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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2023年泰州市三相异步电动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三相异步电动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本细则规定了此产品的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复检
2、抽样方法
2.1生产企业、实体店抽样在受检企业的成品仓库或者其确认场所,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待销产品,基数应至少满足20台同一型号同一批次的电机产品,随机抽取2台作为样品,其中1台为备份样品抽样工作由承检机构持“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员证”的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共同完成检验用样品按进货价购买,采样过程均需拍照留证一经采样,立即封样,任何人不得调换
3、检验依据表1三相异步电动机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包括相关产品标准及试验方法标准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4、判定规则
4.1依据标准GB/T14711-2013《中小型旋转电机通用安全要求》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4.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5、异议处理对监督抽查程序有异议的,由任务下达部门核查相关证据后维持或者撤销原检验结果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任务下达部门核查相关证据,能够证明原检验结果准确的,维持原检验结果;不能证明原检验结果准确,需要进行复检的,由任务下达部门指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本次监督抽查最终结论对样品信息有异议的,任务下达部门核查样品确认情况和生产企业提交证明材料后,维持或者撤销原检验结果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检测方法1标志与说明GB/T14711-2013《中小型旋转电机通用安全要求》GB/T14711-20132接线盒及接线装置GB/T14711-20133机械装配GB/T14711-20134接地GB/T14711-20135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GB/T14711-20136接线端子GB/T14711-20137非金属功能部件GB/T14711-20138定额试验GB/T14711-20139热试验GB/T14711-201310接触电流GB/T14711-201311绝缘电阻GB/T14711-201312介电强度试验GB/T14711-201313机械强度试验GB/T1471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