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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劳动合同范本锦集七篇标准劳动合同范本篇1用人单位名称(下称“甲方”)劳动者姓名(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签订年合同(个月)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保安队员,并委派乙方到甲方服务单位(即用工单位所在地,下称“用工单位”)从事保安服务工作,期限为年
(二)乙方的具体任务和职责是通过开展保安守护、保安巡逻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H
一、违约情形及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O
(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O
十二、调解及仲栽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对仲栽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一年—月—日年—月―日鉴证机构(盖章)鉴证人鉴证日期年—月—日标准劳动合同范本篇3甲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职务:乙方性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期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一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元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44条支付工资报酬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义务服兵役期间的;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在试用期内的;.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一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L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能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三十四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补偿金第三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6个月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o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八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5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勤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和积极配合用工单位处置“四防”,严格遵守幼儿园接送制度,严格做好来访登记,禁止陌生人进园,提高用工单位的内部安全防范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四)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及用工单位制定的岗位职责,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和用工单位允许,乙方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五)甲方应当将与用工单位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内容告知乙方;乙方应在合同书上签写“我已阅读”及本人姓名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用工单位确定因保安服务工作的特殊性,经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甲方按每年12个月发放工资,乙方的月工资为元/月(其中寒暑假为三个月,每个月工资为元/月)
(二)甲方于每月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五、乙方享受福利待遇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能、安全、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第四十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年一月—日—年—月—日标准劳动合同范本篇4甲方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居民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月―日邮政编码在京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乡镇村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条本合同年月日生效,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年月一日止第二条乙方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第三条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四条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五条甲方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元,试用期间月工资元,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一元,试用期间日工资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甲方由于经营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元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第六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先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七条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乙方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的,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第九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的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公开或泄漏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医疗期满后,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第十二条除本合同第十条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十三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十四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供批发零售业、住宿服务业、餐饮业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
二、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双方约定的增加事项填写在第十五条内,但双方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三、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四、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标准劳动合同范本篇5编号劳动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住所性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乙方(劳动者)住所户籍所在地居民身份证号码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为下列第项
1、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个月)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门(地点)承担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本合同实行下列第项工时制
1、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综合工时制,按(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3、不定时工时制,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实行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I;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工种(职业)的,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乙方上岗前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1、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元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3、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至次日6时期间工作的,按规定支付夜班津贴
4、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等假期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或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5、甲方可执行依据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工资增长指导线,与工会(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的工资分配办法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至五十条的规定执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协议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外,其他情况下,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依照国家规定处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H■、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标准劳动合同范本篇6甲方乙方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U6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零售药店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用药服务,甲方确定乙方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2、因乙方不遵守相关规定的,应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包含但不限于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等;
2、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隐瞒不符合保安人员招录条件中所列病史的;
4、其它情形)等手段,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用工单位依法退回乙方的;
8、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乙方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第二条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处方分配服务,必须做到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乙方必须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并配备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配套的计算机硬件系统,相关的软件由甲方负责提供第三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信息和调整情况以及参保人员的变动情况第四条乙方应在药店的显要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零售药店标牌,以方便患者辨认购药第五条参保人员持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有处方(以下称外配处方)到乙方调剂,乙方需要查验其基本医疗保险证件有关项目是否与所持处方相符,准确无误后才能予以调剂第六条参保人员持外配处方到乙方调剂,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处方调剂的有关规定,给予认真调剂如因调剂不当出现药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七条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保人员按外配处方调剂的请示若认定外配处方配伍或剂量有疑议时,要告知参保人员,原开处方的医生修改后再给予调剂第八条参保人员持外配处方到乙方调剂,乙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处方调剂时,应告知参保人员并负责联系其他定点药店进行调剂第九条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到乙方调剂药品时,乙方调剂完毕后,应开具收据并留存根以备核查若需要支付现金(药品需用参保人员个人负担部分)或其个人帐户已用完需用现金支付时,乙方要开具现金收据第十条乙方按规定(月、双月、季)将参保人员使用个人帐户在乙方购药费清单送给甲方以备核查(内容包括参保人员姓名、保险证号、处方医疗机构、处方张数、药品品名、数量药费等)第十一条乙方向甲方交送审核的药费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乙方负责
(一)处方与基本医疗保险证明相关的资料项目不符,乙方仍予以受理;
(二)参保人员持用伪造、变造或外观上足以辨认为不实处方乙方仍予受理;
(三)未依照处方调剂;
(四)调剂的处方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
(五)出售的药品中出现假药、劣药;
(六)违反国家物价政策,售出药品价格高于国家定价,其差价部分应予追回第十二条乙方有出售假药、劣药、以物代药等不依照处方调剂以及药店与医院全谋骗取医疗保险金等违规情况,相关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视情节轻重,建议劳动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取消其定点资格第十三条甲方如发现重复核付的药品费,应在下期支付款中扣除追回第十四条甲方应于乙方送达药品费申请之日起日办理暂付事宜,暂付款按审核后总额的90%按期支付给定点药店,其余10%留作保证金,根据年终考核审定情况最迟于次年月日前结算第十五条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参保人员调剂处方药品费,应定期向甲方申报药品费清单申请核付第十六条甲方为了审查医疗保险给付需要,请乙方提供说明或派人赴乙方查询或调用调剂记录、处方、帐单、收据及有关文件资料,乙方应详细说明并提供有关文件及资料,不得拒绝第十七条在协议期内,乙方地址、名称变更应事先通知甲方并终止协议,同时持变更登记相关证件到甲方重新办理申报手续如乙方被吊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营业执照》,自吊销之日起终止协议乙方变更法人代表者自药品主管机关核定之日起,视同特约主体变更,甲乙双方应改签协议或终止原协议第十八条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日通知对方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在药品费结算或遇违约出现争议时,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条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则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第二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十三条协议期满,经双方协商,可以在协议期满前个月内续签第二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年月日年——月一日标准劳动合同范本篇7甲方商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便于甲方投资经营的食品店能够顺利运营,甲方决定聘请乙方作为该店的营业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因公司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续订合同
二、工作岗位经双方协商,乙方在合同期内于甲方经营的—食品店内从事营业员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变换乙方的工作内容,如双方就工作变换达不成一致意见,则本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乙方因工负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工作时间按乙方所在商场规定的营业时间工作需要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为员工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五、劳动报酬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为基础工资职务津贴通讯费交通费社保福利共计一元
六、如乙方未办理社保卡,甲方有权代扣代交合同期内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员工负责在其档案所在地缴纳,此后的一切后果由员工享有或承担
七、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
3、员工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4、员工如毁损或遗失公司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员工所在商场的专柜,盘点少货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丢失货品的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未知原因的,由乙方所在专柜的所有营业员共同赔偿按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
八、规章制度《营业员手册》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九、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a、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或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严重失职;或收受客户回扣的b、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的c、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职工或公司企业宣布解散d、员工违反国家法律被认定有罪或被劳动教养的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a、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b、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的或采取欺诈手段签订本合同的除外C、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a、公司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b、公司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
4、需经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5、公司按本条
1、项第b、第c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国家有规定应予经济补偿的,公司按该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6、员工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确定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a、按正常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3月的月平均实得薪津计算;b、或按公司的实际损失计算,包括公司招收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对公司的工作脱节而造成经营的经济损失
7、甲方货品从乙方所在商场撤柜,失去销售场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教育培训公司鼓励员工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类培训,凡员工参加经公司同意的培训,公司相应地予以报销相关的培训费用如公司外派员工参加培训,则双方另订培训合同H
一、保密义务员工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之后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员工于离职办理交接时,返还全部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的资料,包括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十二、离职手续
1、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项、文件、资料、各种办公物品等,须全部清点移交公司指定人员
2、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还须按公司规定填写办理《离职会签单》
3、公司在员工办完上述手续后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并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不能及时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员工承担a、员工未按公司规定办妥离职手续的;b、员工未按时领取和签收离职通知和离职证明的;C、员工不配合,致使公司无法将有关离职资料送达员工的
十三、合同无效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1、根本违反法律法规的;
2、员工在《就业申请书》上提供虚假信息,欺骗公司而签订本合同的;
3、员工为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目的而进入公司企业工作的
十四、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法律效力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为办理社会保险使用,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双方已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甲方商场代表人(签章)乙方(签章)乙方身份证号甲方地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标准劳动合同范本篇2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一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一年一月—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一年一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一年—月一日起至一年—月—日止(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电话合同签署地合同签署时间二0一年一月—日订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是适用于每一份工作的,而且只要双方有劳动的关系,那么就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在写劳动合同的时候就一下协商好所有的条款,这样才能更好的得到法律的认可,从而受到法律的保护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O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O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工资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o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甲方按照第
5、
6、
7、
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