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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司法考试试卷一测试卷第37套学校:班级:姓名:考号:
一、单选题(35题).甲国T公司与乙国政府签约在乙国建设自来水厂,并向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投保依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国货币大幅贬值造成T公司损失,属货币汇兑险的范畴B.工人罢工影响了自来水厂的正常营运,属战争内乱险的范畴C.乙国新所得税法致T公司所得税增加,属征收和类似措施险的范畴D.乙国政府不履行与T公司签订的合同,乙国法院又拒绝受理相关诉讼,属政府违约险的范畴.关于城市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出让前,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B.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应当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C.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D.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向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甲乙两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甲国对乙国出口商向甲国出口轮胎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使乙国轮胎出口企业损失严重乙国政府为此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审理胜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如甲国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乙国可申请强制执行B.如甲国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乙国只可在轮胎的范围内实施报复C.如甲国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乙国可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D.上诉机构只有在对该案的法律和事实问题进行全面审查后才能作出裁决.乙国军舰A发现甲国渔船在乙国领海走私,立即发出信号开始紧追,渔船随即逃跑当A舰因机械故障被迫返航时,令乙国另一艘军舰B在渔船逃跑必经的某公海海域埋伏A舰返航半小时后,渔船出现在B舰埋伏的海域依A.B舰不能继续A舰的紧追B.A舰应从毗连区开始紧追,而不应从领海开始紧追C.为了紧追成功,B舰不必发出信号即可对渔船实施紧追D.只要B舰发出信号,即可在公海继续对渔船紧追.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是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法定机构B.应当履行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C.可以授权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D.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应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下列有关审判制度的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我国的审判制度是在“议行合一”的制度框架下建立的B.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是法院C.世界上许多国家的诉讼活动实行审判中心主义,其侦查起诉程序被称为”审判前程序”D.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其法院和政府均隶属于议会,议会对它们的权力进行制约.马克思曾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那是法学家的幻想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J根据这段话所表达的马克思A.强调法律以社会为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其他派别法学的根本区别B.法律在本质上是社会共同体意志的体现C.在任何社会,利益需要实际上都是法律内容的决定性因素D.特定时空下的特定国家的法律都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台湾地区甲公司因合同纠纷起诉大陆乙公司,台湾地区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在上海和北京均有财产,但未执行该判决关于该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向上海和北京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判决的,由最先立案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甲公司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有效的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视情况决定是否准予财产保全C.该判决效力低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D.甲公司申请认可该判决的,应当在判决效力确定后1年内提出
30.2012年,潘桂花、李大响老夫妇处置房产时,发现房产证产权人由潘桂花变成其子李能原来,早在七年前李能就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将房屋作价过户到自己名下二老怒将李能诉至法院法院查明,潘桂花A.李能的行为违反了物权的取得应当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B.从法理上看,法院主要根据“法律家长主义”原则(即,法律对于当事人“不真实反映其意志的危险选择”应进行限制,使之免于自我伤害)对李能的意志行为进行判断,从而否定了他的做法C.潘桂花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对法律关系主体构成资格的一种认定D.从诉讼“争点”理论看,本案争执的焦点不在李能是否利用其母不识字骗其母签订合同,而在于合同转让的效力如何认定.《汉书・陈宠传》就西周礼刑关系描述说“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关于西周礼刑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周礼分为五礼,核心在于“亲亲”“尊尊:规定了政治关系的等级B.西周时期五刑,即墨、刷、非!|(刖)、宫、大辟,适用于庶民而不适用于贵族C.“礼”不具备法的性质,缺乏国家强制性,需要“刑”作为补充D.违礼即违法,在维护统治的手段上“礼”“刑”二者缺一不可.某美容店向王某推荐一种“雅兰牌”护肤产品王某对该品牌产品如此便宜表示疑惑店家解释为店庆优惠王某买回使用后,面部出现红肿、瘙痒,苦不堪言质检部门认定系假冒劣质产品王某遂向美容店索赔对此,下A.美容店不知道该产品为假名牌,不应承担责任B.美容店不是假名牌的生产者,不应承担责任C.王某对该产品有怀疑仍接受了服务,应承担部分责任D.美容店违反了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33.“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A.《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B.《晋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C.《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D.《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关于中国古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西周时期“七出“、“三不去”的婚姻解除制度为宗法制度下夫权专制的典型反映,然而“三不去”制度更着眼于保护妻子权益B.西周的身份继承实行嫡长子继承制,而财产继承则实行诸子平分制C.宋承唐律,但也有变通,如《宋刑统》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准妻改嫁或离婚D.宋代法律规定遗产除由兄弟均分外,允许在室女享有部分的财产继承权.宪法结构指宪法内容的组织和排列形式关于我国宪法结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宪法序言规定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B.现行宪法正文的排列顺序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C.宪法附则没有法律效力D.宪法没有附则
二、多选题(8题).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中央财政统一开支B.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主席团,之后由主席团主持选举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D.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特别法优先原则是解决同位阶的法的渊源冲突时所依凭的一项原则关于该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同一机关制定的特别规定相对于同时施行或在前施行的一般规定优先适用B.同一法律内部的规则规定相对于原则规定优先适用C.同一法律内部的分则规定相对于总则规定优先适用D.同一法律内部的具体规定相对于一般规定优先适用.根据《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关于法律案的审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列入全国人大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B.列入全国人大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C.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因调整事项较为单一,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经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D.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委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某公司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仍未动工,市政府决定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该公司认为,当年交付的土地一直未完成征地拆迁,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项目迟迟不能动工为此,该公司提出两项请求,一是撤销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二是赔偿公司因工程延误所受的损失对这两项请求,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第一项请求属于行政争议B.第二项请求属于民事争议C.第一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D.第二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马萨是一名来华留学的甲国公民,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马萨入境中国时,如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不准其入境,可以不说明理由B.如马萨留学期间发现就业机会,即可兼职工作C.马萨留学期间在同学家中短期借住,应按规定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D.如马萨涉诉,则不得出境.甲国惊奇公司的创新科技产品经常参加各类国际展览会,该公司向乙国的投资包含了专利转让,甲、乙两国均为《巴黎公约》和《华盛顿公约》(公约设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的英文简称为ICSID)的成员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惊奇公司的新产品参加在乙国举办的国际展览会,产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应获得临时保护B.如惊奇公司与乙国书面协议将其争端提交给ICSID解决,ICSID即对该争端有管辖权C.提交ICSID解决的争端可以是任何与投资有关的争端D.乙国如对ICSID裁决不服的,可寻求向乙国的最高法院上诉.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签订一份商事合同,约定合同纠纷适用英国法合同纠纷发生4年后,乙公司将甲公司诉至某人民法院英国关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6年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本案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中国法B.本案的实体问题应适用英国法C.本案的诉讼时效与实体问题均应适用英国法D.本案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中国法,实体问题应适用英国法.赵某在行驶中的地铁车厢内站立,因只顾看手机而未抓扶手,在地铁紧急制动时摔倒受伤,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认为,《侵权责任法》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地铁公司在车厢内循环播放“站稳扶好”来提醒乘客,而赵某因看手机未抓扶手,故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主要责任综合各种因素,判决地铁公司按4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该案中赵某是否违反注意义务,是衡量法律责任轻重的重要标准B.该案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属第二性的法律关系C.若经法院调解后赵某放弃索赔,则构成协议免责D.法官对责任分摊比例的自由裁量不受任何限制
三、单选题(0题).我国《立法法》明确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条文中两处“法律”均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B.宪法只能通过法律和行政法规等下位法才能发挥它的约束力C.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只是针对最高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而言的D.维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需要完善相应的宪法审查或者监督制度.霍某在靓顺公司购得一辆汽车,使用半年后前去靓顺公司维护保养工作人员告诉霍某该车气囊电脑存在故障,需要更换霍某认为此为产品质量问题,要求靓顺公司免费更换,靓顺公司认为是霍某使用不当所致,要求其承担更换费用经查,该车气囊电脑不符合产品说明所述质量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霍某有权请求靓顺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霍某只能请求该车生产商承担免费更换责任C.霍某有权请求靓顺公司承担产品侵权责任D.靓顺公司和该车生产商应当连带承担产品侵权责任.关于法律职业道德,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A.基于法律和法律职业的特殊性,法律职业人员被要求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具有高于其他职业的职业道德品行B.互相尊重、相互配合为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这就要求检察官、律师尊重法官的领导地位,在法庭上听从法官的指挥C.选择合适的内化途径和适当的内化方法,才能使法律职业人员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融进法律职业精神中D.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包括提高法律职业人员道德认识、陶冶法律职业人员道德情感、养成法律职业人员道德习惯等.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立法体制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上述要求?参考答案.DD.乙国政府不履行与T公司签订的合同,乙国法院又拒绝受理相关诉讼,属政府违约险的范畴.D《城乡规划法》第38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以A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城乡规划法》第39条规定》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由此可知,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必须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所以B是正确的《城乡规划法》第38条规定”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以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城乡规划法》第38条第2款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以D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应当选.AA.霍某有权请求靓顺公司承担违约责任.D.A改进法律起草机制,重要的法律草案由有关部门组织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起草.C.CC.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CC.保险人应向货主赔偿部分仪器受损的损失.DD.选举前应当对杨某进行登记,将其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10.BU.C刑事诉讼法》规定期间开始的时间不计算在内,本案应从10点开始计算,拘传的期间是12小时.CC.甲国对排污的行为负有国际法律责任,乙国可通过协商与甲国共同解决排污问题.C
14.B
15.BB.韩某可在该套设备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CC.商事立法分为两阶段,先由新设立商部负责,后主要商事法典改由修订法律馆主持起草.DD对古代亚洲及欧洲诸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其立法渊源.D.D.D.CC.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和特殊性
22.C
23.C
24.A
25.B
26.C
27.D
28.D
29.AA.甲公司向上海和北京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判决的,由最先立案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0.B.DD.违礼即违法,在维护统治的手段上“礼”“刑”二者缺一不可.D.C
34.B
35.CC.宪法附则没有法律效力
6.BDB.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主席团,之后由主席团主持选举D.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ABCDA.同一机关制定的特别规定相对于同时施行或在前施行的一般规定优先适用B.同一法律内部的规则规定相对于原则规定优先适用C.同一法律内部的分则规定相对于总则规定优先适用D.同一法律内部的具体规定相对于一般规定优先适用.ABCDA列入全国人大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B冽入全国人大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C.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因调整事项较为单一,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经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D.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委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ABCA.第一项请求属于行政争议B.第二项请求属于民事争议C.第一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ACA.马萨入境中国时,如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不准其入境,可以不说明理由C.马萨留学期间在同学家中短期借住,应按规定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ABA.惊奇公司的新产品参加在乙国举办的国际展览会,产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应获得临时保护B.如惊奇公司与乙国书面协议将其争端提交给ICSID解决,ICSID即对该争端有管辖权.BCB.本案的实体问题应适用英国法C.本案的诉讼时效与实体问题均应适用英国法.ABCA.该案中赵某是否违反注意义务,是衡量法律责任轻重的重要标准B.该案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属第二性的法律关系C.若经法院调解后赵某放弃索赔,则构成协议免责.DD.维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需要完善相应的宪法审查或者监督制度A.改进法律起草机制,重要的法律草案由有关部门组织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起草B.完善立法协调沟通机制,对于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C.完善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和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D.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
6.根据《土地管理法》确立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对土地用途如何分类?A.国有单位用地、集体用地和私人用地B.城市用地、乡村用地和其他用地C.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D.工商业用地、农业用地和住宅用地.根据清朝的会审制度,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程序之后,分四种情况予以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情实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绞监候或斩监候.缓决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能确定者,可继续调查,待危害性确定后进行判决C.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D.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被害人有亲老丁单情形,奏请皇帝裁决.中国某公司进口了一批仪器,采取海运方式并投保了水渍险,提单上的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的字样途中因船方过失致货轮与他船相撞部分仪器受损依《海牙规则》及相关保险条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提单交付即可转让B.因船舶碰撞是由船方过失导致,故承运人应对仪器受损承担赔偿责任C.保险人应向货主赔偿部分仪器受损的损失D.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从其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杨某与户籍在甲村的村民王某登记结婚后,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的“入户协议二此后,杨某将户籍迁入甲村,但与王某长期在外务工甲村村委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杨某和王某要求参加选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因未在甲村居住,故不得被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B.杨某因与甲村村委会签订了“入户协议故不享有村委会选举的被选举权C.杨某经甲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之后方可参加选举D.选举前应当对杨某进行登记,将其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10.李某在内地某法院取得一项涉及王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王某的主要财产在澳门,在内地也有少量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下列哪一A.李某有权同时向内地与澳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B.李某向澳门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王某的财产C.如澳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它不能仅执行该判决中的部分请求D.该判决的执行应适用内地法律
11.某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院拘传,时间是2002年12月1日上午9时15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应从9点开始计算拘传时间B.应从10点开始计算24小时C.应从10点开始计算拘传时间D.应从9点开始计算拘传的时间12小时.甲国某核电站因极强地震引发爆炸后,甲国政府依国内法批准将核电站含低浓度放射性物质的大量污水排入大海乙国海域与甲国毗邻,均为《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缔约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国领土范围发生的事情属于甲国内政B.甲国排污应当得到国际海事组织同意C.甲国对排污的行为负有国际法律责任,乙国可通过协商与甲国共同解决排污问题D.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只能由致害方,即该核电站所属电力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中国甲公司(买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仪器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中国丙银行为开证行,中国丁银行为甲公司申请开证的保证人担保合同未约定法律适用乙公司向信用证指定行提交单据后,指定行善意支付了信用A.中国法院可以诈欺为由禁止开证行对外支付B.因指定行已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中国法院不应禁止中国丙银行对外付款C.如确有证据证明单据为乙公司伪造,中国法院可判决终止支付D.丁银行与甲公司之间的担保关系应适用《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俄罗斯公民萨沙来华与中国公民韩某签订一份设备买卖合同后因履约纠纷韩某将萨沙诉至中国某法院经查,萨沙在中国境内没有可供扣押的财产,亦无居所;该套设备位于中国境内关于本案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法院没有管辖权B.韩某可在该套设备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C韩某只能在其住所地法院起诉D.萨沙与韩某只能选择适用中国法或俄罗斯法
16.1903年,清廷发布上谕…通商惠工,为古今经国之要政,急应加意讲求,著派载振、袁世凯、伍廷芳,先定商律,作为则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钦定大清商律》为清朝第一部商律,由《商人通例》、《公司律》和《破产律》构成B.清廷制定商律,表明随着中国近代工商业发展,其传统工商政策从“重农抑商”转为“重商抑农”C.商事立法分为两阶段,先由新设立商部负责,后主要商事法典改由修订法律馆主持起草D.《大清律例》、《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与《大清商律草案》同属清末修律成果
17.元代人在《唐律疏议序》中说…乘之(指唐律)则过,除之则不及,过与不及,其失均矣”表达了对唐律的敬畏之心下列关于唐律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促使法律统治“一准乎礼实现了礼律统一B.科条简要、宽简适中、立法技术高超,结构严谨C.是我国传统法典的楷模与中华法系形成的标志D.对古代亚洲及欧洲诸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其立法渊源.郑国执政子产于公元前536年“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对此,晋国大夫叔向曾写信痛斥子产”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A.不制定法律B.不规定刑罚种类C.不需要判例法D.不公布成文法.李某在某餐馆就餐时,被邻桌互殴的陌生人误伤李某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款中“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的规定,餐馆应负赔偿责任,据此起诉A.李某的解释为非正式解释B.李某运用的是文义解释方法C.法官运用的是体系解释方法D.就不同解释方法之间的优先性而言,存在固定的位阶关系.关于我国公证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公证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B.经过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C.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D.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公证,均可委托他人办理.全兆公司利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便利,在搜索引擎讯集公司网站的搜索结果页面上强行增加广告,被讯集公司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全兆公司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诚实信用原则一般不通过“法律语句”的语句形式表达出来B.与法律规则相比,法律原则能最大限度实现法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C.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和特殊性D.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于个案当中.李庄和赵庄为相邻一块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李庄的村干部就此事请示乡长乡长的下列哪一答复意见是错误的?A.”这件事,乡政府可以出面召集你们双方协商解决”BJ如果你们双方达不成协议,我们乡政府是无权处理的”C.”你们可以去县政府申请处理,也可以直接去县法院起诉”D.”在纠纷解决之前,你们双方必须维持土地利用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