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上海市参建住宅协议书立协议公司上海住宅建设办公室(简称合同协议甲方)上海XXXX(简称合同协议乙方)合同协议乙方为解决住房困难,要求参建合同协议甲方在建新疆路高层基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合同协议甲方经过综合平衡,同意安排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给合同协议乙方,并确定室号如下路号室现将参建住宅有关事项立协如下.参建得益合同协议乙方参建合同协议甲方上述基地的面积扣除动迁、公建配套等用房后,净得益为%即参建建筑面积平方米,实得建筑面积平方米,合同协议乙方表示同意.付款相关约定合同协议甲方按上述建设成本(包括前期费用、工程建设费、代办材料、配套费、建筑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为元合同协议乙方参建建筑面积平方米、计工程费元合同协议乙方除付工程款外,还需付施工管控费(按工程款%计算)计元,共需付款元(大写)o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十天内一次付清.房源交付合同协议甲方收到合同协议乙方应付款后,即按确定的室号拨交房源.房屋产权合同协议乙方参建住宅只享有使用权,不享有产权.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盖章或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合同协议甲方:上海住宅建设办公室合同协议乙方上海XXXX代表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