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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附件2《北京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文件的背景依据为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0〕17号)有关要求,根据《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北京市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北京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实施方案(试行)》(京民养老发〔2021〕206号)结合工作实际,我们起草了《北京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经过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北京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实施方案(试行)》,弘扬养老志愿服务精神,扩大养老服务社会参与,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市民政局起草了《北京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注册养老服务机构等社会主体可通过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时间银行信息平台,提交组织名称、服务所在地、联系方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信息,申请成为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志愿服务组织相关规定;已在“志愿北京”平台完成注册;未纳入“志愿北京”平台失信违约名单.认证区民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审核认证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重点对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的法人资质、信用记录等信息进行审核.权利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享有以下权利依照相关规定招募、培训、管理养老服务志愿者;审核、管理服务对象;就近收集、审核并发布养老志愿服务需求;组织开展养老志愿服务活动,并对养老志愿服务进行服务评价;依法依规享有的其他权利.义务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应履行以下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区民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织的培训;维护养老服务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等保障条件;开展服务风险评估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养老志愿服务记录真实性、评价客观性;依法依规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撤销资格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若有违反《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第五章所述相关违法违规情形的,由区民政部门撤销其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资格,自撤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成为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
(二)养老服务志愿者.注册符合养老服务志愿者基本条件的人员,可通过“志愿北京”和信息平台提交注册申请,签署服务约定,明确服务专长、服务内容等其中,提供专业类服务(健康科普、心理健康服务、法律援助、防范金融诈骗等)的养老服务志愿者,应在申请时提交专业服务资质材料.认证市民政局招募的第三方机构对养老服务志愿者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认证.权利养老服务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获得有关养老志愿服务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了解养老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获得开展养老志愿服务活动必需的条件和必要的保障;获得开展养老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教育和培训;要求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无偿、如实、及时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请求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解决在养老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因从事志愿服务导致本人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获得救济和补偿;对志愿服务组织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依法依规享有的其他权利.义务养老服务志愿者应履行以下义务履行养老志愿服务协议约定的义务,服从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相关任务安排,接受必要的培训,依照相关规范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规范使用养老志愿服务标志;保守在养老志愿服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私密或者依法受保护的其他信息;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尊严;依法依规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培训养老服务志愿者在提供养老志愿服务前,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区民政部门或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安排的培训培训合格方可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退出养老服务志愿者因个人原因不再继续参与养老志愿服务的,可在信息平台提出注销申请养老服务志愿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其注册所在区民政部门注销其账户恶意不履行养老服务志愿者义务、干扰养老志愿服务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伪造、虚报身份、资质、服务信息;被服务对象投诉且经核实影响恶劣;其他违反志愿服务规定的行为
(三)服务对象.注册符合服务对象条件的老年人,可通过信息平台就近向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提交注册申请,或向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提供注册所需个人信息,委托其协助提交注册申请服务对象应通过信息平台签署养老志愿服务知情同意书.认证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对服务对象的个人信息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认证各区民政部门对辖区内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以及养老服务时间银行重点服务对象,在其本人或监护人知情同意情况下,可在信息平台对上述人员按照常住地就近进行集中认证.权利服务对象享有以下权利根据个人实际,按照有关条件要求提出养老志愿服务需求;按照服务约定接受养老志愿服务;请求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解决在养老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困难;依法依规享有的其他权利.义务服务对象应履行以下义务保证服务需求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养老服务志愿者沟通服务需求,配合组织方及养老服务志愿者开展志愿者活动;尊重养老服务志愿者的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依法依规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退出服务对象因个人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养老志愿服务的,可在信息平台提出退出申请服务对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其注册所在区民政部门注销其账户恶意不履行服务对象义务、干扰养老志愿服务活动;伪造、虚报身份、服务需求信息;被养老服务志愿者投诉且经核实影响恶劣等
(四)养老服务时间信息平台.市民政局依相关规定及程序统一招募信息平台运营方信息平台为本市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养老服务志愿者和服务对象提供注册、认证、需求发布、供需对接、服务记录、诉求反映,以及时间币存储、结算及流转等服务.信息平台应依相关规定及程序分别向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志愿组织方、养老服务志愿者、服务对象开放账号.时间币管理获取养老服务志愿者可通过提供养老志愿服务获取时间币,服务对象可通过父母、子女、配偶等亲属赠予获取时间币养老服务志愿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的,特殊情况下区民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可联系养老服务志愿者的父母、子女或配偶代为捐赠或转赠使用养老服务志愿者持有的时间币可用于兑换养老志愿服务,赠予其父母、子女、配偶等亲属或捐赠至公益账户结算规则信息平台按照“1小时服务可获得1个时间币,最小时间币结算单位为
0.5个时间币”的原则,根据确认的服务时长自动结算时间币
(五)志愿服务活动.需求申请养老志愿服务需求分为个人需求和集体需求服务对象可根据自身实际发起个人服务需求,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可根据老年群体实际发起集体服务需求服务需求应为服务清单包含的服务项目(服务清单详见附件),但不得包含应由养老服务机构等自身应承担的服务职责或事项个人应在服务清单范围发起服务需求,且不包括应由老年人家属承担的义务.需求审核与发布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负责对个人对其发起的服务需求进行审核,重点核查服务需求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风险性等服务需求经审核后经信息平台发布.供需匹配服务匹配可由养老服务志愿者依托信息平台主动响应接单(即“个人接单”),也可由信息平台根据供需双方设定的服务时间、服务项目自动匹配(即“系统派单”)系统派单遵循就近就便原则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也可依托信息平台,针对服务需求,就近协调养老服务志愿者进行服务匹配.订单管理服务匹配成功后,由信息平台以供需订单形式发布服务匹配成功后,在一定时间内(距服务开始时间2小时及以上的),服务对象因故不能参与志愿服务的可取消服务订单,但在30日内无正当理由取消3次的,自第3次取消订单之日起90日内,不能再次申请参与养老志愿服务服务匹配成功后,在一定时间内(距服务开始时间2小时及以上的),养老服务志愿者因故不能参与志愿服务的可取消服务订单,但无正当理由未到岗每满3次的,纳入“灰名单”信用记录1次;对累计纳入“灰名单”信用记录3次的,信息平台将对其账户予以注销被养老服务志愿者取消接单的服务需求,在开展服务的时间条件允许情况下,由信息平台予以重新发布距服务开始时间2小时以内的订单,供需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可取消服务订单信息平台对经核实连续多次恶意取消订单、严重干扰养老志愿服务活动的服务对象和养老服务志愿者,视情形取消其参与志愿服务资格直至注销其账户,注销账户后其存量时间币自动划转至公益账户.服务开展养老服务志愿者应佩戴全市统一样式工作证,在到达服务地点后,通过信息平台记录实时位置并扫描服务对象二维码签到服务结束后,养老服务志愿者应通过信息平台记录实时位置并扫描服务对象二维码进行服务签出因信息平台发生故障、暂不具备线上记录功能,以及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困难等原因未进行线上签到、签出的,可由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后协助维护服务签到、签出时间.服务确认养老服务志愿者完成服务签出后,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或服务对象对服务进行确认若服务结束后7日内仍未确认的,信息平台将自动确认服务结束.服务信息记录信息平台自动将实际服务时长计入养老服务志愿者累计服务时长,并按照规则自动结算时间币.服务评价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服务对象和养老服务志愿者可结合实际,对服务情况按照量化分值(0至5分)进行评价.服务投诉服务双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矛盾纠纷等问题,可向养老志愿服务组织方进行投诉对投诉处理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向区民政部门进行申诉.服务监督各区民政部门应不定期对本区养老志愿服务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回访如抽查不合格或存在串通造假等恶意干扰志愿服务工作等行为的,应撤销养老服务志愿者的当次服务时长,并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向社会和有关单位通报直至注销账户等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