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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风险排查专项行动自查报告按照市蓝盾行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风险排查专项行动》中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风险排查自查自纠重点围绕六种违法行为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无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的问题;.无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无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无未经批准在执业地点以外的地点开展诊疗活动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依法执业要求,开展各类风险排查及整治,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营造良好有序的医疗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