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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贮存和运输过程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为加强物资在采购、贮存、运输过程中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管理,根据GB/T24001-2004/IS014001:2004和GB/T28001-2001标准的要求,结合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评价合格的材料供方时,除对其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评价外,还应包括其符合我方对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评价.由业主指定的材料供方,也要符合我方对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物资在运输过程中,应按要求妥善包装,安全装卸,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有毒品、腐蚀品以及不准倒放等物资,应符合相关的贮运规程砂、石、灰、砖、瓦等建筑材料,在运输中应妥善苫盖,防止遗洒或风吹扬尘等污染环境;装卸过程中应注意对员工的防护,如发放防尘口罩、防护手套等由供方送料到现场的,必须在供货合同中明确以上要求.库址应选择地势较高、排水通畅且取水方便的地方,库房不得漏雨;油库及危险品库应选择远离生活区、仓库及学校的地方,并需经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存放油料、化学溶剂的仓库,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严禁随意倾倒,防止水土污染.对有特殊要求的物资(易燃品等)在贮存保管时应建立相应的安全保护和防范措施.物资使用应实行定量限额,力求资源的节约对废旧物资应及时回收处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由公司施工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