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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农村土地购买合同书2022农村土地购买合同书正文内容第一条本愤议常事人双方出让人受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贝L订立本愤议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槽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烷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第二条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方式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宗地编号为宗地总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一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第四条本琳议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一年—月—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土地条件:O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通,即通O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通,即通,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O
(三)现状土地条件O第六条本愤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癌议签订之日起算第七条本琳议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第八条本愤议经双方签字后—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作为履行愤议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愤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一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一日之前第二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学习投资项目合同范本一年—月—日之前第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一年—月一日之前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第十条本愤议签订后—日内,常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W青复界测量,恢复界桩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愤议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主体建筑物性质;附属建筑物性质;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比例;其他土地利用要求0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琳议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
(2);
(3)o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一年一月—日之前动工建设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言青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辩理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愤议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愤议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W青辩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言青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辨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壹赔偿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愤议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愤议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辨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言青,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愤议变更愤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琳议,相应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辨理士地变更登记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愤议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愤议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愤议的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琳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愤议的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癌议点;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曲议;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愤议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愤议,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愤议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癌议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愤议幺勺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癌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愤议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愤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愤议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愤议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言青辨理土地登记第二十五条本愤议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琳议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愤议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辨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癌议,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K或者虽申^续期但依照本愤议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辨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出让人(签章)受让人(签章)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年—月—日年—月—日农村土地购买合同书正文内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