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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需知的法律常识定金与订金是一回事吗案例张先生是某私营企业的老板2009年8月3日,他向某批发公司订购了一批货物,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张先生预付批发商5000元订金,15天之后去取货可是15天之后张先生去取货时,批发公司表示货已经出售完了张先生很生气,因为他急需那批货,现在批发公司交不出货,影响了张先生的生意,于是张先生拿出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他1万元,并赔偿其损失但批发公司表示订金与定金不同,担保法里规定的是定金,只同意返还张先生5000元请问,批发公司的说法对吗?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是订金与定金的区别问题订金与定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在法律上,定金有自己的特殊效力,它的特点是
一、定金约定之后,其所有权就发生转移,就成为索赔的标准;
二、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而且是双方担保,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就会受到相应的定金处罚区别定金与订金,关键在于定金自身的特点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定金条款或订金条款,如果约定了定金或订金,那么就不存在异议本案中,张先生与批发商所签订的合同中是约定“定金”还是约定“订金”非常关键如果他们约定的是5000元“定金”,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违约的批发商应双倍返还其定金,共计1万元;如果约定的是“订金”,那么批发商将返还其订金5000元为了更好地区别定金与订金,下面以买房为例,具体加以说明所谓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这在法律上是一种担保方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在合同中应写明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商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0虬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又不想买房了,开发商有权不退定金;如果开发商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所谓订金,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就房屋买卖达成初步的协议后,在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缴纳的意向金通常的做法是在选房号、房屋单价、面积及总价款之后签订一个期限,购房者支付订金取得在此期限内的对房产的保留权,在约定的时间内,开发商不得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否则,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索退回该购房订金案例启示定金的法律效力高于订金,定金的“定”有确定、定下来的意思,而订金的“订”则是预定、预约的意思,前者更为确定“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企业经营者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定金与订金的区别,结合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约定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90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