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团结小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残疾人保障法》,切实保障儿童平等受教育权,为残疾儿童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视残疾儿童入学教育工作,加强领导学校要把发展残疾儿童教育切实纳入实施义务教育的轨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学校教务处负责此工作的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对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并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动员,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学校在全体师生、社会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全体师生和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儿童,切实保障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学校要调查摸清底数,制订规划,认真统计本学区适龄残疾儿童,对他们的家长做好宣传动员,保障他们及时入学
三、建立残疾儿童受教育的必备师资从学校接收的残疾儿童实际情况出发,盲、聋、弱智教育一起抓,以随班就读为主体,同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积极选派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担任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任务,加强师资、教材和办学条件三项基础建设团结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