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医院护理制度-手术物品清点制度
1、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的要求,建立手术物品清点制度
2、手术物品清点记录是指巡回护士对手术患者术中所用血液、器械、敷料等的记录,所有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脏器或手术切口前后,手术结束后都要进行手术物品清点工作
3、手术清点记录应当另页书写,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手术名称、术中所用各种器械和敷料数量的清点核对、巡回护士和手术器械护士签名等
4、手术物品清点、唱对、核查过程中要保持安静
5、手术过程中所需物品需经洗手护士传递术中增添物品或改变原有物品形状要做好记录术中使用植入物要做好记录
6、手术开始后,未经巡回护士允许,任何人不得将手术中需要清点的任何物品带进或带出手术间,如有特殊需要巡回护士要做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