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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关心、教育下一代是一项伟大的育人工程为了推动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更加深入、广泛地开展,逐步实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章程》的内容和具体要求,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职业技术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是在学院党委、行政和上级关工委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部分在职同志参加、热心教书育人工作的志愿者积极参与、全面关系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群众性工作机构,是新时代配合学院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第三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帮助青少年学生和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他们成为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第四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方针是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德育为首、育人为本、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第五条关工委的工作原则是面向全局,突出重点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活动多样,小型为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老同志参加关工委工作应当发挥所长,自愿参与积极主动,发扬无私奉献精神第二章工作任务第六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主要对象是校内外学生、本校青年教职工第七条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广大学生和青年教师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利用各种形式对青年学生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教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的教育;开展法制法规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协助学院开展师德建设,协助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建工作,协助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考察工作以及党员教育工作第八条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在培养青年教师方面的独特作用,协助和参与教学督导、教学改革工作配合人事处、教务处做好教师培训工作,做好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帮助他们树立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思想理念,努力提高青年教工的政治业务素质第九条配合学工处、团委等有关部门,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参与指导各项有益活动,参与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第十条配合学工处等部门开展贫困学生、学困学生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心理、生理健康咨询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心理健康水平第十一条从实际出发,为青年办实事、办好事第十二条针对青年学生和青年教师存在的突出问题或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写出分析材料,提出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增强关工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十三条完成党政领导委托或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四条建立校、二级学院两级关工委,分别受同级党组织领导校关工委与二级学院关工委之间是相互配合和业务指导关系校关工委作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上呈下达、组织活动、起草文件、了解情况、调研总结等日常具体工作第十五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由现职党政主要领导同志、离退休同志、在职同志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设主任各一名,副主任二名(其中常务副主任一名),委员若干,秘书长一名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副主任由学校现职分管领导担任,主管关工委工作;遴选一位身体健康、热爱此项工作,有奉献精神、有威望的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关工委工作,其他副主任协助常务副主任处理日常工作;秘书处的秘书长由工会办公室主任担任,协助主任、副主任处理日常工作校关工委委员由职能部门领导和离退休老同志组成,以退休老同志为主,职能部门领导随职务变动而调整第四章队伍建设第十六条关工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关工委在领导决策、协调各方时,应以现职领导为主;在部署落实、运作实施时,则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第十七条关工委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要不断加强思想建设,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更新观念,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提高教育活动的针对新和实效性要增强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将班子建成无私奉献、开拓进取、富有感染力的战斗集体;根据工作需要和离退休队伍的实际情况,坚持适时调整、充实加强的原则,保证班子健全,始终保持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关工委第十八条注重活动骨干队伍建设,把那些热爱关工委工作,善于从事理论教育、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奉献精神的老同志吸收到工作队伍中来,充分发挥“五老”作用,经常参加各种教育活动;同时,扩大老同志参与面,壮大参与队伍,使其定期或不定期参加一些工作或某项活动第五章制度建设第十九条为保证关工委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关工委(含二级关工委)全体成员每学期至少集中学习一次主要内容是政治理论、形势政策、上级关工委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关工委工作经验以及工作必需的业务知识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学习效果
(二)工作例会制度由校关工委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参加的常务会,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负责确定全年关工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研究与处理重大问题等全体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2次,主要是安排全年工作计划、总结全年工作及研究处理工作中的一些问题部分委员(退休)参加的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一次,主要是日常工作的研究、部署、检查等,根据工作安排,可以适时召开关工委工作会议
(三)检查汇报制度校关工委每学期要对二级关工委工作开展的情况、经验和问题进行检查,并以工作简报等方式,把检查的情况向党委和上级关工委汇报,听取党委和上级关工委的指示和意见
(四)活动登记制度关工委、二级关工委以及校内外老同志开展活动的情况校关工委秘书处都要及时加以登记,便于了解活动开展的情况,及时推广交流开展工作的经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统筹、协调、安排关工委的工作
(五)总结表彰制度关工委每年年终进行工作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由校关工委给予表彰或推荐上级关工委予以表彰校关工委表彰奖励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六)文书档案制度关工委有关文件、资料,由关工委秘书处专人负责收存管理,并进行分类整理,列出目录,立卷存档,妥善保管
(七)印章管理制度校关工委的印章由秘书长负责保管使用印章必须经过主任(副主任)同意第六章经费保障第二十条学校党委以及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积极支持关工委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学习条件除解决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等基本工作条件外,还要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和文件资料,创造条件,积极支持关工委成员外出参加有关会议、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第二十一条为鼓励和支持老同志经常参加关工委工作,对长期在固定岗位上从事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应给予一定补贴;对经关工委批准、应邀开展讲座和辅导等活动的老同志给予一定的报酬第二十二条校关工委活动经费由校财政按年度划拨特殊事项另外报请校领导单独审批同时,可争取校内外单位赞助第二十三条校关工委经费可用于以下项目的开支
(一)办公及开展各项活动必需的支出;
(二)对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的支出;
(三)对参与关工委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的鼓励性支出;
(四)校关工委工作人员的补贴及外出参加会议的费用等第二十四条要把活动经费管好用好,精打细算,合理开支,坚持严格的审批制度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校关工委全委会讨论通过,上报校党委审批后实施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江苏航院关工委。