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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引产手术查验证明制度为了贯彻《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配合做好引产节育手术工作,特作如下决定.凡不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超计划外怀孕应作补救措施,大月份不能人流的、符合计划外怀孕而终止妊娠的可选择引产手术.引产手术的应由各镇场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带领来我院实施引产手术.计划外怀孕,又超过人流适当时期夫妻双方自愿的原则下作引产手术,要请各镇场负责计划生育人员带领来我院作引产手术.引产手术前应查验身份证.经实行计划生育结扎手术后失败,又需作引产手术者,请带计划生育结扎证明书(或复印件).如引产人员到我院,无镇场计生负责人领队的,应出示各镇计生服务站证明经审验后可实施引产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