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合格投资者承诺书XX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格投资者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条件,或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视为合格投资者”的规定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本人/本单位在参与贵公司发起设立的私募基金的投资过程中,如果因存在欺诈、隐瞒或其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陈述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本单位自行承担,与贵公司无关特此承诺投资者(或授权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