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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对患者不安全的、增加痛苦和负担的事件包括给药错误、治疗不及时、针刺伤、压疮、烫伤、跌倒、坠床、药物外渗、管道滑脱、标本错误、手术患者、部位错误、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等凡在医院内发生的或在院外转运病人时发生的不良事件均属主动报告的范围
二、不良事件分级
1.1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2.II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3.in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4.W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三、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程序:L一般不良事件(III、IV级事件)立即报告护士长,24-48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上报护理部.严重不良事件(I、II级事件)当事人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院办公室值班,同时上报护理部,由护理部核实结果后上报分管院领导,护士长于6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护理部收到《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后,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报送医务科.口头报告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知情人员立即向护士长、科主任、院办公室值班、护理部口头报告事件情况.书面报告知情人员书面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上报护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