项目储备,建立交通科技项目储备库,纳入全区交通科技项目管理平台统筹管理,根据入库项目实用性及先进性、领域分布、攻关重点以及年度科技资源配置情况予以优先支持,形成“梯次明显、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接续有力、滚动发展”的项目储备格局,为科技创新提供持续充足的项目支撑.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优化行业企业创新环境,加强专业化科技机构服务体系建设,构建面向行业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梳理、调整和取消交通运输领域不利于行业企业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科技资源和信息数据进一步向行业企业开放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行业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机制,更多听取行业企业在重大科技项目需求征集、申报指南等前期策划方面的意见,鼓励区内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全区交通科技创新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更多参与智慧绿色交通试点和示范创建统筹优化交通主管部门对创新活动的服务和引导,支持行业骨干企业聚焦交通“规建管养运”的关键环节,牵头组建各类创新联合体,以实施重大科技任务为牵引,推动行业内外“产学研用”共同参与、共同投入、共享成果,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加快向企业流动和集聚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研发动力强、转化效率高、管理运行机制灵活等优势,加强对行业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积极落实政府采购份额向中小微企业倾斜的相关政策要求鼓励企业优化设置科技信息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对建有专门科技信息机构、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3%的行业企业,在科研平台建设、科技项目、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成果推广和标准化建设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将区内行业企业打造成交通领域创新创造的主力军.发挥交通类高校和行业科研机构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支持直属院校打造复合型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平专业群、高水平师资队伍、高水平科研服务平台;鼓励开设有交通学科的区内相关高校更紧密对接交通运输高质量建设发展需求,深入推进本科院校“双一流”和职业院校“双高”建设,发挥交通运输基础研究的传统优势,坚持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两条腿走路工加强产学研用相结合,深化科研评价改革,把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绩效作为核心指标,提升高校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支持科研机构全面实行章程管理和绩效管理,加快实现人、财、物一体化配置,完善科技工作稳定保障机制引导科教融合发展,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创建高水平创新平台,健全重点实验室、重大仪器设备双向开放的合作机制支持高校与科研机构组建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团队,联合申报、联合攻关交通运输科技研发项目.筑牢标准化建设优势加大标准化建设投入,加强和规范标准化管理,统筹发挥行业各单位各部门的协同作用,提升标委会能力建设,强化科技创新与标准化的有机衔接,推动共性技术成果的标准转化应用进一步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培育提升参与行业、国家、国际标准化合作新优势,鼓励推动优势、优质地方标准申报广西重要技术标准项目奖项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以满足广西交通运输产品、技术、管理和服务等标准化需求为导向,在基础设施、智慧交通、运输服务、安全保障和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加大“补足短板”“提档升级”和“先行引领”等类型的重点标准供给力度强化标准实施监督与应用效果评估,推动评估结论与标准立项、复审、实施和监督等工作联动深化标准国际交流合作,开展标准合作重大项目研究,推动中国标准在涉外工程中的本土化应用,探索创建交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程,共同研制区域性国际标准,研究建立与东盟国家交通标准化信息互换、标准互认、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机制,构建东盟交通标准化桥头堡升级标准化项目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升标准化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构建形成建设管理有标可循、运输服务有标可保、技术创新有标引领、开放合作有标支撑的新局面,标准化工作总体保持全国同行前列
(二)以绿色高效为主题,实施平陆运河科技专项计划平陆运河作为建设交通强国的标志性工程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骨干工程,承载着全区各族人民的百年夙愿,是广西所盼、桂运所系必须将平陆运河科技创新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专项计划,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统筹区内外行业“政产学研用“优质资源,为平陆运河建设成为优质工程、绿色工程、廉洁工程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统筹资源组织科技攻关统筹区内外一流科研团队从运河系统、建设、智能、绿色、品质等多维度入手,着力破解沿线水一岸线一土地一农林一生态一社会等资源环境矛盾与协同发展问题,以土石方综合利用、大型船闸省水高效运行、结构耐久性、长寿命保障,安全监测预警为“攻尖”重点,深入开展物流组织技术、渠化工程施工与疏浚技术、建设期精益工程物流技术、数字建造李生技术、新一代智能航运技术与装备、生境联通及生态修复技术、“无固废运河”与“近零碳运河”建设技术、船型标准化与智能制造、工程和应急治理关键技术研究,力争取得一批突破性关键共性技术,推动创建一批系统性、先进性、带动性强的科技试点示范项目.打造人才集聚“强磁场”支持以平陆运河工程为依托,在数字建造、智能航运、生态修复、基础设施性能观测等领域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平台培育创建工作,建设省部级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
一、以工程项目为依托,实施强基础固优势计划一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成为科技研发应用的重要策源地
1.加大工程建设项目研究试验费对科技研发和成果推广的支持力度,明确大型工程项目科技创新的目标要求各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港航、公路、高速公路发展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厅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6月底前
2.大力创建一批智慧绿色试点示范基础设施项目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厅科教处、运输处、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铁路运营协调处、安监处、民用机场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
(二)推动行业更多优质创新资源集聚
3.将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铁路、轨道交通、邮政物流、民航系统以及开设有综合交通学科的相关高校、驻桂的交通领域央企、知名民企、行业社会组织等机构全部纳入我区交通科技工作服务对象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6月底前
(三)建立滚动接续的项目储备机制
4.建立交通科技项目储备库,纳入全区交通科技项目管理平台统筹管理,并根据入库项目实用性及先进性、领域分布、攻关重点以及年度科技资源配置情况予以优先支持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2月底前
(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5.加强专业化科技机构服务体系建设,构建面向行业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2月底前
6.梳理、调整和取消交通运输领域不利于行业企业创新的政策措施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厅科教处、法规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6月底前
7.推动科技资源和信息数据进一步向行业企业开放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厅科教处,厅信息中心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8.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行业企业技术创新对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厅科教处厅其他相2023年1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话、咨询机制,更多听取行业企业在重大科技项目需求征集、申报指南等前期策划方面的意见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关处室月—2025年12月
9.鼓励区内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全区交通科技创新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更多参与智慧绿色交通试点和示范创建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10.支持行业骨干企业聚焦交通建管养运的关键环节,牵头组建各类创新联合体,以实施重大科技任务为牵引,推动行业内外“产学研用”共同参与、共同投入、共享成果,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加快向企业流动和集聚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11.加强对行业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积极落实政府采购份额向中小微企业倾斜的相关政策要求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厅财务处、办公室、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12.鼓励企业优化设置科技信息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对建有专门科技信息机构、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超过上年度营业收入3%的行业企业,在科研平台建设、科技项目、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成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果推广和标准化建设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将区内行业企业打造成交通领域创新创造的主力军
(五)发挥交通类高校和行业科研机构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13.支持直属院校开展示范专业和高水平院校建设;鼓励开设有交通学科的区内相关高校更紧密对接交通运输高质量建设发展需求,深入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和职业院校“双高”建设,加强交通运输基础性研究和政策研究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14.深化科研评价改革,把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绩效作为核心指标,提升高校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交通运输行业相关高校、厅直属院校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15.支持科研机构全面实行章程管理和绩效管理,加快实现人、财、物一体化配置,完善科技工作稳定保障机制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16.引导科教融合发展,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创建高水平创新平台,健全重点实验室、重大仪器设备双向开放的合作机制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厅直属院校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17.支持高校与科研机构组建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团队,联合申报、联合攻关交通运输科技研发项目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厅直属院校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
(六)筑牢标准化建设优势
18.加大标准化建设投入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财务处、办公室、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19.加强和规范标准化管理,统筹发挥行业各单位各部门的协同作用,提升标委会能力建设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法规处、规划处、运输处、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铁路运营协调处、安监处、民用机场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20.强化科技创新与标准化的有机衔接,推动共性技术成果的标准转化应用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法规处、规划处、运输处、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铁路运营协调处、安监处、民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用机场管理处
21.进一步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培育提升参与行业、国家、国际标准化合作新优势,鼓励推动优势、优质地方标准申报广西重要技术标准项目奖项,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法规处、规划处、运输处、建设管理处、永运足、铁路建设管理处、铁路运营协调处、安监处、民用机场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22.以满足广西交通运输产品、技术、管理和服务等标准化需求为导向,在基础设施、智慧交通、运输服务、安全保障和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加大“补足短板”“提档升级”和“先行引领”等类型的重点标准供给力度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法规处、规划处、运输处、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铁路运营协调处、安监处、民用机场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23.强化标准实施监督与应用效果评估,推动评估结论与标准立项、复审、实施和监督等工作联动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织
24.深化标准国际交流合作,构建东盟交通标准化桥头堡,依托相关科研机构探索建立与东盟国家交通标准化人才培养、标准互认等合作机制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法规处、规划处、运输处、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铁路运营协调处、安监处、民用机场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
25.升级标准化项目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升标准化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2月底前
二、以绿色高效为主题,实施平陆运河科技专项计划
(七)统筹资源组织科技攻关
26.统筹区内外一流科研团队,力争取得一批突破性关键共性技术,推动创建一批系统性、先进性、带动性强的科技试点示范项目平陆运河集团,自治区港航中心,钦州市交通运输局、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厅水运管理处、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八)打造人才集聚“强磁物Jo
27.支持以平陆运河工程为依托,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平台培育创建工作,建设省部级科研平台,积极争取国家级科研平台在广西设立分支机构平陆运河集团,自治区港航中心,运河建设相关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水运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
28.支持设立院士工作站,组建运河研究院、广西运河协会,推动建设平陆运河产学研用融合创新基地,构建具有集聚效应的平台建设体系平陆运河集团,自治区港航中心,广西大学,运河建设相关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水运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29.促进优秀人才向运河工程流动和汇聚,打造运河体系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将平陆运河工程项目创建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平陆运河集团,自治区港航中心,运河建设相关企业、高校厅科教处、人事处、水运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30.依托平陆运河推进专家顾问组建设,建立部区人才双向交流培养机制,推进中组部、团中央博士服务团等平台的优秀年轻科技人才到广西挂职锻炼,服务运河工程建设平陆运河集团,自治区港航中心,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厅人事处、科教处、水运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九)催生运河体系成果高效产出
31.支持在平陆运河工程探索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模式创新,推进科技成果区域协同转化,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和水平平陆运河集团,自治区港航中心,运河建设相关企业厅水运管理处、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32.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与运河工程建设营运融合应用,支持平陆运河工程积极推广应用平陆运河集团,自治区港航中心,运河建设相厅水运管理处、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先进技术成果,加速技术迭代升级,持续推动科技成果赋能运河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关企业、高校年12月
33.以满足平陆运河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标准化需求为导向,加大标准供给力度,加强标准规范体系研究,推动平陆运河技术标准化水平达到全国领先、世界一流,为湘桂、赣粤运河等国内乃至世界运河工程提供全流域全过程的标准体系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委员会,平陆运河集团,自治区港航中心,运河建设相关企业厅水运管理处、科教处、综合规划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34.支持科研机构、高校、行业企业依托平陆运河科技项目共同申报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和行业协会奖项;支持项目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百年品质工程和平安工地示范工程,打造“平陆运河品牌”,树立世界运河品质标杆平陆运河集团,自治区港航中心,运河建设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水运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加强运河科技对外合作交流
35.积极对接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平陆运河集团,自治区港航中心厅科教处、水运管理处2023年1月—2025年12月
36.申办世界运河大会等高峰论坛,考察学习世界运河科技创新发展经验与成果,推动水运科技人才、科研平台、成果转化、重大关键技术研发、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平陆运河集团,自治区港航中心,中国一东盟交厅办公室、科教处、水运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世界性交流与合作通运输科技创新联盟
37.支持依托平陆运河等工程项目建设中外联合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和创新中心,推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标准国际化进程平陆运河集团,自治区港航中心,运河建设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水运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三、以弱项劣势为导向,实施补短板缩差距计划
(十一)加强梯级科研平台体系建设
38.出台广西交通运输行业科研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2月底前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
39.按照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科技宣教与普及等四类布局,构建广西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创新联合体、重点实验室、野外科学观测站、交通运输科普基地,形成“定位清晰、布局合理、运行高效、梯级建设”的行业科研平台体系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法规处、规划处、运输处、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铁路运营协调处、安监处、民用机场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40.加强行业科研平台分类管理,完善考核评价和优胜劣汰机制,强化稳定支持机制,争取培育创建一批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一2025年12月
(十二)加强科技人才梯队培育建设
41.出台广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人事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3月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
42.坚“持四个面向“,聚焦交通运输重点前沿领域和“卡脖子”技术,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对标对表省部级以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标准,在我区交通运输行业中组织评选一批广西交通运输行业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行业重点科研领域优秀创新团队、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行业最美科技工作者以及行业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作为培育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及基地的后备力量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人事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43.在人才梯队配套、科研条件配套、管理机制配套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形成持续推进、滚动发展、稳定支撑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人事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十三)支持积极申报科技成果奖
44.出台奖励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个人及团队的政策措施,引导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建立申报科技成果奖激励机制,对获得科技成果奖励的科技人员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财务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
45.建立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创新岗位或获得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创新团队和一线优秀科技人才倾斜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人事处、财务处、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46.建立与国家级行业学会协会的长效联动机制,密切与中国公路学会、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联系沟通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47.加强对申报科技成果奖的服务指导工作,组织专题辅导讲座和培训,完善专家指导把关机制,规范成果申报预审制度,确保科技成果奖的申报质量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
48.鼓励广西公路学会、广西航海学会、广西运河协会、广西道路运输协会等行业社会组织对应设立广西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科学技术奖,并优先从行业社会组织设立的科学技术奖获奖对象中提名申报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十四)加大行业科研经费投入
49.强化国有交通企业创新龙头引领作用,鼓励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50.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新增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成果推广、智慧交通试点、绿色交通试点等预算项目,进一步提高标准化建设资金总量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厅财务处、办公室、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51.支持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应列尽列编制研究试验费,加大建设项目科研投入各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港航、公路、高速公路发展中心,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厅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
(十五)组织实施智慧绿色交通试点项目
52.制定出台智慧交通试点实施方案,以智慧赋能交通强国试点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为引领,紧扣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主线,依托区内重要公路、水路与城市交通网络,组织实施一批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物流、智慧枢纽、智慧铁路等智慧交通重点领域试点项目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信息中心、法规处、规划处、运输处、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铁路运营协调处、安监处、民用机场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53.制定出台绿色交通试点实施方案,围绕节能降碳、生态环保和资源集约等要求,坚持全寿命周期理念,秉持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和高效率的核心价值观念,在公路、航道、港口、枢纽、铁路和机场等领域,通过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应用与管理创新,创建一批绿色出行、绿色公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枢纽、绿色铁路和绿色机场等绿色交通试点项目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法规处、规划处、运输处、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铁路运营协调处、安监处、民用机场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54.在推进智慧绿色交通试点工作中建立完善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强力破解项目存在难题,通过评优评先优先推荐、科技项目优先推荐、标准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厅科教处、法规处、规划处、运输处、建设管理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化项目优先推荐、专项资金补助等政策激励,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对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和绿色低碳的建设投入,制定智慧绿色交通试点成果推广清单,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经验交流会、技术研讨会、学习培训等形式,宣传典型成果和先进经验,全面营造加快建设智慧绿色交通的良好氛围,形成多渠道、多方式的应用推广模式业社会组织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铁路运营协调处、安监处、民用机场管理处
55.以智慧绿色交通试点项目为带动,构建创新新场景新动能新优势,培育创新发展新的增长极,进一步拉动科研经费投入,催生资金、平台、技术、人才聚集效应,形成一批智慧绿色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成为补短强弱、换道领跑的有力支撑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法规处、规划处、运输处、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铁路运营协调处、安监处、民用机场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四、以行业需求为牵引,实施提品质促融合
(十六)强化交通运输高质量科技供给
56.加强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长期性能观测、可靠性设计建造、绿色智能融合、全寿命周期性能演化规律及致灾机理等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运输处、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安监处、民用机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计划场管理处
57.加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力度,突破平陆运河优质绿色智慧关键技术、岩溶与膨胀土等不良地质处治关键技术、绿色低碳交通建造技术、交通安全保障与提升技术,确保大跨径桥梁建养关键技术优势地位,强化新材料应用技术研发,提升专业软件自主可控能力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运输处、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安监处、民用机场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58.加强现代工程技术研发,突破特殊复杂自然条件下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建造及健康保障技术,研发在役交通基础设施性能提升与扩能改建技术,推动基础设施数字化、网联化,实现重点领域交通感知网络全覆盖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运输处、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安监处、民用机场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
59.加强前沿引领技术研究,突破高速公路智慧化、运营管控智能化、运输组织自主化、仿真测试智能化、身份认证和数据保护智能化技术,支持创新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运输处、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安监处、民用机场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60.加强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服务指导,精准对接行业需求,精心设计研究课题,合理配备研发人员,强化研发过程服务,不断提升科研项目申报成功率和研发质量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十七)促进新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
61.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云计算和新一代无线通信、北斗导航、卫星通信、高分遥感卫星等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发展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信息中心、法规处、规划处、运输处、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安监处、民用机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场管理处
62.结合5G商用部署,协同推进对重点交通基础设施的网络覆盖,推动基于5G的泛在感知网络建设、车联网、船联网技术应用,构建融合北斗系统与5G网络的通信导航一体化路侧系统,打造覆盖全区的高精度交通空间专题地图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信息中心、法规处、规划处、运输处、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安监处、民用机场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63.建设公路、水路沿线的带状北斗地基增强网络,提高北斗终端在营运车辆与河海船舶的应用比率,探索推动北斗系统与车路协同、ETC等技术融合应用,在部分区域探索实现基于北斗的自由流收费、港口自动作业等新模式体系化应用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信息中心、法规处、规划处、运输处、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安监处、民用机场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
64.加快构建全生命期周期BIM技术标准体系及数据协同传递体系,大力推广基于BIM与数字挛生技术的交通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与数字化展示平台,开展区块链技术在危险品全链条监管、全程物流可视化、智慧停车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信息中心、法规处、规划处、运输处、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安监处、民用机场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65.开发新一代智能交通系统,加快人工智能在自动驾驶、智能航运等领域的应用,加快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码头、堆场、客货运枢纽自动化改造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信息中心、法规处、规划处、运输处、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安监处、民用机场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66.健全部门间协同监管、数据共享、系统互联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厅科教处、信息厅其他相2023年1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与云计算技术,构建“陆海空天”一体化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与智慧监管服务体系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中心、法规处、规划处、运输处、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安监处、民用机场管理处关处室月—2025年12月
67.重点持续完善西江多梯级多线船闸群综合通航调度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北部湾国际门户港智慧监管服务体系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相关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信息中心、水运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68.促进先进制造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发展,加速新材料、增材制造、先进成形与连接技术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领域的深度应用,加快工业机器人技术在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重大基础设施检修领域的应用,促进传感测量和过程控制技术在智能交通领域应用示范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法规处、规划处、运输处、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安监处、民用机场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69.促进安全绿色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发展,加强人机交互、安全事故(征候)人因机理与干预,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厅安监处、科教处、运输处、建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以及生物安全、医疗卫生等关键技术研究应用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民用机场管理处年12月
70.推动资源集约节约及再生利用、碳达峰碳中和、生态修复等理论方法及技术攻关;推广应用新型动力系统、高效清洁载运装备、新能源安全储运装备、船舶和码头油气回收和安全检测成套设备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规划处、运输处、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安监处、民用机场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A)推动科技成果与交通产业高效对接
71.围绕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难问题,以交通建筑业、重点交通装备业、运输服务业等为重点领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规划处、运输处、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安监处、民用机场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72.在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绿色低碳等领域积极推广应用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成果,推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厅科教处、规划处、运输处、建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动交通运输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实现“蛙跳”式发展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安监处、民用机场管理处年12月
73.全面落实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将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情况作为行业应用类科技项目立项和验收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74.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发布工作,组织征集和汇编交通运输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产品目录,每年分批定期发布;凡列入推广目录的成果,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交通运输领域科技成果推广证书》,在组织开展行业科研平台建设、科技示范工程等成果推广工作中优先选用列入推广目录的成果,优先推荐列入交通运输部科技成果推广目录,支持形成行业规范和地方标准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75.鼓励和支持科技成果及标准纳入交通工程项目设讦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厅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设管理处、民用机场管理处、科教处年12月
76.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服务,健全技术需求和成果推广服务体系,组建科技成果推广综合服务平台,建立科技需求信息遴选及发布机制,定期开展科技供需信息推介会,促进技术成果与技术需求精准对接,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77.加大政府资金支持引导力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支持和鼓励供需双方积极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对利用科技成果推广综合服务平台完成成果交易的技术出让方、技术受让方和技术经理人,协助争取财政资金相应奖励补助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厅财务处、办公室、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78.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支持交通运输行业企事业单位扩大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的应用,支持通过强制采购、预留份额、优先采购等措施,积极采购科技创新产品与服务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厅财务处、办公室、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五、以管
(十九)更高
79.充实科技专家库,组建行业高端智库,建立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厅科教处厅其他相2023年1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理创新为动力,实施增效能激活力计划站位加强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厅级层面专家咨询委员会,发挥高端智库和专家在政策、规划、项目评审等方面的咨政建言作用,凝聚行业智慧,加强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与统筹规划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关处室月—2025年12月
(二十)更严要求规范科技创新工作
80.印发实施《广西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项目管理办法》《广西交通运输厅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和《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及标准化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2月底前(二H■一)更大决心给项目管理“放权”
81.精简项目申报程序,最大限度简化放宽申报前置条件除申报指南和通知另有要求外,行业科研机构、中央驻桂交通企业、行业科研平台、创新联盟可以直接申报,不再通过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82.除涉密项目或申报指南另有规定外,行业科技项目实行科研项目管理系统无纸化申报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
83.创新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模式,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建立统一管理服务科技项目的专业机构,建设统一的交通科技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84.简化项目过程管理,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项目关键环节的评估以信息化手段为主,项目承担单位只需按合同规定时间节点,上传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支出等有关数据原则上科技项目以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重大关键项目监督检查制定有关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检查统筹,避免在同一年度对同一项目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建立跨部门的科技项目监督、检查、审计结果互认长效机制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内审处、财务处、建设管理处、水运处、铁路建设管理处、民用机场管理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85.改进项目验收方式,根据不同类型科技项目,可采取提交科技报告、同行评议、第三方评估、用户测评、研发目标实现程度比对等方式进行验收验收实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不再分别开展单独的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项目承担单位出具科研项目经费决算报表作为结题依据,取消科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内审处、财务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研项目结题财务审计
(二十二)更大权限给经费管理“松绑”
86.行业科技项目给予的科技成果推广、标准化建设、智慧绿色交通试点等经费补助,包括设备费在内的直接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不需项目主管部门审批;除设备费外的其他直接费用调剂权全部由项目承担单位下放给项目负责人,不需项目承担单位审批直接费用中除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提供明细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财务处、内审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87.在独立法人的行业企事业单位、行业科研平台和创新团队中推行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不设科目比例限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充分尊重项目负责人意见,合理确定补助经费拨付计划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财务处、内审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88.鼓励项目承担单位设置科研财务助理提供专业化服务,所需人力成本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情况通过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统筹解决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厅科教处、财务处、内审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业社会组织
89.项目完成目标任务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的,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财务处、内审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90.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推进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试点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财务处、内审处、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91.对厅属学校等事业单位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允许采用特事特力、、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厅直属院校厅财务处、内审处、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二十三)更大力度给科技人才“清障”
92.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和项目调整权,科研项目实施期间,除涉及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更改外,项目负责人可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绩效目标的前提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合作单位、项目参与人员和科研团队,向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即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可
93.加大对承担重大科研任务项目负责人的薪酬激励,对承担交通运输部、自治区科技厅、交通运输厅重大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或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任务的项目负责人,鼓励实行一项一策、清单式管理和年薪制,年薪所需经费允许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并单独核定,不纳入项目承担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人事处、财务处、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94.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人事处、财务处、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95.开展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可从基本科研业务费等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不超过20%作为奖励经费,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财务处、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96.对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由项目组聘用、无其他固定收入来源的人员的劳务费预算不设比例限制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财务处、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
97.竞争性科研项目绩效支出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但不受单位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控高线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鼓励国有企业完善内部科研人员收入与创新绩效挂钩的奖励制度分配绩效工资时,要向承担交通运输部、自治区科技厅、交通运输厅科研任务较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员倾斜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人事处、财务处、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98.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要求限制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财务处、人事处、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二十四)更实举措给科研评价“减负”
99.清理科技人才评价”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进一步健全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人事处、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100.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加强分类绩效评价,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突出原创导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向,以同行评议为主;社会公益性研究项目突出需求导向,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应用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突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以用户评价、第三方评价和市场绩效为主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年12月
101.实施科研项目任务书约定绩效评价制度,突出代表性成果、刚性技术指标和项目实施效果评价,适当降低论文、专利等短期量化指标权重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102.强化科研绩效评价应用,将科研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价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项目承担单位加大后续项目支持力度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103.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绩效评价应用管理,引导科研资源向优秀人才和团队倾斜,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二十五)更高水平给交流合作“搭台
104.积极对接面向东盟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创建中国一东盟交通科技创新联盟,支持定期举办中国一东盟交通科技创新论坛、申办世界运河大会等高峰论坛,推动科技人才、科研平台、成果转化、重大关键技术研发、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世界性交流与合作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水运处(运河办)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重占任务重点事项具体任务责任单位牵头处室配合处室完成时限
105.支持建设中外联合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和创新中心,推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标准国际化进程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高校、行业社会组织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
106.深化企业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合作,鼓励区内交通企业与国内高水平科研机构、高校等建立科技创新研发合作机制,培育打造新型交通智库,实现科研资源共享,加快提升交通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企业厅科教处厅其他相关处室2023年1月—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