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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工业液体产品买卖合同卖方买方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卖方生产的液销售给买方达成如下条款
一、产品质量、数量、时间及价格
(一)产品名称
(二)产品基本质量指标
(三)产品销售数量及单价合同全年暂估销售总量立方合同货物单价随行就市,以每月竞价单价(双方竞价结束后所签订的确认单)为结算依据
(四)合同期限
二、交货及运输
(一)灌装完后的一切责任由买方负责
(二)液应逐车过磅计量结算结算量以逐车随货提供有效过磅单为准
(三)交货检验批次,应逐车检验,并逐车提供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
(四)买方如需对提货车辆进行液体置换,需以书面的方式将置换车辆车牌号,置换信息通知卖方,卖方根据买方提出的车牌号及纯度进行置换(装置清洗),置换完后按每车收取买方元置换费
三、结算方式
(一)先款后货,可以现金、支票、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支付;
(二)卖方开出含%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附供货明细)提供给买方
四、双方违约责任与义务
(一)买方违约责任与义务
1、买方提货人员到达卖方空分储罐旁,应有卖方的工作人员及充装人员在场情况下配合充装,买方提货人员不得擅自动用卖方设备,如因买方原因造成卖方设备损坏或空分装置停产或产品供应中断,买方应承担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买方应按照卖方指定的供货时间、地点及数量提前安排提货事宜
3、买方车辆应配备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罐体使用证
(二)卖方违约责任与义务
1、卖方应严格按照竞价约定的产品数量、质量及时组织交货,对所供的产品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卖方生产装置出现故障时,卖方应第一时间通知买方
2、因卖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买方出现质量损失,卖方负责赔偿有质量问题产品损失
五、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如果因内乱、洪水、台风、战争、政府行为和任何其它影响一方无法以合理的努力阻止和避免发生的事件而使得对本合同的履行被延误,阻止,限制等,则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应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一切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及解除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后终止本合同一式份买方持份、卖方份具同等效力卖方买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年月口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