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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需知的法律常识实际产品与宣传资料有差别,属于质量问题吗案例2009年8月1日,李某到某钢琴城购买钢琴在看了一本立式钢琴的宣传画册之后,李某到钢琴城里对比挑选,最后选了一台附有“产品合格证”的国外品牌的钢琴,并支付了钢琴款12700元钢琴送到李某家之后,李某一测钢琴的实际长度,发现实长度比宣传画册上注明的长度短了7厘米李某非常生气,认为钢琴变短将影响钢琴质量,同时认为钢琴城存在欺诈行为,于是把钢琴城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退还购琴货款并承担双倍赔偿责任在庭审中,钢琴城表示,钢琴的质量与长度无关,画册仅供顾客参考,而不是产品的说明书李某在购买钢琴之前经过了详细地挑选和对比,说明地在付款之前已经认可了钢琴的款式和质量请问,李某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钢琴的长度与钢琴的质量真的没有关系吗?案例分析鉴于双方纠结于“钢琴的长度对质量是否有影响”这个问题,法官特派人去当地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所进行咨询,得到的答复是钢琴的长度与质量没有关系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购买钢琴时,没有与钢琴城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对于购买的钢琴的型号和长度,钢琴城没有作出明确的承诺,而是由李某自己挑选的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产品宣传画册不能等同于产品说明书,李某实际购买的钢琴型号为130F而画册中的产品型号为130两种钢琴的型号是不同的李某挑选钢琴的行为,完全可以被理解为经过筛选和对比之后作出的购买决定所以,钢琴城不存在欺诈行为,故李某的诉求不予采信最后,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案例启示1作为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时候,要为自己作出的购买决定负责,自己挑选了什么样的产品,是自己的责任,没有理由轻易把责任推到商家头上;2产品宣传画册与产品说明书是不同的两种物品,商家在出售产品的时候,不妨提醒顾客一句,作为顾客,也应该以实物为主,而不应轻易相信宣传画册上的信息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6条第3款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