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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与无效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设定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的具体规定其内容直接涉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劳动合同的内容以条款的形式体现出来根据条款内容是否为劳动合同所必需可将其分为必备条款和补充条款两部分1必备条款必备条款是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欠缺了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必备条款中,有一些是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必须遵循的法定内容,也有一些是由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议定的内容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①合同期限主要写明合同的有效时间起于合同生效之时,终于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时
②工作内容主要写明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是劳动者应当履行的主要义务关于劳动岗位、劳动任务等内容,都应当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③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写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生产资料条件等内容
④劳动报酬主要写明劳动报酬的形式、构成、标准等内容
⑤劳动纪律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的纪律,表明劳动者同意接受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
⑥合同终止条款主要写明劳动合同在法定终止条件之外的哪些情况下可以或应当终止的内容
⑦违约责任主要写明违反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如何承担责任的内容,不仅包括关于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的抽象规定,而且还包括关于在合法范围内承担和免除责任的具体约定2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叫约定条款它不是劳动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条款缺少补充条款,劳动合同依然能够成立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具体劳动关系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约定必备内容以外的其他内容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补充条款的内容不得违背法律的有关规定常见的补充条款内容主要有:关于试用期的约定关于保密、禁止同业竞争的约定关于第二职业的约定等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即直接使用书面文字形式表达和记载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确定权利义务关系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一般都有固定的格式,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应当按照格式书写
二、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经法定机关依法确认无效的,其法律后果是该合同自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无效劳动合同自订立时起就不能作为确定当事人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的依据无效合同和无效条款引起的事实劳动关系应予终止,当事人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确立劳动关系,或者依法重新商定合同条款劳动者如果未得到或者未全部得到劳动法规、劳动政策、集体合同、内部劳动规则所规定标准的物质待遇用人单位应按照该标准予以补偿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还会导致特殊的法律后果1双方当事人终止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互相返还对方的财物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的保证金或扣押的证件等物品应当返还给劳动者;劳动者使用的单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应当返还给用人单位2劳动合同全部无效而用人单位对此有过错的,如果双方都具有主体资格劳动者要求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在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同时,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给一方当事人造成实际损失的,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赔偿双方都有责任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用人单位使用童工,会导致对童工安置、治疗和赔偿的责任,以及承受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的责任4如果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故意订立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劳动合同,如走私制造、贩卖毒品等,有关部门有权将非法物品收缴国库,触犯其他法律的,要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