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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测试卷第7套姓名:考号:得分:
一、单选题(30题)
1.李庄和赵庄为相邻一块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李庄的村干部就此事请示乡长乡长的下列哪一答复意见是错误的?A.这件事,乡政府可以出面召集你们双方协商解决B.如果你们双方达不成协议,我们乡政府是无权处理的C们可以去县政府申请处理,也可以直接去县法院起诉D.在纠纷解决之前,你们双方必须维持土地利用的现状
2.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对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下列哪A.经五分之一以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提议或有关专门委员会提议,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B.经调查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可以作为调查委员会的委员参加调查工作C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D.调查委员会应当向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调查报告B.宣告阮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越南法C.宣告李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新加坡法D.宣告阮某与李某失踪,应分别适用越南法与中国法.中国古代有“厌讼”传统,老百姓万不得已才打官司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司法领域却出现了诉讼案件激增的现象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相比古代而言,法律在现代社会中对保障人们的权利具有更重要的作用B.从理论上讲,当诉讼成本高于诉讼可能带来的收益时,更易形成“厌讼”的传统C.案件激增从一个侧面说明人民群众已逐渐树立起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观念D.在法治社会,诉讼是解决纠纷的唯一合法途径.根据《法官法》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法官奖惩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A.高法官在审判中既严格程序,又为群众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既秉公执法,又考虑情理,案结事了成绩显著法院给予其嘉奖奖励B.黄法官就民间借贷提出司法建议被采纳,对当地政府完善金融管理、改善服务秩序发挥了显著作用法院给予其记功奖励C.许法官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此事被对方当事人上网披露,造成不良影响法院给予其撤职处分D.孙法官顺带某同学(律师)参与本院法官聚会,半年后该同学为承揽案件向聚会时认识的某法官行贿法院领导严告孙法官今后注意.某地公安、检察机关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网络平台“微博”、短信和QQ提醒“微信”用户尤其是女性用户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陌生“微友”,以免遭受不必要的伤害关于执法机关的上述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A.执法机关通过网络对妇女和网民的合法权益给予特殊保护,目的在于保证社会成员均衡发展B新法机关利用网络平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C.执法机关采取利民措施,寓管理于主动服务之中,体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D执法机关从实际出发,主要是为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自己的社会主张和利益诉求.某省A市和B市分别位于同一河流的上下游A市欲建农药厂在环境影响评价书报批时,B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该厂对本市影响很大,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异议在此情况下,该环境影响评价书应当由下列哪一部门审批?A.省政府发改委B.省人大常委会C.省农药生产行政监管部门D.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我国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我国实行两审终审、人民陪审员、审判公开等审判制度,促进实现审判活动科学化、规范化B.基层法院除审判案件外,还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但不能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C.我国实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检察制度,实现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D.检察官独立不同于“除了法律没有上司”的法官独立,要受到“检察一体化”的限制.宪法效力是指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约束力与强制性关于我国宪法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侨居国外的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B.宪法的效力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C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的正当性D.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约束力.甲、乙是联合国会员国甲作出了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乙未作出接受联合国国际法院强制管辖的声明甲、乙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当事国,现对相邻海域中某岛屿归属产生争议关于该争议的处理,A.甲、乙可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B.甲、乙可自愿选择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或国际海洋法庭c.甲可单方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D.甲、乙可自行协商解决争议.下列哪一表述说明人权在本原上具有历史性?A.“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既不知有奴隶,也就无所谓释放”B.“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C.“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里被赋予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D.“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
二、多选题(10题).关于集体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公司尚未建立工会时,经其2/3以上的职工推举的代表,可直接与公司订立集体合同B.乙公司系建筑企业,其订立的行业性集体合同,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即行生效C.丙公司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全体劳动者,不论是否为工会会员均适用D.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丁公司工会与公司协商不成时,工会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全面依法治国,需要解决法治建设不适应、不符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问题下列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的措施是A.增强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立法部门化倾向B.改进行政执法体制,消除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C大力解决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D.增强社会成员依法维权意识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观念.在加大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形势下,某市政府对该市房地产开发的管理现状进行检查,发现以下情况,其中哪些做法是需要纠正的?A.房地产建设用地的供应,在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的同时,放宽占用农用地和开发未利用地的条件B.土地使用权出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或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之一即可C.预售商品房,要求开发商交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D.采取税收成免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商业办公类住宅,方便市民改作居住用途.某公司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仍未动工,市政府决定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该公司认为,当年交付的土地一直未完成征地拆迁,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项目迟迟不能动工为此,该公司提出两项请求,一是撤销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二是赔偿公司因工程延误所受的损失对这两项请求,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第一项请求属于行政争议B.第二项请求属于民事争议C.第一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D.第二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根据《宪法》规定,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日・7EA.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B.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和政府统一安排下,开展管理经营C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关于执法为民,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A.要求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理性执法、文明执法,冷静处置各种复杂问题B.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执法流程,减少不必要环节,减轻当事人负担C.要围绕“个人权利至上”理念,引导公民从容自如、有尊严地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D.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在法治领域的具体贯彻
37.程某利用私家车从事网约车服务,遭客管中心查处执法人员认为程某的行为属于以“黑车”非法营运,遂依该省《道路运输条例》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当新经营模式出现时,不应一概将其排斥在市场之外B.程某受到处罚,体现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原则C.科学技术的进步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D.对新事物以禁代管、以罚代管,这是缺乏法治思维的表现
38.农民姚某于2016年3月8日进入红海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红海公司也未给姚某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姚某向社保机构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同年12月8日,姚某以红海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申请辞职经查,姚某的工资属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额关于此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姚某自2016年3月8日起即与红海公司建立劳动关系B.红海公司自2016年4月8日起,应向姚某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C姚某应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不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D.姚某就红海公司未缴养老保险费而发生争议的,可要求社保行政部门或社保费征收机构处理.王某在未依法取得许可的情况下购买富化钠并存储于车间内,被以非法买卖、存储危险物质罪提起公诉法院认为,富化钠对人体和环境具有极大毒害性,属于《刑法》第125条第2款规定的毒害性物质,王某未经许可购买氟化钠,虽只有购买行为,但刑法条文中的“非法买卖”并不要求兼有买进和卖出的行为,王某罪名成立关于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法官对“非法买卖”进行了目的解释B.查明和确认“王某非法买卖毒害性物质”的过程是一个与法律适用无关的过程C.对“非法买卖”的解释属于外部证成D.内部证成关涉的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的推论是否有效.关于深化法院人事管理改革措施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法院人员分为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三类,实行分类管理建立法官员额制,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C.拓宽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来源渠道,建立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正常增补机制D.配合省以下法院人事改革,设立省市两级法官遴选委员会
三、单选题(0题)
41.王某,女,1990年出生,于2012年2月1日入职某公司,从事后勤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人民币3000元,试用期1个月2012年6月30日,王某因无法胜任经常性的夜间高处作业而提出离职,经公司同意,双方办理了工资结算手续,并于同日解除了劳动关系同年8月,王某以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再支付工资12000元关于该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与公司之间视作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该劳动合同期限自2012年3月1日起算C该公司应向王某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D.如王某不能胜任且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王某,可将其辞退参考答案.C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人民政府做出确权处理未经人民政府做出确权处理,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由此,C的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没有经过县政府处理,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C.C.DD.保持中立地位.D
6.B.D.D.CC.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10.B.D.D.C.C
15.B
16.D
17.D
18.B
19.D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
20.C
21.C.AA.宣告两人失踪,均应适用中国法.DD.在法治社会,诉讼是解决纠纷的唯一合法途径.C.C.DD.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27.BB.基层法院除审判案件外,还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但不能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DD.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约束力.C.某县“大队长酒楼”自创品牌后声名渐隆,妇孺皆知同县的“牛记酒楼”经暗访发现,“大队长酒楼”经营特色是,服务员统一着上世纪60年代服装,播放该年代歌曲,店堂装修、菜名等也具有时代印记“牛记酒楼”遂A.正当的竞争行为B.侵犯商业秘密行为C.混淆行为D.虚假宣传行为.张法官与所承办案件当事人的代理律师系某业务培训班同学,偶有来往,为此张法官向院长申请回避,经综合考虑院长未予批准张法官办案中与该律师依法沟通,该回避事项虽被对方代理人质疑,但审判过程和结果受到一致肯定对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张法官的行为直接体现了下列哪一要求?A.严格遵守审限B.约束业外活动C.坚持司法便民D.保持中立地位.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备案B.律师服务机构一般采用公司形式,但在经济社会发展欠发达地区仍可保留少数合作制律师事务所C个人律师事务所实行无限责任,因此在成立条件上比合伙律师事务所要宽松D.律师事务所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的,当个别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DD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CDC.丙公司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全体劳动者,不论是否为工会会员,均适用D.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丁公司工会与公司协商不成时,工会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ABCDA.增强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立法部门化倾向B.改进行政执法体制,消除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C.大力解决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D.增强社会成员依法维权意识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观念.ABDA.房地产建设用地的供应,在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的同时放宽占用农用地和开发未利用地的条件B.土地使用权出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或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之一即可D.采取税收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商业办公类住宅方便市民改作居住用途.ABCA.第一项请求属于行政争议B.第二项请求属于民事争议C.第一项请求须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ADA.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ABA.要求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理性执法、文明执法,冷静处置各种复杂问题B.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执法流程,减少不必要环节,减轻当事人负担.ACDA.当新经营模式出现时,不应一概将其排斥在市场之外C.科学技术的进步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D对新事物以禁代管、以罚代管,这是缺乏法治思维的表现.ABDA姚某自2016年3月8日起即与红海公司建立劳动关系B红海公司自2016年4月8日起,应向姚某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D.姚某就红海公司未缴养老保险费而发生争议的,可要求社保行政部门或社保费征收机构处理.ACDA.法官对“非法买卖”进行了目的解释C.对“非法买卖,的解释属于外部证成D.内部证成关涉的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的推论是否有效
40.BCB.建立法官员额制,对法官在编制限额内实行员额管理C.拓宽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来源渠道,建立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正常增补机制
41.DD.如王某不能胜任且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王某,可将其辞退过失造成对外债务时,其他合伙人不承担对外责任.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省级地方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和未作规定的项目,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在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可以因地制宜,严于或宽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C.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D.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朗文与戴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朗文向甲国法院起诉戴某并获得胜诉判决戴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朗文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A.朗文的主张构成对我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我国法院对戴某的起诉没有管辖权C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D.我国法院可以受理戴某的起诉.《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A.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确定性法律规则B.该规定对于具有物权孳息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起到很明确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C该规定事实上允许法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以习惯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D.对“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重要法律概念含义的解释应该首先采用客观目的解释的方法.某蛋糕店开业之初,为扩大影响,增加销售,出钱雇人排队抢购不久,该店门口便时常排起长队,销售盛况的照片也频频出现于网络等媒体,附近同类店家生意随之清淡对此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属于正当的营销行为B.构成混淆行为C构成虚假宣传行为D.构成商业贿赂行为.乾隆年间,四川重庆府某甲”因戏而误杀旁人”,被判处绞监候依据清代的会审制度,对某甲戏杀案的处理,适用下列哪一项程序?A.上报中央列入朝审复核定案B.上报中央列入秋审复核定案C移送京师列入热审复核定案D.上报中央列入三司会审复核定案.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国方略,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必要前提B.依法行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依法治国的水平和成效C.高效公正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D.确立公民的“法律中心主义”意识是依法治国的根本条件.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订立供货合同,约定由香港法院管辖后双方因是否解除该合同及赔偿问题诉诸香港法院,法院判乙公司败诉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如该合同被解除,则香港法院管辖的协议也随之无效B.如乙公司在内地两省均有财产,甲公司可向两省的有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C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判决,免除执行费用D.如甲公司向内地法院提交的文件无中文文本,应当提交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西方法律格言说”法律不强人所难二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凡是人能够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B.对人所不知晓的事项,法律不得规定为义务C.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D.天灾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调整的事项.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下列关于法律援助的哪一说法是不能成立的?A.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机构无须进行经济状况审查B.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C.我国的法律援助实行部分无偿服务、部分为“缓交费”或“减费”形式有偿服务的制度D.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认为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辩护而没有通知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检察院.18至20世纪,英美法德等国在宪法和法律中,分别对公民选举权作出规定,其中影响深远的是一些国家在法律上确立了男女平等权利分析西方法律制度,下列哪一情形可以成立?A.1791年,法国某地区身无分文流浪汉以“特别公民”身份当选为国民议会代表B.1932年,英国某地区一女店主参加了该区下院议员选举的投票C.1936年,德国某些地区仍有少量共产党人当选为联邦议会议员D.1975年,美国某地区一女职员要求根据国会参众两院通过的修正案取得男女平等权利.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职责范围?A.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B.受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申请或者资本变更申请时,审查其股东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诚信状况等C.审查批准或者备案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D.接收商业银行交存的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金.关于经济制度与宪法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自德国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便成为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B.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国的基本经济制度C.我国宪法修正案第十六条规定,法律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D.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中国X公司与美国Y公司订立一项出口电器合同,约定有关该合同争议的解决适用《美国统一商法典》X公司负责安排巴拿马籍货轮运输,并约定适用《海牙规则》该批货物在中国港口装船时因操作失误使码头装卸设备与A.该案应由中国该港口辖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该案应由中国该港口辖区海事法院管辖C.出口合同的双方选择适用《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约定是无效的D.运输合同应当适用中国法.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健全透明预算制度修改后的《预算法》规定,经本级人大或者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也应向社会公开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依法行政要求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B.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C.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规范作用,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D.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普拉克是外国公民,在一起由中国法院审理的涉外侵权案件中为原告普拉克请求使用其本国语言进行诉讼关于中国法院对该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尊重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其本国的语言进行案件的审理B.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告知由其自行解决翻译问题C.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以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在其要求并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应为其提供翻译D.驳回普拉克的这一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可为其提供免费翻译.我国G公司与荷兰H公司正就签订一项商务合同进行谈判针对该合同可能产生的争议,H公司提出,如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调解解决不成再提请仲裁或进行诉讼在决定如何回应此方案之前,G公司向其律师请教该律师A.调解是有第三人介入的争议解决方式B.当事人双方在调解人的斡旋下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C在涉外仲裁程序中进行的调解,仲裁庭无须先行确定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的一致同意即可直接主持调解D.在涉外诉讼中,法官也可以对有关纠纷进行调解.经常居所同在上海的越南公民阮某与中国公民李某结伴乘新加坡籍客轮从新加坡到印度游玩客轮在公海遇风暴沉没,两人失踪现两人亲属在上海某法院起诉,请求宣告两人失踪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宣告两人失踪,均应适用中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