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9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柜台租赁合同订立合同各方出租柜台方商店(商场),以下简称出租方;承租柜台方(个体工商户或单位),以下简称承租方担保方O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出租方将柜台租给承租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租赁柜台的数量、面积及其座落的地点O第二条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第三条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租金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o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义务.承租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出租方干预.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承租方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承租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经营范围.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承租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承租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第五条出租方的权利、义务.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变柜台的使用性质;
②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③逾期交纳租金,经出租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④承租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出租方必须尊重承租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当经营活动.出租方必须给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柜台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第六条纳税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第七条担保方的权利、义务.担保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承租方依法经营和遵守店堂纪律、规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纳租金.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其交纳后,有权要求承租方偿付代交租金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停租或承租方迁走时,应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九条本合同经公证(或鉴证)机关公证合同正本一式份,订立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等部门各一份备案出租方(盖章)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帐号电话承租方(盖章)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帐号电话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合同书出租方(简称甲方)地址电话:承租方(简称甲方)地址电话: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XXX市区路(村)街(坊)_号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甲方将座落在XXX市区住宅幢号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一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年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并于当月(季)初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人(签名盖章)承租人(签名盖章)年月日签订于XXX市经办单位(签名盖章)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