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5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模考预测题库(夺冠系列)大题(共10题)
一、材料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问题请谈谈你对公平正义理念基本要求的理解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400字【答案】
二、材料2012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代表最高人民法院作报告时指出: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着力在深化上下工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在巩固中求提高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积极贡献问题根据以上材料,请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大局的基本特征谈谈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中如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不少于400字【答案】
三、【案例三】张三涉嫌强奸一案,经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后,被某县检察院起诉至县基层法院,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问题
1.本案的法庭审理是否公开?
2.如果本案依法由审判员甲、助理审判员乙、陪审员丙组成合议庭,在审理过程中,陪审员丙未参加庭审,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3.合议庭成员应当如何进行评议?
4.本案中哪类主体有权申请由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法院应当如何告知申请权利?
5.如果陪审员丙和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不一致,可以如何处理?【答案】
四、(2010年)材料近年来,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沟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国各级法院积极探索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从制度层面对行政诉讼的协调、和解工作机制作出规范,为促进行政争议双方和解,通过原告自愿撤诉实现“案结事了”提供了更大的空间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
(2009)》披露,“在2009年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加大协调力度,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后撤诉的案件达43280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的
35.91%”总体上看,法院的上述做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公众和社会的认可但也有人担心,普遍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原则不完全一致,也与行政诉讼的功能与作用不完全相符问题请对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做法等问题谈谈你的意见答题要求L观点明确,逻辑严谨,说理充分,层次清晰,文字通畅;
2.字数不少于500字【答案】
五、案情甲女在小荒山上与身强体壮的搬运工人乙某相遇乙某身揣屠刀一把,拟去正操办婚事的弟弟家杀猪宰羊,见甲女孤身一人,顿起淫心,先以秽语挑逗,要求发生两性关系,被甲女责骂拒绝乙某即亮出屠刀威逼甲女脱衣服甲女见乙某身强体壮,相貌凶恶,且手持屠刀,而周围一片荒野,既不见房舍,又不通行人,自己赤手空拳难以抵御,便假作应允,说到前面找一地方,以作缓兵之计走到山脚,甲女见前面有一堵矮墙,下面是一个很大的粪池,便走至池边,佯装解衣,并招呼乙某也过去当乙某在池边一只脚着地,一只脚脱裤子时,甲女奋力一推,将乙某推落粪池粪池既深且大,乙某又不会游泳,落入粪池后拼命挣扎,双手扒住池沿,几次想爬上岸来,均被甲女掰开双手,将其再次推人粪池甲女一面不让乙某爬上来,一面大喊“抓坏人”由于正值中午,路上没有行人,直至乙某无力爬上时,甲女才穿上衣服,拼命地跑到前村告诉村民,并带领几个村民返回粪池捉人当赶到现场时,乙某已被淹死在池内问题根据刑法理论,试析甲女行为的性质【答案】
六、案情2009年10月甲县政府为保护辖区内一二级饮水源不受污染,发放了一份《关闭一二级饮水水源附近污染企业的通知》,A企业的经营场地这份通知的范围内,甲县政府安排甲县环保局实施关闭的具体工作2010年5月10日甲县环保局关闭了A企业的经营场地,A企业无法继续经营2010年7月2日A企业向甲县政府提出一次性补偿费用和被关停期间的税费和土地使用费,甲县政府未予答复2010年12月3日A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县政府支付相关补偿费用,甲县政府以诉讼时效已经过期为由主张A企业不能提起诉讼且以A企业经营场地的受益水源地是乙县为由拒绝赔付【问题】
1、该案件的管辖法院?
2、某企业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3、该企业如对关停决定不服,应以谁为被告
4、甲县政府能否以自己不是水源受益地为由拒绝赔付?为什么?
5、如法院经审查认定甲县政府应当予以赔付,应当如何判决?【答案】
七、(2on年)案情陈某因没有收人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事实二)陈某将李某尸体拖人树林,准备逃跑时忽然想到李某身有财物,遂拿走李某手机、现金等物,价值1万余元(事实三)陈某在手机中查到李某的丈夫赵某手机号,以李某被绑架为名,发短信要求赵某交20万元“安全费”由于赵某及时报案,陈某未得逞(事实四)陈某逃至外地几日后,走投无路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事实二与事实四(事实五)陈某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将自己担任警察期间查办犯罪活动时掌握的刘某抢劫财物的犯罪线索告诉检察人员,经查证属实(事实六)问题
1.对事实一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2.对事实二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3.对事实三,可能存在哪几种处理意见(包括结论与基本理由)?
4.对事实四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5.事实五是否成立自首?为什么?
6.事实六是否构成立功?为什么?【答案】
八、甲银行诉乙、丙、丁、戊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答案】
九、京州大风工贸公司(以下简称大风公司)是由原京州大风服装厂于2003年改制而来,注册资金500万元,改制后的股东为电力公司(国有企业,持股61%)、中静公司(民营企业,持股35%)和大风厂职工通过身份置换持有的股权,因为职工人数众多,职工推举蔡成功作为代表进行股权登记2015年3月,大风公司伪造蔡成功签名制作虚假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纪要材料,进行公司股东变更登记使蔡成功丧失了注册股东的身份变更后的大风公司的登记股东为电力公司和中静公司蔡成功多次主张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以明确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但大风公司一直以蔡成功已经不是公司股东为由予以拒绝2016年12月,电力公司欲将其在大风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水利公司,联交所于12月15日公告大风公司61%的股权转让信息
(1)挂牌期为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1月14日;
(2)转让价格580万元,一次性付款;
(3)继续履行原标的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
(4)意向受让方在确认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向联交所支付保证金140万元;
(5)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向联交所提出受让申请,并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优先行使购买权,否则视为放弃受让中静公司2016年12月20日,向联交所出具了异议函,称电力公司的股权转让信息披露不实,中静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请求联交所暂停挂牌交易,重新披露信息2017年1月16日,电力公司与水利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3月11日,大风公司向水利公司出具出资证明书,并将其列入公司股东名册,但未能办理工商登记变更2017年3月,中静公司完成了内部的审核流程并与中安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分期付款支付协议》约定中静公司向中安公司转让大风公司股权15%转让款100万元,分四期支付,分别为合同生效后每月1号支付25万元中安公司支付了首期款项25万元后,大风公司办理了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的变更中安公司第二期款项,没有即时支付中静公司向中安公司发出《关于解除协议的通知》,要求解除与中安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分期付款支付协议》中安公司第二天即向中静公司支付了第二期25万元股权转让款,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履行了后续第
三、四期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义务中静公司以合同已经解除为由,退回了中安公司已经支付的100万元股权转让款问题
1.蔡成功已经不在大风公司登记的股东之列,是否已经丧失了股东身份2蔡成功的知情权的主张,是否应支持
3.中静公司未能按联交所的公告,进场竞价,是否丧失了优先购买权
4.中静公司可否主张电力公司和水利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并按照实际交易条件购买电力公司的股权
5.中静公司的合同解除权是否应被支持?【答案】
一十、张某因涉嫌恐怖组织犯罪被甲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甲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甲市公安机关逮捕了张某张某现羁押在看守所里为了有效行使辩护权,犯罪嫌疑人张某聘请了律师李某为其辩护人【问题】
1.如果辩护律师李某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张某,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2.如果张某被移送审查起诉,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李某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什么材料这些材料主要包括哪些
3.如果辩护律师李某在会见张某时,张某告诉李某他在2年前还实施了一起抢劫案,那么此时辩护律师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4.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在什么情形下有权拒绝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5.运用所学刑事诉讼法知识,谈谈你对辩护人的责任的理解【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