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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测试卷第8套姓名:考号:得分:
一、单选题(30题)
1.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原告诉被告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该律师接案时,得知委托人同时接触他所律师,私下了解他所报价后以较低收费接受委托B.在代书起诉状中,律师提出要求被告承担精神损害赔偿20万元的诉讼请求C.在代理合同中约定,如胜诉,在5万元律师代理费外,律师事务所可按照胜诉金额的一定比例另收办案费用D.因律师代理意见未被法庭采纳,原告要求律师承担部分诉讼请求损失律师事务所予以拒绝
2.由于甲国海盗严重危及国际海运要道的运输安全,在甲国请求下,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授权他国军舰在经甲国同意的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可以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据此决议,乙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解救被海盗追赶的丙A.安理会无权作出授权外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的决议B.外国军舰可以根据安理会决议进入任何国家的领海打击海盗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毕竟为小黄所撞伤,该校的不当行为也是伤害事故发生A.法院对被告实施了法律制裁B.法院对被告采取了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措施C.法院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在于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关系进行了证成D.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主要不是因为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下列关于法律援助的哪一说法是不能成立的?A.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机构无须进行经济状况审查B.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C.我国的法律援助实行部分无偿服务、部分为“缓交费”或“减费”形式有偿服务的制度D.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认为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辩护而没有通知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检察院.甲、乙国发生战争,丙国发表声明表示恪守战时中立义务对此,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战争法?A.甲、乙战争开始后,除条约另有规定外,二国间商务条约停止效力B.甲、乙不得对其境内敌国人民的私产予以没收C.甲、乙交战期间,丙可与其任一方保持正常外交和商务关系D.甲、乙交战期间,丙同意甲通过自己的领土过境运输军用装备.法律格言说“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关于该法律格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每个人在法律面前事实上是平等的B.在任何时代和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是一项基本法律原则C.法律可以解决现实中的一切不平等问题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并不禁止在立法上作出合理区别的规定.根据《宪法》规定,关于全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各专门委员会在其职权范围内所作决议,具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决定的效力B.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命C.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的任期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任期相同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经常居所在汉堡的德国公民贝克与经常居所在上海的中国公民李某打算在中国结婚关于贝克与李某结婚,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两人的婚龄适用中国法B.结婚的手续适用中国法C.结婚的所有事项均适用中国法D.结婚的条件同时适用中国法与德国法.关于宪法实施,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宪法的遵守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形式B.制度保障是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C宪法解释是宪法实施的一种方式D.宪法适用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中国人高某在甲国探亲期间加入甲国国籍,回中国后健康不佳,也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后甲国因高某在该国的犯罪行为,向中国提出了弓I渡高某的请求,乙国针对高某在乙国实施的伤害乙国公民的行为,也向中国提出了引渡A.如依中国法律和甲国法律均构成犯罪,即可准予引渡B.中国应按照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确定引渡的优先顺序C.由于高某健康不佳,中国可以拒绝引渡D.中国应当拒绝弓|渡
二、多选题(10题).下列构成法律责任竞合的情形是A.方某因无医师资格开设诊所被卫生局没收非法所得,并被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B.王某通话时,其手机爆炸导致右耳失聪,可选择以侵权或违约为由追究手机制造商法律责任C.林某因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D.戴某用10万元假币购买一块劳力士手表,其行为同时触犯诈骗罪与使用假币罪.在一国际贷款中,甲银行向贷款银行乙出具了备用信用证,后借款人丙公司称贷款协议无效,拒绝履约乙银行向甲银行出示了丙公司的违约证明,要求甲银行付款依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银行必须对违约的事实进行审查后才能向乙银行付款B.备用信用证与商业跟单信用证适用相同的国际惯例C.备用信用证独立于乙银行与丙公司的国际贷款协议D.即使该国际贷款协议无效,甲银行仍须承担保证责任.王某向市环保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但未在法定期限内获得答复,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环保局败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王某申请信息公开属于守法行为B.判决环保局败诉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C.王某起诉环保局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D.王某的诉权属于绝对权利.甲、乙、丙三国均为WTO成员国,甲国给予乙国进口丝束的配额,但没有给予丙国配额,而甲国又是国际上为数不多消费丝束产品的国家为此,丙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依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丙国生产丝束的企业可以甲国违反最惠国待遇为由起诉甲国B.甲、丙两国在成立专家组之前必须经过“充分性”的磋商C.除非争端解决机构一致不通过相关争端解决报告,该报告即可通过D.如甲国败诉且拒不执行裁决,丙国可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对甲国采取报复措施.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不能查明外国法律,适用中国法律B.如果中国法有强制性规定,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C.外国法律的适用将损害中方当事人利益的,适用中国法D.外国法包括该国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些法律渊源是地方政府开征、停征某种税收的依据?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B.国务院依据法律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C.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的部门规章D.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发布的地方法规.法律职业道德具有不同于一般职业道德的职业性、实践性、正式性及更高标准的特征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法律职业人员专业水平的发挥与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具有密切联系B.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规范的形成,与法律职业实践活动紧密相连C.纵观伦理发展史和法律思想史,法律职业道德的形成与“实证法”概念的阐释密切相关D.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对每个法律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进行职业道德评价的标准.甲乙两国均为WTO成员,甲国纳税居民马克是甲国保险公司的大股东,马克从该保险公司在乙国的分支机构获利35万美元依《服务贸易总协定》及相关税法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保险公司在乙国设立分支机构,属于商业存在的服务方式B.马克对甲国承担无限纳税义务C.两国均对马克的35万美元获利征税属于重叠征税D.35万美元获利属于甲国人马克的所得,乙国无权对其征税.甲在乙公司办理了手机通讯服务,业务单约定如甲方(甲)预付费使用完毕而未及时补交款项,乙方(乙公司)有权暂停甲方的通讯服务,由此造成损失,乙方概不担责甲预付了费用,1年后发现所用手机被停机,经查询方得知公司有“话费有效期满暂停服务”的规定,此时账户尚有余额,遂诉之关于此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乙公司侵犯了甲的知情权B.乙公司提供格式条款时应提醒甲注意暂停服务的情形C.甲有权要求乙公司退还全部预付费D.法院应支持甲要求乙公司承担惩罚性赔偿的请求.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中央财政统一开支B.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主席团,之后由主席团主持选举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D.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三、单选题(0题).法国某公司依1958年联合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请求中国法院承认与执行一项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裁决依据该公约及中国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法院应依职权主动审查该仲裁过程中是否存在仲裁程序与仲裁协议不符的情况B.该公约第5条规定的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是穷尽性的C.如该裁决内含有对仲裁协议范围以外事项的决定,法院应拒绝承认执行该裁决D.如该裁决所解决的争议属于侵权性质,法院应拒绝承认执行该裁决参考答案.DD.因律师代理意见未被法庭采纳,原告要求律师承担部分诉讼请求损失,律师事务所予以拒绝.C.D.CC.在目的上具有正当性.D.C.C.CC.律师职业道德只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不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行为.DD.甲乙两国对界标的维护负有共同责任
10.B1LA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对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D.D
14.B本题考法的词义和外延在英语国家,法的名称虽然统一以law,表示,但在具体的场合则要通过单复数或冠词的变化来表达“法的一般意义和特殊意义在欧洲大陆国家,则有表示哲理意义上的‘法与国法(人定法)意义上的”法(法律)之不同名词
15.B
16.BB.邻居运用设证推理方法断定崔宁为凶手
17.CC.保险人应向货主赔偿部分仪器受损的损失
18.B
19.AA.宣告两人失踪,均应适用中国法
20.B2LBB.如该搅拌站影响该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实施,有关部门不得批准
22.C
23.C
24.C
25.D
26.D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并不禁止在立法上作出合理区别的规定
27.B
28.AA.两人的婚龄适用中国法
29.B
30.D
31.BCDB.可预测性要求法律人必须将法律决定建立在既存的一般性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上C.在历史上,法律人通常借助法律解释方法缓解可预测性与正当性之间的紧张关系D.在法治国家,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是理当崇尚的一个价值目标.CDC.备用信用证独立于乙银行与丙公司的国际贷款协议D.即使该国际贷款协议无效,甲银行仍须承担保证责任.ABCA.王某申请信息公开属于守法行为B.判决环保局败诉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C.王某起诉环保局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CDC.除非争端解决机构一致不通过相关争端解决报告,该报告即可通过D.如甲国败诉且拒不执行裁决,丙国可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对甲国采取报复措施.ABA.不能查明外国法律,适用中国法律B.如果中国法有强制性规定,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AB.ABDA.法律职业人员专业水平的发挥与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具有密切联系B.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规范的形成,与法律职业实践活动紧密相连D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对每个法律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进行职业道德评价的标准.ABA.甲国保险公司在乙国设立分支机构,属于商业存在的服务方式B马克对甲国承担无限纳税义务.ABA.乙公司侵犯了甲的知情权B.乙公司提供格式条款时应提醒甲注意暂停服务的情形.BDB.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主席团,之后由主席团主持选举D.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41.BC.安理会的决议不能使军舰进入领海打击海盗成为国际习惯法D.乙国军舰为解救丙国商船而进入甲国领海属于保护性管辖.关于经济制度与宪法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自德国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便成为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B.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国的基本经济制度C.我国宪法修正案第十六条规定,法律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D.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某市执法部门发布通告:“为了进一步提升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根据相关规定,全市范围内禁止设置各类横幅标语」根据该通告,关于禁设横幅标语,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涉及公民的出版自由B.不构成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C.在目的上具有正当性D.涉及宪法上的合理差别问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下列哪一项职务可由特区非永久性居民担任?A.行政长官B.政府主要官员C.立法会议员D.法院法官.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法律解释作为法律职业技术的核心在任何有法律职业的国家中,其规则和标准没有不同B.法律解释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解释者往往只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法C.法律解释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必然存在于法律适用之中D.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因此,它是一种纯主观的活动,不具有客观性.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有四类案件实行不公开审理下列哪一项不属于不公开审理的范围?A.已满16周岁的张某抢劫案B.刘某以性生活不和谐提出与丈夫离婚且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C著名艺人王某起诉某报社和厂家侵犯其肖像权且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D.甲公司起诉陈某和乙公司侵犯其技术秘密且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关于法律职业人员职业道德,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A.法官职业道德更强调法官独立性、中立地位B.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检察官职业义务、职业责任及职业行为上道德准则的体现C律师职业道德只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不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行为D.公证员职业道德应得到重视,原因在于公证证明活动最大的特点是公信力.甲乙两国边界附近爆发部落武装冲突,致两国界标被毁,甲国一些边民趁乱偷渡至乙国境内依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国发现界标被毁后应尽速修复或重建,无需通知乙国B.只有甲国边境管理部门才能处理偷渡到乙国的甲国公民C.偷渡到乙国的甲国公民,仅能由乙国边境管理部门处理D.甲乙两国对界标的维护负有共同责任.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和省、自治区人大代表的名额,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我国选举权的平等原则既着重于机会平等,也重视实质平等B.我国选举法自颁布以来进行了四次修改,每一次都依据当时城乡人口变化情况对城乡代表名额的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C.”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我国选举制度发展的方向D.我国选举法的修改反映了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趋势.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对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婚姻自由作为基本权利,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B.本案反映了遗嘱自由与婚姻自由之间的冲突C.法官运用了合宪性解释方法D.张林遗嘱处分的是其财产权利而非其妻的婚姻自由权利.根据《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次选举前选民资格都要进行重新登记B.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C.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D.法院对于选民名单意见的起诉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A.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确定性法律规则B.该规定对于具有物权孳息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起到很明确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C.该规定事实上允许法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以习惯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D.对“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重要法律概念含义的解释应该首先采用客观目的解释的方法.下列有关法律的表述不正确的是哪一选项A.在汉语中,法律不仅指成文法,也包括不成文法B.在西方,无论哪一个民族的语言中的法,都有‘法、权利两义C中国近代以来,国法意义上的”法‘,逐渐由“法律一词所代替D.国法中也包括判例法、习惯法
15.中国籍14岁少年曲某随父赴甲国读书曲父在甲国购买住房后,因生意原因返回中国,行前安排乙国籍好友李某监护曲某在甲国期间学习生活现有关曲某的监护问题在中国某法院涉诉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A.应适用甲国法律,因曲某在甲国有住所B.应适用中国法律,因曲某为中国籍C.应适用乙国法律,因监护人李某为乙国籍D.应适用与曲某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16.在宋代话本小说《错斩崔宁》中,刘贵之妾陈二姐因轻信刘贵欲将她休弃的戏言连夜回娘家,路遇年轻后生崔宁并与之结伴同行当夜盗贼自刘贵家盗走15贯钱并杀死刘贵,邻居追赶盗贼遇到陈、崔二人,因见崔宁刚好携带15贯钱,遂将二人作为凶手捉拿送官官府当庭拷讯二人,陈、崔屈打成招,后被处斩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话本小说《错斩崔宁》可视为一种法的非正式渊源B.邻居运用设证推理方法断定崔宁为凶手C.“盗贼自刘贵家盗走15贯钱并杀死刘贵”所表述的是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D.从生活事实向法律事实转化需要一个证成过程,从法治的角度看,官府的行为符合证成标准.中国某公司进口了一批仪器,采取海运方式并投保了水渍险,提单上的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的字样途中因船方过失致货轮与他船相撞部分仪器受损依《海牙规则》及相关保险条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提单交付即可转让B.因船舶碰撞是由船方过失导致,故承运人应对仪器受损承担赔偿责任C.保险人应向货主赔偿部分仪器受损的损失D.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从其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关于西周法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周初统治者为修补以往神权政治学说的缺陷,提出了“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B.《汉书・陈宠传》称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为“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C.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书约”,法律规定重要的借贷行为都须订立书面契约D.西周时期在宗法制度下已形成子女平均继承制
19.经常居所同在上海的越南公民阮某与中国公民李某结伴乘新加坡籍客轮从新加坡到印度游玩客轮在公海遇风暴沉没,两人失踪现两人亲属在上海某法院起诉,请求宣告两人失踪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宣告两人失踪,均应适用中国法B.宣告阮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越南法C.宣告李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新加坡法D.宣告阮某与李某失踪,应分别适用越南法与中国法.中国籍人李某2008年随父母定居甲国,甲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21周岁2009年7月李某19周岁,在其回国期间与国内某电脑软件公司签订了购买电脑软件的合同,合同分批履行李某A.应适用甲国法律认定李某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B.应适用中国法律认定李某在中国的行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C.李某已在甲国定居,在中国所为行为应适用定居国法律D.李某在甲国履行该合同的行为应适用甲国法律.某市混凝土公司新建临时搅拌站,在试运行期间通过暗管将污水直接排放到周边,严重破坏当地环境公司经理还指派员工潜入当地环境监测站内,用棉纱堵塞空气采集器,造成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有关部门对其处罚后,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拟裁员20人以上关于该临时搅拌站建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如在该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应经市城管执法部门批准B.如该搅拌站影响该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实施,有关部门不得批准C.如该搅拌站系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由市政府责令限期拆除D.如该搅拌站超过批准时限不拆除的,由市城乡规划部门采取强制拆除措施.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B.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C.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D.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并主持.中学生小张课间打篮球时被同学小黄撞断锁骨,小张诉请中学和小黄赔偿
1.4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2被告对原告受伤均没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