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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组织落实民政部和省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统筹抓好清明节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管理工作的部署,根据《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到做好今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二、主要任务
(一)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工作无缝对接充分认识到当前我省多地新冠病毒确诊病例多发、散发的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形势和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和殡葬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既要毫不放松抓好殡葬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又要突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落细监管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现场祭扫服务的乡镇(街道),殡葬服务单位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并严格落实祭扫场所消防、清洁消毒、祭扫人员体温检测、口罩佩戴、双码核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殡葬服务单位员工健康监测、疫苗接种等防护防控措施
(二)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重点管控同步落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排查整治居民区、荒山林地、公墓区、交通要道等重点区清明祭扫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排查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整改迅速、坚决、到位完善清明祭扫安全监控措施,重点加强祭扫高峰期安全管理在南部山区、北部荒漠封育区所在乡镇、林场(站)要在重要路口、路段及公墓、农村集中安葬点设立疫情防控和火源管控检查点,增派人手、增设防火和交通标识、开辟临时停车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人员分流、交通疏导和火源管控严禁火种、冥币及其他易燃物进入防火管控区,严禁在城乡社区、林地、荒山草地、道路两侧焚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鞭炮,严禁机动车、摩托车进入南部原始森林和退耕还林林地
(三)应急准备与应急值守一体到位切实加强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和火灾、交通事故、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在各管控点、殡葬服务机构要提前准备好一定数量的防护服、防护帽、口罩、消毒液及消防器材物资,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开通应急电话县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疫情预警信息以及气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要将进入山区、荒漠区的祭祀群众及时劝返检测到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黄码后要立即加强场所管控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医疗机构进行应急处置发现火情或发生气象灾害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收集、评估、报告事件进展信息,做好应急处置
(四)宣传引导与法治保障紧密结合3月15日,省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等9部门发布了《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各乡镇(街道)、县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大宣传引导,整合新闻媒体和网络资源,通过微信头条、手机短信、报刊发布、广电播报、张贴公告、散发宣传页等多种方式,将倡议书内容传播到村居,使广大居民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大力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文明低碳祭扫新方式,引导群众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要加强防疫、防火执法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不听劝阻或打架闹事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3月22日一3月25日)各乡镇(街道)成立清明节祭扫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抽调工作人员,组织落实本辖区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县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对本系统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同乡镇开展工作
(二)集中落实(3月26日一4月5日)各乡镇(街道)、林场(站)在重要路口、路段及公墓、农村集中安葬点设立疫情防控和火源管控检查点,配备必要的检测、交通、通讯和消防保障器材,各行政村在所属区域设立观察点,全面落实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县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抽调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两个工作组分山、川两片对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进行巡查督导,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三)总结上报(4月6日一4月7日)各乡镇(街道)及县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进行总结,并于4月7日将工作总结及视频、图片等影像资料报县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后上报市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优化服务,强化措施各有关单位、乡镇(街道)要把清明祭扫服务保障作为检验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从方便群众祭扫出发,适度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祭扫服务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特别是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问题,保留电话预约、线下服务等传统模式,设立绿色便捷通道,保障特殊群体祭扫需求要加强常规殡葬服务管理,严格落实相关服务操作标准,规范殡葬收费行为,全面公开公示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服务监督、服务规范和惠民政策等群众关心的服务信息,坚决杜绝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捆绑消费等现象要推进近年来殡葬领域相关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加大非法殡葬服务中介、非法跨省接运遗体、非法公墓、大墓豪华墓、散埋乱葬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县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服务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清明祭扫行业监管职能,统筹部署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形成合力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动员群众推进移风易俗,强化群众自我管理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县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指挥机构报告
(三)严格值守,按时报告县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要在清明节祭扫期间安排专人值守,各乡镇(街道)要执行专人值班制度和祭扫情况日报告制度,4月3日至5日每日12时前,上报《2023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2)4月8日前上报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县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