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校志愿者服务支队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志愿者服务支队是学校师生自愿组成的非营利团体组织,通过组织和指导我校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第二条四川医专志愿者服务支队是绵阳市志愿者服务总队的下属组织第三条四川医专志愿者服务支队必须坚持以党的路线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四川医专志愿者服务支队设支队长一名,副支队长一名,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由校团委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系部设立志愿者服务中队,各班设立志愿者服务分队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四川医专志愿者服务支队工作职责
(一)制定支队相关制度,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提供支持与服务;
(二)招募、管理我校志愿者;
(三)策划并开展全校性志愿服务活动;
(四)整理汇总全校志愿服务活动档案材料第四章组织运作第六条志愿者招募注册按照《学校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进行第七条志愿者管理和培训
(一)为实现我校志愿者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四川医专志愿者服务支队需建立志愿者信息档案和服务需求档案
(二)每年要对志愿者进行不少于1次的志愿服务纪律宣导,志愿服务理念、知识,志愿者服务技能提升培训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个人综合素质第八条四川医专志愿者服务支队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类型主要有
(一)借助乡村少年宫、敬老院、特殊学校等公益平台,开展长期、持续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能够体现志愿者核心价值的志愿服务;
(三)志愿者自发组织其他志愿服务第五章荣誉体系第九条四川医专志愿者服务支队荣誉体系按照《学校星级志愿者认证办法》进行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属四川医专志愿者服务支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